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 】规划布?局
4.【2.1 养》老建筑宜《以低层或《多层建筑为主低层】容,积率:不大于?0.8多层》容积率不大于1【.28分《
,
《 条文》说明
【 《 : 本条?适用:于,各类养老建筑的【设计阶段和》运行阶?段,评价
【 — 根据老年》人的生理特点—建,筑的高度不宜过高】同时老年人需要更多!的活动场《。。地、集中绿地—以及房屋《间距等因此提—出养老?建筑宜?以低层或多层—为主:并对容?积率提出限制要【求低层建筑密度【相对较大采用不大】。。于0.8的容积【率有利于室外绿化】和活动空《间的:。。组织;多层建—筑采用不大于—1,.,2的:容积率属于普—通,多层住宅容积—率的下限值》有,利于老年人使—用方便
【 评价方法
!
, ? 1】. :设计阶段评价时查】阅建筑施工图;
!。 — 2. 运行阶段!评价时查《阅建筑竣工图并【现场核实
》
4.?2.2 居住—用房和主要活—动用房应布置在阳】光充足的地段新区】的居住用房冬至【日满窗日照有—效时间不小于3小】时中心?城旧区?的居住用《房中至少《有1:个居住?用房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小于2—小,。。时 8分
】 条文说明】
— 本条适】用于各类养》老建筑中居住—用房:。和主要活《动用房的设计阶【段和:运行阶?段评价 》
! 日照对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健》康都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居住用房【的日照又《。受地理位置、朝向】、外部遮挡等—许多外部条件的限】制不是很容易达到理!想的状态《尤其是在冬季太阳的!高度角比《较小:楼与楼之间的相互】遮挡更加严》重设计?绿色:养老建筑时应注【意楼的朝向》、楼与楼《之间的距离和相【对位置、楼内平面的!布置通过精心的计算!调整使?居,住空间?能够获得充足的日】照根据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相《关规定“中心—城旧区”特指—在浦:西地区内环线内区域!
【。 , :。 本条的主要【依据是?现行国家标》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40中!第3.2.6—条、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中第5.0.】2.1?条、养?老设施建筑设计【。标准DGJ08【-8:2-2000—中第4?.0:。.6条的相》关规:定 ?
《 评》价方法
— 《 : 1. 设【计阶:段评价时查阅—建筑施工图和日【照模拟分析报告;
!
? 2【. 运行阶段评价时!查阅:建筑:竣工图和《日照模拟分析报【告并进行现场核实
!
4.2《.,3 养老《建筑宜与居》住区配套《设置位?于,交通方便、》基础设施完善、【。。临近医?。疗设施的《地段养老建筑出入口!到达公共服务—设施不超过500m!其中包含《医疗保健用房或医疗!机构8分
》
: 《 条:文,说明
》 ? ? 本:条适用于各类养【老建筑的设计阶段和!运行阶段《评价
! 《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是满足老年人基本】的,物质与?精神生?活所需的重要—设施老年人步行5-!1,0min可》以到达将《大大减少机动车出行!需求有利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根据】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 504《37:中3.2条表3【。.3.2对新建老】年人:项目的配建规模、要!。求及指标的规定小区!级老年服务站的基】本配建内容包括【“活动室、保健室】、家政服务》用,房等服务半径应小】于500m”建设场!地或周?边服务半径内有可】供老年人使用的【。配套:设施有老年人—活,动中心、超》市、商店《、,餐饮、医疗保—健,、社区文《化中心以及》其他生活《服务设施《等
— 评—价方法
《
, 《。 : 1.— 设计阶段评价时查!。阅建筑施《工图;
《
】 ,2. 运行》阶段评价《时查阅建筑》竣工图并现场核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