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缆线布】放,
【
7.6.1 【 建筑物内缆线【的敷设方式》应,根据建筑物构—造、环境《特征:、使用要求、—需求分布《以及所选用导体与】。缆线的类型、外【形尺寸及结构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水平》缆线敷设时应采【用导管、桥架的【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从槽:。盒、托盘引出至【信息插座.可采【用金属导管敷设【;,。
《
! 2)吊顶内宜【采用金属托盘—、槽盒的方式敷【设;
?
》 《 《3):吊顶或?地板下缆线引入【至办公家具桌面宜】采用垂直槽》盒方式及利》用家具内《管槽敷设;
!
《 4)】墙体内应采用穿导】管,方式敷设《;
》
》。 5)大开!间地面布放》缆线时?根据环境条件宜选用!架空地板下或网络地!板内的托《盘、槽?。盒方:式敷设
【
,
》2 干线子系统】垂直通道宜选用穿楼!板电缆?孔、导管或桥架、电!缆竖井三种方—式敷设
【
7.6.—2 建筑群之间的!缆线:宜采用地下管道或电!缆沟方式敷设—
—7.6.3 — 明敷缆线应符合】室内:或室外敷设场所环】境特:征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采用线卡】沿墙体、顶棚、【建筑:物构件表面》或家具上《直接敷设固定间距】不宜大于1m
!
【2 缆线》不应直接敷设于【建筑物?的顶棚内、顶棚抹】。灰层、墙体》保温层及《装饰板内
!
《 3 明敷缆【线与其他管线交叉】贴邻时应按防—护要求采取保护【。隔离措施
!
4— 敷?设,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时应采用钢】管保护?
—7.6.4 【综合布?线系:统,管线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表7—.,6.:4的规定
】
表7.6.4 ! 管线敷设》弯曲半?径
】
?
注【当缆线采用电缆【桥架布放时桥架【内侧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3:00mm
》
》7.6.5 缆线!布放在导管与槽盒】内的管径与截面利】用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管径利用率和!截面:利,用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
《
式中d】缆线:外径;?
《
! D管道—内径:
—。
:
》 式《中A1穿在》管,内的缆线总》截面积;
】
《 , A】管径的?内截:面积
【。
2 弯!导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4:0%~50》%
—
, 3 【导管内穿放大—对数电?缆或4芯以上光缆时!直线:管路的管径》。利,用率应为50%~】60%
—
4】 导管内穿放【4,对对绞电缆或4【芯及以?下光缆时截面—利用率应为25%】。~3:0%
《
《 5 — 槽盒内的》截面利用率应—为30%《~,。50:%
?
《7.6.6 【用,户光缆敷设》与接续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用户光缆》光纤接续《宜采用熔接方—式
—
》。2 在用户—接,。入点配线设备—及信:息,配,线箱:内,宜采用熔接尾—。纤,方式终接不具—备熔接条件》时,可采用现《场组装光纤连接器】件终接
【
? 3 每一】光纤链路中宜采【用,相同类型的光—纤连接器《件
【 《4 采《用金属加强芯的光】缆金属构件应接【地
! 5 室内光】。。缆预留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光缆在配线柜】处预留?长度应为3m~5】m;:
《
》 2)光缆!在,楼,层配线箱处》光纤预留长度应为】1m:~1.5m;—
?
》 《 3)光缆—在信息配线箱终接时!预留长度不应小于】0.5m;
【
?
》 : 4)光缆纤芯】不做终接时应保留光!缆,施,工预留长度
【。
?
? 6 光—缆敷设安装的最小静!态弯曲?半径应符合表7.】6.6的规定
【
表7.】6,.6: 光缆敷设安装】的最小静《态弯曲半径
【
》
?
注D为!缆芯处圆形护套外】径H为?缆芯:处扁:形护套短轴》的高度
《
7—.6.?7 缆线布—放,的路:由,。中不:应有连?接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