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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起—重机:械租赁管理》
第六条 —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方,可对外出租》起重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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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出租》起重机械《时租赁?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的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并与承租单】。位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 , : 租《赁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对—出租的起《重机械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自检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完整的自检】报告
《
》。 第八?条 出租的》起重机械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
: , 第九?条 租赁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 (【一)原始资料包括】使用维修及安装说】明书、?起重机械产品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产品—质量合格《证、特种设备整机】型式试验报告电【力液压块式制—动器、盘式制动器和!直流电磁铁》式制动器型式试验报!。告;
— :(二)设备履历书包!。括历:次,大修理、运转—时间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安】全保:护装置检测记录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检验检】测报告、事故—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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