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承包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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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各》省(市)驻京建管】处、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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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深】入,治理当?。前比较?突出的建设单位肢】解,发包工程、指—。定分包单位》或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生产】厂、供应商》承,包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等问题》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等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施工发包》。。承包活动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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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建设工】程发包人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人!建设单位发包—工程:时应当以单》位工程为最小单【位将其发包》给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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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将单《位工程发包给多【个施工单位》的视为?。肢解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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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单位工》程中部分专》业性较强的专业【。工程建设单位可以与!总承包单《位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单位
》 建【设单位自行发—包单位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或工期延误的建【设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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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三、施工》现场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总承包单位对其承!。包范围内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
》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 四、依法招标!的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后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再行】订立并?。执行背?离备案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视同虚假》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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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本市!现行的工《。期定额及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压缩定额工—期确:需,调整: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门论证和!审定: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工期?。小于定?额工期时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费用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30%《超过30%》的视为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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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预算中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单?独列:支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等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并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予!。以明确
—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专项经—。费施工单位》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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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建设单位不得指【定,分包单位《因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单位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或施工安全】事故:的建设单位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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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涉及施【工质量的结构材料】及重要?的功能?性材料、设》备应当由施工—单位采购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施工》单位采购的建—设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因建设单位指定生!产厂、供应商或【直接采购涉及—施工质?量的结构材料及重要!的功:。能性材?料、设备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或施工】安,全事故的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施工单位要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因施—工,单位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或施工安》全事故的施工承【包单位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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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除小型机《具和辅料之外—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将与工?程有关的《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发》包给劳务分包单【位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违法分包工程的】。规定处罚;》因上述?行为导致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结算争议或者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由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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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建设工程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将!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设:为暂估?价或将暂《时不能确定金额的专!业工程设为暂定【项目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暂估价!和暂定项《目应:当反映市场》价格水平暂估价【和暂定?项目的?合计金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得超过30—%,。
】招标文件《中暂估价和暂—定项目的合计金【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超过30%【的视为该工程不具备!招标条件市和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对】其招:标文件不予备案应】当要求招《标人在工程具备招标!条件后再进行—招标发?。包
列为暂估!价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采《购以及暂定项目满】足招标规模的—应当依?法招:标,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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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建设工程设!计中已经明》确要求?且,本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发布市!场价格信息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已—经进行认价或限价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招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将其?列为暂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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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转包】工程的规定处—罚
《 : 《 (一)—。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完成的;》
《 : (【二)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者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载明的单位与本单位!不,符且与本单位无社】会保险关系的;【
: :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其?承包:范围内?专业分包工程的发包!单位分?别为:两个独立法人—单位的;《
? 】 (四)工》程主体结构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以及设备由该!工程的?专业:分包单位负责购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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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建设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和—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后—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北》京市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
!。。 : , (一—。)肢解发《包工程的《;,。
— (二】)指定分包》单位、生产厂或供应!商的;
【 》 (三》)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
! (四】)非:因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原因?。不及时确《认相应的工程变更价!款,。或者确认的工程变更!价,款,未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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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价款结算造成工程!价款结算纠纷的;
!
: !(六)将工程发包给!未办理进京》备案手续的外省市建!筑企业?的;
—。 》。 (七)直接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或》个人的;《
【 》(八)任意压—缩定额工期》的;
?。。
《 【(九)未按时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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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建设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依】。法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并向【社会公示的同时【。。责令:整,改整改期限》内暂停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开工程;—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同时可!。以限制其网上签约】手,续
】 《 (一)在备—案,的施工合同外又与】承包单位订》立并执行背离备案】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事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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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指定分包!单位或生产厂、【。供应商或直》接采购涉及施—工质:量的:结构材料及》重,要,的功能性材料—。造成: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事!。。故或施工安全事故】的;
》 : (】三)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或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 十五、】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和区?(县)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后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北京市【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
》 — 《(一)未取得—建设单位书面认可并!报市或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擅自更换合同【中约:定的项?目,经理的;
— ! ,(二)项目经理【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
》
? — :(三)派《驻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各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各专业施工》员、质检员、试验管!理员、材料员、造价!员、测量员、劳动力!管理员?)未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的;
【 】。 (四)分包工【程的:。未依法订立分包【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市或—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
《 ? : (五)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
《 : ? (》六)将劳务》作业发包给》未,办理进京备案—手续的外省》市建筑劳务企业【的;
《 》 》(七)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挪:作他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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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依法处?罚,并向社会公》示的:同时责?令整改整改期—限内限制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属于外省市企【业的通报其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一)【转包工?程的;
》 》 》。(二)违法分包工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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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造成工程》质,量隐患、工程质量】事故或施工安全【事故的?;
》 《。 (四)因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原因造成】。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结算争《议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 》 (《五):在备:案的施工《合同外又与》发,包单位?订立:并执行背离备案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事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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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各:。有,。。关监管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严格查处《肢解发包、指定分包!。。、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应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履行起本辖区!内建筑市场秩序监】管的:职责规范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活》动市:区两级建委》要协同配合形成【执法:合力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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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本》通知:。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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