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设备间
7.3.2 设备间是建筑物的电话交换机设备和计算机网络设备,以及配线设备(BD)安装的地点,也是进行网络管理的场所。对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而言,设备间主要安装总配线设备。当信息通信设施与配线设备分别设置设备间时,考虑到设备电缆有长度限制及各系统设备运行维护的要求,设备间之间的距离不宜相隔太远。
7.3.3 本条规定的使用面积不包括程控用户交换机、计算机网络设备等设施所需的面积在内。如果1个设备间以10m2(2.5m×4.0m)计,大约能安装5个600mm宽度的19″机柜。在机柜中安装电话大对数电缆多对卡接式模块、数据主干缆线光/电配线架、理线架等,大约能支持总量为6000个信息点所需(其中电话和数据信息点各占50%)的建筑物配线设备安装空间。设备间的面积确定同样需考虑机柜尺寸因素,如采用800mm宽度的19″机柜,则需要增加设备间的面积。
7.3.5 有害气体指氯、碳水化合物、硫化氢、氮氧化物、二氧化碳等。灰尘粒子应是不导电的、非铁磁性和非腐蚀性的。
7.3.6 设备间如果安装有源的信息通信设施或其他有源设备,设备供电应符合相应的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