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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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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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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绿色养老建筑】的,评价应以《建筑群或《建筑单体《为,评,价对象养老社区的】评价应以组团作为评!价对象评价养老院等!单栋建筑时凡—涉及室外《环境的指标以—该栋建筑《所,处,环境的评价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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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2 绿色《养老建筑的评价分】为设计和运行—两个阶段进行评价设!。计阶:段的评价应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进,行运行阶段评价【应,在建筑?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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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3—。。 申请评价方应【进行建筑《。全寿:命,期技术和经》。济,分析合?理确定建筑》规模选用适》当的建?筑技术、设备—和材料对规》划、设计、施工【、运行阶段》。进行全过程控制并提!交,相应分析、测—试报告和相关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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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评价—。机构应按本细则的】有,关要求对申请—评价方提《交的报告、文档【进行审查出》具评价报《告确定?等,级对:申请运行评价的建】筑还应进行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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