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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的负责人、监】督人员在监》督工作?中必须做到熟—练掌握有关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认真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在现场监督检【查时做到仪容整齐】语言和举止文明【尊重:管,理相对?人;应当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对于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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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抢险?救灾: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安全监督工】作不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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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6年8【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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