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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三十四】。。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对城管执法】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应当责令其改—正并追究行》政,责任: 【 第三十五条市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全市统一的【执法培训《、岗位交流、督【察,考核、责任追究【和评议考核》等制:度   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应当: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的建【。设,和,管理评议考核不合格!的城管执法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市【城管执法部门对【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发生》的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违纪行为】可以:向区、县人民政府】提出查处建议— 》 第三十六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城管执法部门有!违法执法《行为的?可以:向其提出书》面建议城管执法部】门收:到书面建议》后应当及时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应【。。当,予以纠正《。并告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 : 第三十七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将城管执法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以及监【督电话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城管!执法人员有违法执法!行为或?者行政不作为的可以!向城管执法人—员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检举?、控告接到检—举、控告的部门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及【。时核实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意见 — 第—三十八条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定期对—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组织社会评议;有】关部门对城管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组织:社会评议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予以配合评【议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派驻本镇(【乡)、街道的城管】执法机构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告知其》所属的?区、县城管执法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