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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201《1年12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0号公布)—。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
【
第80号
! ?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已经】2011年12【月26日《市,政府第1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 韩正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第一条(《目,的依据)
【 为了【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适用:范围) 《
《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消防设施【的配置、维修、保养!、检测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定义)》。
本!规定所称的建—筑消防?设施是指依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在—建筑:物、构筑物中配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
,第四条(政府责任】) ?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加大建筑消防【设施的公共资金投】入力度?组织:开展建筑消防设【施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
—
第五?条(部门《职,责)
》
市公安局!是本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市和《区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实施具《体监:督
》 《市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安全—生,产,监管、质量》技监、工商》、民:政、教育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的,。相关监督工作 【
》第六条(单位—。和个人?的义务?)
】 单位和个人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建,筑消防设施的—义务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建筑:消防设施 》
?
第七条》(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的配置)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消防技【术标准配置建—筑消防设施》
】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10《00平方米以下的商!店、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应当安装简!易水:喷淋装置但已—安装自动《灭火:系,统或者不宜》用,水,灭,火的除外
!。。 :。 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托儿所!、寄宿制学校等的】寝室、宿《舍应当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但已: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除外》
第【。八条(住《宅建筑消防》设,施的配置)
】。
, : 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消防技!术标:准配置相《应的建筑消防设施】
— 已交付使用的高!层住宅?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结合住宅的【修缮增设应》。急广播、报警装置以!及其他相《应的建筑消防—。设,施增设建筑》。消防设施《所需资金以业—主自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
鼓】励在居民《。住宅户内《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在三层及三】层以:。。上的老式砖》木结构?居,民住宅楼《。的,共用部位安装简【易水喷淋装置 】
第》九条(?城市火灾自动报警信!息系统联《网):
《 ? ,。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应当与?城市火灾自动报【警信息系统》联,网并确保正常运行 !
:
第十条(应】当依法实施》维修、?保养:、检:测的单位)
】
: 居民住宅区以!外的建筑消防设施】的产权单位应当依】法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维!修、保养和检测【也可以委《托建设、使用或者物!业管理等单位实【施维修、保养和检】测
】 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负责—对管理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组,织实:施维修、保》养和检?测
》
第?十一条(《日常管理) 【
》 建筑?消防设施的》。产权:单位或?者受其?委托管理的单—位(以下统称—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日常管理【责任 ?
? , , (一)》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检测!等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
: (二》)实施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检测将有关—情况:记录备?查并按?照要:求设置相《关标识?;
】 (三)组织—建筑:消防设施《的操作、管》。理人员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 : (四)建立建筑!消防设施配置、运】行等情况的管理档案!。。;
—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 】
第十【。二条(共《用建筑消防设—施,的统一?管理)?
—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产!权人共用《建筑消防设》施的建筑消防设施】。产权:人应当共同协商订立!协议明确各方的【。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责任确定》。责任人或者委托一】个管理单位进行【统,一管:理并将协议报—送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
第十三条【(消防?控制室的《管理)
—
《 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控制室配备】。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值班人?员进行?值,。守并将值《班人员配备情—况报:送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 : 值班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熟悉消防控!。制室设备及其—联动设施的功能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
?
第十四条【(维:修、保养《、检测?的具体实施) 【
?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检测【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消防技术标》准进行?。确保: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其中【自动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技—术性能较高的—。建筑消防设施应当】依法由?专业从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并,获得计量认证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
—
第?十五条?(,对维修、保养、检】测服务单位》的要求?)
【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检测服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对所提供的服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服务】单位应当建立故【障,报告受理《制度及时《排,除故障 《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单位应当根》据检测结果如—实出具检测报告;】对检测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告知委托单【位予以处《理
—
第十六条(—检测报告的报送和检!测信息?的公布)
】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单位应当自完成检!测之日起30日内】将检测?报告通过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建立的信息【服务平台《。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因建筑【。消防设施的原因可能!造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检测信息通过】信息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
!。
,第十七条(检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
》 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
—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单位:。应当参照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方订立服务合同【
第【。十八条?(监:督,检查) 《
? :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的监:督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对其?他单位建筑消防【设施:应当制?定年度监督》抽查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监督抽查
!。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责任情况组织】监督抽?查,并,指导公安派出—。所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对其辖区内的【居民住宅区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监督检《查,的内容) —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监》督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 (一)建筑消!防设施的配》。置情况;
【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状况; —
(三!)建筑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 (四)建筑—消防:设施:的操作、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情况;!
【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
【 (》六)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检【测情况;
】 (七)【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档案的建立情况; !
(八!)国家?和本市规定需要【。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
第—二十条(《。指引条款)
】
?。 违反本规定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
:第,。二十一?条(违法行》。为的处?罚)
— ?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未按!照要求安装简易水喷!淋,装置或?者未按照要求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 (二)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要求将共用各方【签订:的协议或者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配备情《况报送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 ? (三)《。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要求由!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值班人【员进行值守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 (四)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未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进行维修—、保养、检测致使】建,筑消防设《施未能保持完好【。、有:效的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 (五)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单!位未:按,照要:求,履行检测报》告报送义务或者因建!筑消防设施》的原因可能造成【重大火灾隐患的报】告义务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
第二十【二条(?对造成火《灾隐患拒不改正的】处理)?
《 , ?违,反本规定造》成火灾隐患》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依法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第二十三条》(违法行为的—抄告)
!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监督》检查发现有关单【。位有违?反建设交通、—质量技监、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规划国土资—源、安全生产监【管、工?商等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抄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
第二十四条【(行政责任》),
】。违反本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 (《。一)不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
(【二)利用职务便【利为建筑消防设施】的用户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建筑消防设施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 ?
—(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其他行—。。为 ?
第二十【五条(实施日期【) ?
本【规定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2》007年4月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0号发布的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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