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高度超过250【。米,高层建筑防火设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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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公发[20【11]549号 】
各区县(自治】县)公安《(分)局、建委北】部,新,区建设局两》江,新区建设局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高层建筑火灾防】范能力切实》把好防火设计源头】关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0.5!条规定结合重庆【实际现就建筑高度】。超过250米的【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要!求明确如下
】 一、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净?高不:应,小于:4.:5m净宽不》。应小于5m;消防车!道的承载力不—应小于6《0吨:
二、】应设置消防扑救场地!并满足如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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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的底边至少》。有周边长度的1/3!且不小于《一,个连续长边长—度不应布《置进深大于4.00!。m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 :。 (二?)消防扑救场—地的进深从》建筑外?墙面起算不应小于】21米;
— (三)消防扑!救场地的坡度不【应大于5《%
》 三、专用电【梯在完全《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作为!辅助疏散
】 (一)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能控制【电梯仅经停避难层(!间)和?首层
》 (二)电梯应】设前室其面积不应小!于10?。平方米?并设正?压送风系统;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 (三)电【。梯在首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米的通道《通向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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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1000k—g
(五)!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它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隔开《当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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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电梯轿厢内应设【专用电话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 四《、至少?一部消防《电梯的轿厢尺—寸满足医用》电梯:的要求且应通—达各层
— 五、不应设置!剪刀:楼梯
—。 , 六、宜《在屋顶设置消—防水池有《。效容量需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 , 七、消防电梯!和辅助疏散》。用的专?用电梯应在》变电所采用》专用母线供电—并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其控制《、配电设备及控制】、配电线缆应采取防!水保护措施并满足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20】08、IEC60】5292001)】IPX6MS的要求!
八、防!排烟风机《、消防水《泵、消防电梯和辅】助疏:散用的专用电梯等动!力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其它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采用!耐火:低烟无?卤电缆
!九、应急疏散照明系!。统供电时间不应【少于90分钟宜采用!集,中控:制,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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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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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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