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