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11-2016 建标库

3  系统设计

3.1  系统构成

3.1.1  综合布线系统应为开放式网络拓扑结构,应能支持语音、数据、图像、多媒体等业务信息传递的应用。

3.1.2  综合布线系统的构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综合布线系统的基本构成应包括建筑群子系统、干线子系统和配线子系统(图3.1.2-1)。配线子系统中可以设置集合点(CP),也可不设置集合点。

图3.1.2-1  综合布线系统基本构成

    2  综合布线各子系统中,建筑物内楼层配线设备(FD)之间、不同建筑物的建筑物配线设备(BD)之间可建立直达路由[图3.1.2-2(a)]。工作区信息插座(TO)可不经过楼层配线设备(FD)直接连接至建筑物配线设备(BD),楼层配线设备(FD)也可不经过建筑物配线设备(BD)直接与建筑群配线设备(CD)互连[图3.1.2-2(b)]。

    3  综合布线系统入口设施连接外部网络和其他建筑物的引入缆线,应通过缆线和BD或CD进行互连(图3.1.2-3)。对设置了设备间的建筑物,设备间所在楼层配线设备(FD)可以和设备间中的建筑物配线设备或建筑群配线设备(BD/CD)及入口设施安装在同一场地。

图3.1.2-2  综合布线子系统构成

图3.1.2-3  综合布线系统引入部分构成

    4  综合布线系统典型应用中,配线子系统信道应由4对对绞电缆和电缆连接器件构成,干线子系统信道和建筑群子系统信道应由光缆和光连接器件组成。其中建筑物配线设备(FD)和建筑群配线设备(CD)处的配线模块和网络设备之间可采用互连或交叉的连接方式,建筑物配线设备(BD)处的光纤配线模块可仅对光纤进行互连(图3.1.2-4)。

图3.1.2-4  综合布线系统应用典型连接与组成

3.1.3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个独立的需要设置终端设备(TE)的区域宜划分为一个工作区。工作区应包括信息插座模块(TO)、终端设备处的连接缆线及适配器。

    2  配线子系统应由工作区内的信息插座模块、信息插座模块至电信间配线设备(FD)的水平缆线、电信间的配线设备及设备缆线和跳线等组成。

    3  干线子系统应由设备间至电信间的主干缆线、安装在设备间的建筑物配线设备(BD)及设备缆线和跳线组成。

    4  建筑群子系统应由连接多个建筑物之间的主干缆线、建筑群配线设备(CD)及设备缆线和跳线组成。

    5  设备间应为在每栋建筑物的适当地点进行配线管理、网络管理和信息交换的场地。综合布线系统设备间宜安装建筑物配线设备、建筑群配线设备、以太网交换机、电话交换机、计算机网络设备。入口设施也可安装在设备间。

    6  进线间应为建筑物外部信息通信网络管线的入口部位,并可作为入口设施的安装场地。

    7  管理应对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进线间、布线路径环境中的配线设备、缆线、信息插座模块等设施按一定的模式进行标识、记录和管理。

3.1.4  综合布线系统与外部配线网连接时,应遵循相应的接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