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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承—包活动的《通知 《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各】省,(市)驻《京建管?处、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 《  ?   为深入贯彻】。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深【入治理当前比较【。突,出的建设单》位肢解发包工—程、指定分包单位或!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生产厂、供应】商承包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等问】题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等【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施工发包承】包活动通知》如下 《  【   一、建设【工程发包《人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人建设单位发包工程!。时应当以单》位工程为最》小单:位将其?。。发包:给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  !   建设单位将单!位工程发包给多【个施工?。。单位的视为肢—解发包? 【    《 二、对《。单位工程《中部分专业性较强】的专业工程建设单】位可以与总承—包单位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单位  】   建设单位【自行发包单位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或:工期延误《的建设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三、施工现场—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总承包单位对—其承包范《。围,内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  —。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     四】、依法招《标的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后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再?行订立并执行背【离备案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视同虚假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处罚 》 : :   《。  五、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本市现行【。的工:期定额?及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压,缩定额工《期确需调整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门】论证和审定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工期小?于定额工期时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费用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3,0%:超过30%的视为】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处理 》 【    六》、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预算中【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单独列支》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等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并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予!以明:确  —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专,项经费施《工,单位:不,得挪作他用 【。    ! 七:、建设单位不—。得指定分包》单位因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单,。位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或《施工安全《事故的?建设单位《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    ! 八、涉及》施,。工质:。量的结构材料及重】要的功能《性材:料、设备应当—由施:工单位采购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施:工单位采购》的建设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因建设单位》指定生产厂、—供应:商或直接《采,购涉及施《工质量的结构材【料及重要的功能性材!料、设备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或施工安全【。事故的?。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施工单位要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因施工单位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或施工安全事故的!。施工承包单》位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    】 九、?除小型机具和—辅料之?外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将与】工程有关的》。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发包给劳务分包【单,位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违法分包工程的!规定处罚;因上述】行为:导致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结算争议或者【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由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 ? , ?    十》、建设工程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将!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设为!暂估价或《将暂时?不能确?定金额的专业工程】设为:暂定项目《。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暂估价和暂定项目】。应当反映市场—价格水平暂估—价和暂定项目的合】计,金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得超过—30% 》     招【标文件中暂》。估价和暂定项目【的合计金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超过【30%的视为该工程!。不具备招标条件【市和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对其招标》文件:不予备案应当要求】招标人在工程具【备招标条件后—再进行?招标发包 【 列为暂估价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采购以及暂定】项目满?足招:标规模的应当依法】。。招标发包《 —    》。。 十一、《建设工?程设计中已经—明确要求且》。本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发布市场价【格信息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已经进行认价或限】价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招【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将其列为暂—估,价 》     十!二、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转:包工程的《规定处?。罚    】     (一【)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完成的;  !       【(二)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者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载明的单位与本单!位不符且与本单【位无社会保险—关系的?; 《 ,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其承包范围内专】业,分包工程的发包【。单位分别《为两:。个独立法人单位【的;  【   ?。   ? (四)工程主【体结构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以及设备由该工【程的:专业:分包单位负责—购买:的 —   》  十三、建设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和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后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北京市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 :。   》      (【。一,)肢解发包工—程的;   !      (二】),指定分包单位、生产!厂或供应商的; 】 , , ,      —  (三)》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 ?。。    《     (四)非!因,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原因不及—时,。确认:。相应的工程》变更价款或者—确认的?工程:变更价款《未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的;》     】    (五)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价款结算造成工程!价款结算纠纷的; !       !  (六)》将工程发包给未【办理进京《备案手续的》外省市建筑企业【的; —     》   (七)直【接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或个—人的; 》        ! (八?),任意压缩定额工期的!。;     !    (》。九)未按时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 !     —十四、建设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依法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并向社会公!示,的同时?责令整?改整改期限》内暂停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开工—程;: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同时可以限制【。其,网上签约手续 】      【   ?(一)在备》案的施工《合同外又与承包【单位订立并执行【背离备案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事—件的;  】    《   (二)指定分!包,单位或生产厂、供】应商或直《接采购涉及施—工质量的结构材料】及重要?的功:能性材?料造:成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事故或施工安全!事故的?;   【    《。  :(三)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或,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 ?。     十五!、,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和区(县)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后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北京市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 【       【  (?一,)未取得建设—单位书?面认可并报市或【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擅自更换合同中约】定的项目经理—的;  【  :     (二【)项目?。经理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 》        】(三:)派驻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各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各专业施工员、质】检员、试验》管理员、材料—员、造价员、测量】员、劳动力》管理员)未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的;   !    《  (?四)分包工》。程的:未依法订立》分包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市或》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  】   ?    (五—)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  】      — ,(六)将劳》务作业发《包给未办理进—京备:案手续的外省—。市建筑劳务企业的】。; :     【    (七—。。)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挪作他用的 ! 》    十六、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依法?。处罚并向社》会公示的同时—责令整改整改—。期限内限制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属:于外省市企业的通】。报其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     (—一):转,包工程的; 【    》   ?  (二《)违法分包工—。程的; 【        (!三)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造:。成工程质《量隐:。患、工程质量—事,故,或施工安全事故【的;  【       【。(,四)因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原因?造成:。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结算》争议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       (】五)在备案》的施工合同外—又与发包单位订【。立并执行背》离备:案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事】件的 《 《    》 十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各!有关监管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严格查处肢解发】包、指定《分包、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应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履行起本辖】区内:建筑:。市场秩序监管的职】责规范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活动市区两级建!委要协同配合形【成执:法合力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 【     —十八、本通知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