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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执:法规范 《 : 第十六《条城管执法》人员实行全》。市统一招录制度【。公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取城管执!法人员?经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统一培?训,并,考试合?格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方—。可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 城管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着统一】识别服装佩带统【。一标:志标识做到仪—容严整、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行—为规范 》  城管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必须两人以上共同】进行 】 第十七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城管—执法巡查机制并可】以利用城市网格化管!理,系统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 》   本市举办重大!活动时?市,城管执法部》门可以组织》。区、县城管执—法部门进行集中【巡查 — 第十八条】城管执?法部门可以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采取不同【的行政执法方—式  《 城管执法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时对情节较轻或者】危害后果《能够及时消》除的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直—接给予行政处罚【外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先,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告诫、引导并】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 第十九条】城管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  (一《。)依法进《入发生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并【制作检查笔录; 】   (二)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   (三)【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 !   (四》)查阅?、调取、复印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文【件资料;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城管执【法人员、当事人【、证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不在现场的—应当由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无,见证人的《城管执法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 , 第二十条城!管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时应当全面、客【观、公正符合法【定程序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不,。得,伪造:。、隐:匿证据   【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违,法事实的依据 【 《 第二十一条城!管执法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时可以依法扣】押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 ?   城《管执:法部门?实施扣?押措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   城—管执法部门》实施扣?。押,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对?于经调查《核实没?有违:。法行:为或者不再需要扣】。押的应?当解除扣押返还【物品 — 第二—十二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妥善保管扣押物品!不得使用或者损【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被扣】押的物品易腐烂【、变质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在二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可》以在登记后拍卖、】变卖;无法拍卖【、变:卖的可以在留—存证据?后销毁 《。   解《除扣押后城管执【。法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及时认》领当事人逾期—。不认领?或者:当事:人难以查明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及时发》布认领?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无人!。认领的城管执—法部门可以》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妥善处置拍—。卖、:变,卖,所得款?项应:当依照?规定:上,缴国库 【 : 第二十三条【城管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对当事【人弃:留现场的物品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 《 第二十四【条城:管执法部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以及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时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采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 第?二十五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依照法【律规定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等方?式,送达法律文书—采用公?告送达的城管执法】部门可以通过其政府!网站和公告》栏进行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  :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其网《址和公告栏》地址 》 第二十】。六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建立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全市统一》的举报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 《 ,。  :城管:执法部门收》到,举,报后:。应当及时核查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核查情况告知举报】。。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向举—报人说明情况并【在三个工作日—内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  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