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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应用和管》理的通知 文!号:武城建〔—2013〕139号! 各区建设局,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  为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加快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1031号)】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 》 一、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应用:。  》   (一》)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18层!及以:下住宅(含商—住楼:)和宾馆、酒—店、医院病房大【楼、老?年人公寓、学生宿舍!、,托幼建筑、健身【洗,浴中心、游泳馆(池!)等热水需求较大的!建筑应统一同期【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     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上!部应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其太阳】能热水系统》使用比例《应达到30%以【上   【  (?二)政?府办公建筑、公【益性公共建筑和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应在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地源热泵】空调系统中选择一种!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 ,  (三《)鼓励其它公—共建筑统一设计【和安装应用可再生】能源鼓励在》既有建筑改造中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 : , 二、—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质量控制 —   》  (一)建设单】位应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作为—建筑节能措施—列入项目建设计划】在委托设计单位设计!时,应,明确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种类设计】内容:和要:求,可再生能源的—造价应列入建—筑工程?总预:算  —   (二)设计单!位应按?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4《6):。、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程(GB5》036?6)、?太,阳能热水器安装构造!(中南标)》。等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设计 !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应自】201?3年7月1日—起按照本通知和相】关标准进《行审查   !  (四)施工【。单位应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确!保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按照图纸和质!量规范?要求安装到位—监,理单位?应将可再生能源【施工纳?入监理范围 】     (五)】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包,。括可再生能》源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效果等【。内容;竣工验收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能效进行测!。评并由?检测:机,构出具?能效测评报告作【为验收和备》。案,依据 《     —(六)选用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技术和产品应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广并!经市城建《委备案的《产品和技术 — , : 三》、落实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应:用的管理职责—  》   (一)各区】建设局、建管各【相关:部门应在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上依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监《督、管理和协调 !    》 (二)因特殊条件!。拟不采用可再—生能源的由建设单】位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建筑节能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原因进行【分析论证《后确:定并作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依据 —     (三】)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要做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验收备案】监督工作未安—装到:位或达不到验收要】求的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四)】建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产品和技】术备案制度市—城建委将定期—发布符合工程—应用要求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现场监理!培训工作《   —  (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将按照住建部、【。省、市有关规—。定,。予以适当激励—并作为绿色建筑【、优秀设计》、优:质,工程等评选的重要条!件   【 , (六)各区应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加强宣【传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全面了解应—用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意义增强应用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 ,本通知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