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江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
为规范我!。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安全监《管,力度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和,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
一【。、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厂家租赁》及备:案管理
】 (一)凡—进入我市销售—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生产厂家》应在:九江市设《立,售后服务点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目录—、型式检测报告【和设备安全保险装置!、专业技《。术人员名单等有【关资料报《九,江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登记购买!未办理登记企—业的:产品建?筑,。安监机构不得办【理起重机械》产权备案
— : 生产厂家对所销!售的起重机械设备应!具备接?到通知后24—小时之内可到达【现场进行售后—。服,务的能力《
《 (二)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在本市从事》出,租业:务的应当到九江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 2、营业场所证!明;:。
3!、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身份—等证:明材料?;
:
, : 4、出【租的建筑起重机械有!关资料及备案—证明
(!三)出租单位—在九江市未履行登记!手续的不得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出租业】务,
(四】。)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以下均简称产权】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或现场安装前应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建筑安】监机构办《理备案手《续产权?单位应向备案—受,理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表】;
》 2、产权】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3、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
: , : :。4、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 5、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证,明;
《 6、】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
》 : 以上资》料,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 (五)—出租单位只能出租自!主,产权的建筑》起重机械
— , ,。 (六)产权单位!发生变更的原—产,权单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在:1,0,日,内到原备案机关办理!备案注销《手续并将《安全技术档案—。移交现产权单位新】产权单位应按—照规:定重新办理起—重机:械备案手续原备案机!关应将原《。起重机械备案—证明予以收回
【
《 (七)产权—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
1】、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
2、!定期的检验报告、定!期的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的!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 3、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 二、安装与拆!卸
《。 (一)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在!我市建筑工地从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的单位应到九】江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办理!资质:告知登记《凡未办理资质—告知登记《。的,安装、拆《卸单位不得》在我市建筑工地从】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业务】告知登记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 1、装】。拆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装拆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特,种作业证书》;
》 3—、装拆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 (二《)安装?、拆:卸单位?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前应:将有关资料》报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审核合】。格,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建!筑安:监机构?否则:不得进?行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作业告知时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 1、装!拆单位资质证—明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 《 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4、安装(拆卸【)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
? 5、安装】(拆卸)单位—负责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安装:此台机械《的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其特》种作业?证书;?
— 6、装》拆此台?。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障?。措,施;
— ? ,7、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8、九江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出具《的装拆单位资—质登记书
》
》(三)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在安?装,、,拆卸过程中安装单】位必须指《派一名专业》技术人员、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全过程现场【。。。。监督、指《导
:
》(四)严禁》无特:。种作:业证书的人员—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
】 三、使用与—。管,理
?
(一)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应?先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合—格后使用《单位应及《时组:织出租、安》装,。、监理、建设等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同时由使用单【位项目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将验收》结果告知工程所在】地,建筑安监《机构工程安》全监督人员
! (二)》施工单位使用的起重!机械应符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6号)和【。本办:法的要求并选择【有装拆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安装】、拆卸单位进—行起重机械》的安装?及,。拆,除
》 , (三)使》用单位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应到工程》。所在地建筑》安监机构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志应附着于设备的明!显位:置,。办理使用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
《 1、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请表;
!
—。 2、安装验收资】。料(含基础验收资料!);
— 3、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 , 《 4、?建筑起重机械检查、!维护、保养、使用等!管,理制度;《
— : ,5、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6、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
》(四)使用单位【在,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和顶—升的必须委》托原安装单》位进行完毕后进行阶!段性自检和验—收并形成记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 , 禁止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生产的标!。准节和附着等装【置
— (五)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并放置》于施工现场备查【档案内容如》。。下,
1!。、租:赁合同或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定!期检验报告、备案】。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进场《检查记录;》
2!、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和安全协】。议,书安装拆卸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拆卸】人员特种作业资格证!、起重机《械基础施工资料、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事故救援预案安装、!拆卸告知书及—。审查意见《验收记录安装检【验检测证明;
】 》 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维护、保养【和检查安全》。。。教育等管理制—。度以及实施》记录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使用登—记证明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运行记录等—
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相应】单位:公章
》 (六》)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对建筑起重机械的!检查、维护、保【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四、安全监理 【
(一】。)监理单位必须明】确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监理责任人建—立专项建筑起—重机械监理细则及】档案、档《案主要内容》如下:
》 1、》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
》 ?。2、装拆单》位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安装单位【资,质登记告知》书;:
】3、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 4、产权单位【登记告?知书;
—。 —。5、起?重机械?安全专项监理细【则,;,
【 6、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含基础验!收资料);》
《 》7、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定期检查监理记录】。或,台帐;
》 —8、起重机械整改】。。通知:及整改回复单
】 , ?(二)实行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维—护全过程旁》站监理?
(三】)督促?并参与使用单—位,按计划对起重机械】安全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的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 (四)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严把装拆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关严格核对安装、拆!卸人员人证是—否相:。符并做好《记录
】 五、监督管理 !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办法对【辖区内建筑起重机械!实施监?。督,管理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委托其建筑安监机构!实,施
《
》六、本办《法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建筑起重机械—的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 七、本办法!自20?10年?。8月1日起执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