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省《关,于100《个,城市综合体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若干事项—的通知
【黔建科通〔2—01:3〕237号
各!。。。市(州)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 为—确保:完成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促【进100个城市综合!。体健康发展20【13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3〕!11号)所确定【的100个城市【综合体生态建设目标!促进城市综》合体项目《健康发?展现将10》。0个城市综合体【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 一:、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综合体【规划设计条件应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控制【项,指标要求同时应将】绿色:建筑建?。设目标?作为城市综合体【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提供给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作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条件之一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两《证一书”中应—载明:城市综合《体项目绿《色建筑建设目标【
二【、城市综合体—项目建设单》位在方案设计招【标文件、委托设计】合同中应载明—绿色建筑建设目【标和设计要求
! 三、》。城市综合体项—目设:计单位在方案—设计阶段应编制绿】色建筑设计专—项,方案该?专项方案作为入选1!00城市综合体【的必要条《件之:一绿:色建筑设计专项方】案应包括建》设目标、初步技术方!案和效益《。分析:等内容?且,切合实际并具—有可实施性
! :四、城市《综,合体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并符合绿色建筑】设计专项方》案,内容设计过程—。中因受客《观条件限制修改和】调整绿?色建筑设《计专:项方案?所确定?设计内容的应当【及时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同意并备案
【。
五、【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增加绿》色建筑设计专—项审查内《容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申:请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申!报要求和《程序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3【。年贵:州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申报—和评审的通知—(黔建科通〔2【。013〕45号【)执:行对:城市:综合体项目设计标识!工作由省绿》标办及时受理办结
!
六、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当:依据标准规范和经】审查合格和标识【定星:级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任何》单位未经原审—查机构和《标识机构批准不得擅!自修改?、变更、取消有关绿!。色建筑?设计的实质性内【容
》 七、施》工过程应按》照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要求进—行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控制:土壤:。、大气环《境污染、《污水:排放和?场界噪?声控制方案并认真履!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大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情况进行《监督
?
, 八、在单位!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按?照节地和室》外环:。境,、节水和水资源利】用、节能和能源利】用、节?材和材料《资源利?用和室内《环境五项内容组织绿!色建筑专项验—收形成单位工程【绿色建筑专项验收报!告并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节能》工作机构《备案单?位工程绿色建筑【。专项验?收报告作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城【。市,综合体项目评—定,的,审查依据之一
】 九、此通知!下发后各级规划行】政主管都门应—立,即对城市综合体【项目:规,划阶段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应当及《。时补充?完善或纠正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积极指导和帮助城市!综合体项目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将贯—彻绿色建筑标准融】入城市综《合体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确保完成—绿色建?筑建设目标任务【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5:月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