—九江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 为规范我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安—全监管?力度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和?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
【 一、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厂家租】赁及备案管理
】
(一)凡!进入:我市销售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生产厂家应在九】。江市设立售后—服务点?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目录、型式检测】报告和设备安全保】险装置、专业技术】人员名单《等有关?资料报九江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登记购买未办理登记!企业的?产品建筑安监—机构:不得办理《起重机械产权—备案:
《 , 生产厂家对所销售!。的起:重机械?设备应?具备接?到通知后2》4小时之内可到【达现场进行》售后服务的能力【
》 (二)《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在:本市从事出租业务】。的应当到九》江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
—
《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 , 2、营业【场,所证明;
— , 3—、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身份等证明材料!;
《 《 4、?出租的建筑起重【机械有关资料及【。备案证明
— 《。(,三)出租单位在九】江市:未履行登记手续的不!得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出租业—务
》 (四《)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以下均简称!产权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或现场安》装前:应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建筑安监机—构办理备案手续产】权单位应《向备案受《理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 , 1、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表;
?
《 : 2:、产权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3、—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 4、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5、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证明;—
《 6、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
《
: 以上》资料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五)出?租,。单位只能出租自主】。产权的建《筑,起重机械
【 (六)—产权单位发生变更】的原产权单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在—10:日内到原备案机【关,。办理备案注》。销手续?。并将安全技术档案移!交现:产权:单位:新产权单位应按【。照规定重新办理起重!机械备案手续原【备案机关应将原起】重机械备案证明予】。以收回
】 (七)产权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
: 》1、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 2、定—期的检验《报告、定期的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的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 3、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 二、安装与!拆卸
(!一)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在?我市建筑工地从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的单位应到】九江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办【理资质告知登记凡】未办理资质》告知登记的安装、拆!。卸单:位不得在我市—建筑工地从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业】务告知登记》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
: 1—、装拆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2、!装拆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特种作业证书;!
》 : 3、装》拆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二【)安装、拆卸单位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前应将】。。有关资料报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审核合格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建筑!安监机构否则—不得进行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作业告【知时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 1—、装拆单位资质【证明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 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
》 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
: 4、【安装(拆卸)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 》 5、安装(拆卸)!单,位负责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安装:此台:机械的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其《特种:作,业证书;
【 》6,、装拆此台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障措】施;
【 ?7、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 》 8、九江》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出具的装拆单位资质!登记书?
—(三)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在【安,装、拆卸过程中【安装单位必须指派一!名专业技术人员【、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全过程现《场监:督,、指导?
》 (四?)严禁无特种作业证!书的人员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
【 , 三、》使用与管《理
?
, 《(一)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应先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合格》后使用?单位:应及时组《织出租、安装—。、监理?、建设等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同时由使用【单,位项目?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将验收结果告知【工程所在地建—筑安监机构工程【安全监督人员
! (二)施工】单位使?用的起重机械应符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6号)和本办法!的要求并选择—有装:拆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安装、拆卸单】位进行起重机械的安!装及拆除《
: 《(三)使用单位【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应到工程所在地!建筑安监机》构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志应附着《于设备的《明显位置办理使用】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
? 1、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请表;
— 《 2、安装验收资料!(含基础验收资料)!;
《 《。 3、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 : 4、—建筑起重机械检【查、:维护、保养、使【用等管理《制度; 《
】5、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6、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四!)使用?。单位在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和—顶升的必须委托原】安装单位进行—完毕后进行阶段性自!检和验收并形成记】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禁—止,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生!产的:标准节和《附着等装置
! (五)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并放置于施工】现场:备查档案内容如下
!
, 《 1、《租赁合同或》。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定期检验—报告、备案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进》场检查记《。录;:
2!、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和安全协议—书安装拆卸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拆卸人—。员特种作业资格证】、起重机械基—础施工资料、—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事故救援预】案安装?、拆卸告知书及审查!意见验收《记录安装检验检测证!明;
— 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维护:、保养和检查安全】教育等管《理制度以及》实施记录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使【用,登记证明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运行记录等】。
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相应?单位公章
! (六)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对?建筑起重机械的检查!、维护、保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四、!安全监理
!。 :(一)监《理单位必须》明确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监理责—任人建立专项建【筑起重机械监理细则!及档案、《档案主要内容如下
!
》 1、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
【 2?、装拆单《位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安装单位资—质登记告知书;
! ? 3、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 ? 4、产权》单位:登记告知书》;
— : 5、起重—机械安全《专项监?理细:则;
— 6、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含》。基础:验收资料);
! , 《 7、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定期检查监理记【录或台?帐;
《 —8、起重机》械整改通《。。知及整改回复—单
【(二)实行》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维护:全过程旁站监—理
— (三)督促并参与!使用单位按计—划对起重机械安全】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的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 (四)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严把装拆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关严【格核对安装、—拆卸人员人证是否】相符并?做好记录
】 五、监督管!理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办法对辖区内建筑】起重机?械实施监督管—理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委托!其,建筑安监《机构实施
】 六》、本办?法,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建筑起重机械的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 七?、本办法《自2010年8月1!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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