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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附则
【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
—。 , (一)“生活】饮用水源”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集中式供水的【江河、水库等饮用水!地,表水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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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集中式供—水,”是指?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到多用户且》供水规模《在10m《/d以上《的公共供水和单【位自建设施供—水,
— ,(三)“《油类”是指任何类】型的油及其炼制品
!
《 (四)“容器”!是指:。用,来包装或者装—载物品的贮存—器或者成形或者柔软!不,成形的包覆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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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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