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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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上海市?绿色养老建筑—的评价工作更好【地实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制定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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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本细则【适,用,于上:海地区各《类,新,建养老建筑的评价包!括养老社《区、老年公寓—、养老院和护理院等!改建、扩建养—老建:。筑在技术条件相同】时可按照本细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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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绿色养老建筑评【。价应对建筑全寿命期!内节地、《节水:、节能?、节材、保》护环境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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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评价:绿色养?老建筑除应符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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