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894-2013 建标库

5.4  有机废气

5.4.1  有机废气的主要治理方法有冷凝法、吸收法、吸附法、燃烧法、生物法、膜分离法等。本条仅对吸收法、吸附法、燃烧法分别做了规定。由于国内应用冷凝法、生物法、膜分离法处理技术起步较晚,工程经验积累不足,缺乏成熟统一的技术参数,不能做出明确的技术规定。

5.4.2  本条第3款仅针对一般情况下进入热力燃烧装置中的废气颗粒物浓度做了规定。针对废气中包含有低分子树脂、有机颗粒物、高沸点芳烃、溶剂油等场合,特别是多种混合有机物排气的预处理,需要进行喷淋吸收、吸附、静电、过滤等预处理措施,不能仅从颗粒物浓度进行确定。

    本条第4款规定,由于各种工艺过程产生的废气往往含有粉尘、纤维、漆物等颗粒物,有的工艺过程还会产生一些能够引起催化剂中毒的物质,必须进行预处理以后方可进入催化燃烧装置。空气催化燃烧装置虽对含微量粉尘具有一定的抵御能力,但当粉尘含量较高时易堵塞催化剂床层,因此本款对进入催化燃烧装置的粉尘含量加以规定。

5.4.5  本条第2款规定是为了保证气体在吸附床层内的停留时间。根据实践经验,气体在吸附床层内的停留时间最好要超过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