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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承包活动的通知】 ,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各省(!市)驻京建管处、】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  】   为深入贯彻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深入治》理当前比较突—。出的:建设:单位肢解发包工【程、指定《分包:。。单位或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生产厂、供应!商承包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等问题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等!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施工发包承!包活动通知如—下,  !   一、建设【工,程,发包人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人建设【单位发包工程时应】当以单?。位工程为最》小单位将其》发包给?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   】  建设《单位将单位工程【。发包给多个施工单位!的视为肢解》。发包 》 《 ,    二》、对单?位工程中部分专业】性较强的专业工程建!设单位可以与总承】包单位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单位 ! ,  :  建设《单位自行发包单位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或工】。期延误的《建设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三—、,施工现?场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总承包单—位对其承包》范围内?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 【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 :。 ? ,  :  四?、依法招《标的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后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再?行订立并执行背离备!。案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视同?虚假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处罚 ! 》     五【、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本市现行》。的工:期定额及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压】缩定额工期确需【。调整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门论【。证,和审定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工期小于定额工】期时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费用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30%超过30!%的视?为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处理 【     六、!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预算中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单独列支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等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并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予以明确— :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专《项经费施工单—位,不得:挪作他用 — ,    】 七、建《设,单位不得指定分包单!位因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单位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或施工安《。全事:故的建设单》位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    — 八、?涉及施工质量的结构!材料及?重要:的功能性《材料、设备应当由】施工单位采》购,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施工单位采购的!建设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因建】设单位指定》生产厂、供》应商或直接采购涉】及施工质量的结【构材料及重要的功能!性材料、设》备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或施工安全事!故的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施《工单位?。要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因施工单《位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或施工安全事故【的施工承包单位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   ?。  九、除小型【机具和辅料之外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将与《。工程有关的》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发包》给劳务分包单—位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违】法分包工程的规定处!罚;因上述行为导】致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结算争议或者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由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   !。  十、《建设工程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将?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设为:暂估价或将》暂时不能确》定金:额,的,专业工程设》为暂定?项目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暂?估价和暂定项目应】当反映市场价—格水平暂估价—和暂定项目的合【计金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得超—过30%  !   招标》文件中暂估价和暂定!项目的合计金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超过3—。0%的视为》该工程不具》备招:标条件?市和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对其!招标文件不予备【案应当要求招标人在!工程具备《招标条?件后再进行招—标发包 列】为暂估价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采购】以及暂定项目满【。。足招标规模的应当】依法招标发》包 : — ,。    十》一、建设工程设计中!已经明?确要求且本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发布市场价格信!息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已经》进行认价或限价【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招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将其列为暂估价 】 【  :  十?二、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转包工程的规定处】罚    】   ?  :(一)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完成的;【      !。   (二)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者,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载明的单《位与本单位》。不符且与本单—位无社?。会,。保险关?系的; 【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其承【。包范:围,内专业分包》工程的发包单—位分别为两个独【立法人单位的—; 》   ?   ?  (四《)工程主体》结构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以及设备》由该:工程的专业分包【单位:负责购买的 【 :   —  十三、建设【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和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后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北京市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 【        】 (一)《肢解发?包工程的; !       【 (二)指定分包单!位,、生产厂或供应【商,的;  【   ?    (三)【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 《 :         !(四)非因》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原因不及时确【认相应的工程变【更价款?或者确认的工程【变更价?款未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的;  【   ? ,。。   (五)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价款结算造成工【程价款?结算纠?。纷的;? 《。   ?。。  :   (六)将工】程发包给未办理进】京备案手《续的外?省,市建筑企业的; ! :        (!七):直,接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或个人的;!     】    (八)任意!压缩定额工期的【;  —   ?    (九—)未按时《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 【   】  十四、建—设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依】法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并向社会【公示:的同时责《令整改整《。改期限内暂停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开工程;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同时可以限制—其,网上签?。约手续 —    《     (—。一)在备案》的施工?合同外又与承包【单位订立并》执行背离《备案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事件的;《 ,。     【    (二)【指定分包单位或生】产厂、供应商或【直接采购涉及施【工质量的结构材料及!重要的功能性材料造!成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事故》或施工安全》事故的;《  》     》  (三)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或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 :    《 十五、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和区(县)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后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北京市】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 【   《      (【一)未取得》。建设单位书面认可】并,报市或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擅自】更换合同中》约定:的项目经理的; 】      】   (二》)项目经理》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 ?       !  (三)》派,驻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各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各专业施工员、【。质检员、《试验管理员》、材料员、》造价员?、测量员、劳动力管!理员:),未,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的; 】 ,        ! ,。(四:)分包工程的未【依法订立分包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市或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  —       (】。五):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 》    《   ?  (?六)将劳《务,作业发包给未办理进!京备案手续的外【省市建筑劳务企【业的;  】  :。   ?  (七)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挪:作他用的 【  —   十六》、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依法》处罚并向社会公示】的同时责令》整改整改《期限内?限制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属于外省市企业的通!报,其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  (一)转—包工程的; 【     —    (二)【违法分包工程的; !  《       (】三)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造成工程《质量隐患、工程质】。量事故或施工安全】事故的; 】      —  (四)因—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原因造成—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结算争议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        (!五)在备案的施【工合同外又与发包】单位订立并执行背离!备案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事件?的 : : 》    十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各—有关监管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严格】查处肢解发包、指】定分包、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应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履行?起本辖区内》建筑市场秩序—监管的职责规范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活动市区两级】建,委要协同《配合形成执》法合力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 !     】十八、本《通知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