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承包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各省(市)驻】京建管?处、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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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深入治理《当前比较突出的【建设单位肢解发包】工程、指定分包单位!。或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生产厂、供—应商承包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等问题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等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施工《发包承包活动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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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设工程发包—人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人建设单位发!包工程?。时应当?以单位?工程为最小单位将其!发包给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
— : 建设单位将单】位工程发《包给多个施工—单位的视《为肢解?发包
】 : 二、对单位!。工程:中部分专业性较【强的:专业工程建设单【位可以与《总承包单位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单位
】 《 ,建设:单位自行发包—单位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或!工期延误《的,。建设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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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施工现场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总承包单《位对其承包范—围内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
【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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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依法招标】的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后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再行订》立并执?行背离备案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视同虚《假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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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本市现行的!工期定额及》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压缩定额《工,期确需调整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门论证和审》。定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工期小于定额】工期时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费用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30%】超过:30%的视为—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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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预算《中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单》独列支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等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并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予以明确
! : :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专项经?费施工单《位,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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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建设单位不得指!定分包单《位,因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单位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或施工安—全事:故的:。建设单位《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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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涉及施工质量【的结构材《料及重要的功—能性材料、设备应当!由施工?单位采?购,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施工单位!采,购的建设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因建设】单位指?定生产厂、供—。应商或?直接采购涉及—施工质?量的结构材料及【重要的功能性—材料、设备》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或施工安全—事故:的,。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施工】单位要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因施工单位—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或施工安全事故【的施工?承包单位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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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除》小型机具和》辅,料之:。外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将与【工程有关的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发包给劳】务,。分包单位《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违法【分包工程的》。规定处?罚,;因上述行为导致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结,算争议或者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由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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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建设工程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将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设为—暂估价?或将:暂时不能确定—金,额的专业工程—设为暂?定项目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暂估价和暂定项目!应当反映市场价【。格,水平暂估《。价和暂定项目的合】计金: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得超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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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中暂《。估价和暂定项—目的合计《金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超过《30%的视为该工】程不:具备:招,标条件?市和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对其招】标文:件不予备《案应当要求》招标人在工程具备】招,。。标条:件后:再进行招标发包
! 列为暂估价【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采购以及【暂定项目满足招标规!模的应当依法招标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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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建设工程设计中】已经明确要》求且本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发布市场价格信】息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已经进行认》价或限价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招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将其列为暂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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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二、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转包工【。程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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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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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者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载明的单位与本!单位不符《且与本?单位无社会保险【关系的;
— 》 ,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其承包范围内!专业分包工程的发】包单:位分别为两》个独立法人》单位的?;,
《 】(四)工程》主体:结构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以及】设备由该工程的【专业分包单位负责购!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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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三、建设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和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后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北《京市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
! (一!)肢解发包工程的】;,
! , , (二?)指定分包单—。位、生?产,厂或供应商的;【
》 : 《 (三)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
? : ? (四)非】因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原因不】及时:确认相应的工—程,变更价款或者确认】的工程变《更价款未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的;
】。 《 (五)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价款结算造成工】程价:款结算纠《纷的;
— 】 (六)将工程【发,包给:未,。办理:进,京备案手续的外省市!建筑:企业的;《
《 【 (七)直》接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或个人的;—
: 】 (八)任意【压缩定额《工期:的;
! : : (九)未按—时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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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建】设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依法—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并《。向社会公示的同【时责:令整改整《改期限内暂停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开】工,程;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同,时,可以限制其》网上签约《手续
【 , —(一)在备案的施】工合同外又与承包】。单位订立《并执行背离备案【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事件的;
】。 》 (》二)指定分》包单位?或生产厂《、供应?商或直接采购涉【及施工质量的结构材!料,及重要的功》能性材料造成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事故或施!工安全事故的;【
】 《。(三)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或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 十五、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和区(县—),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后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北京市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
! (一】。)未取得建设单【位,书面:。认,可并报市《或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擅自《更换合同中》约定:的,项,目经理的;》
》 《 , (二)项—目经理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
! 【 :(三)派驻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各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各《专业施工《员、质检《员、试验管理员【、材料员、》造,价员、测量员—。、劳动力管》理员:),未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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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分《包工程的未依法【订立分包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市或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
【 》 : (五)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
】 (六)!将劳务?作业发包《给未办理进》京备案手续的外省】。市建筑劳务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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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挪作他!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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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依【法处罚并向》社会公?示的同时责》令整改整改期限内限!制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属于外【省市企业的通报其】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 (一?)转包工程的;【
: ? 【(二)违法》分包工程的;—
! ?(三)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造成工程质】量隐患、工程—质量事故或施工【。安,全事故的《;
? ? : ?。 (?四)因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原—。。因造成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结,算争议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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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在备案的施【工合同外又与发【包单位订立并执【行背离备案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事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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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各有关?监管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严格?查处肢解发包、指定!分包、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应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履行起本辖区内【建筑市场秩序监【管,的职责规范》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活动市】区两级建委》要协同配《合形成执法合—力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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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本通知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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