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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建筑工程总平面!。设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保证申报【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深度要—求确保依法公布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从【事城乡规划、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建筑工程设计工!作
!第三条 规》划设计成果的表达应!当规范、清晰报送】成果应包括书—面成果和电子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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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建设用地大于30亩!或,重要地段的建设项目!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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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应!。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深度要求》
— 第六条》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二)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合理布置《总平面图总》平面图设计应符【合,第十条规定要求
! 《 , (三)对》住宅、医院、学校、!托幼等建筑进行【日照分析
【 》(,四)分析《交通影响提出交通组!织方案?和设计?
—。 :(五)?市政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管线综合
】 (六)】竖向规划设计—。
】(七)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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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应当《包括:规划说明《书、图纸《。
》
第八条 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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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兰州市规划区内】临城市规划路、黄河!、南北两山及重要地!段的高层建》。筑,、重要建筑》等建设?项,目应按规划要求作】出,两个以上在建筑【。总平面、建筑内【部设计、建筑风格等!方面明显不》同的建?筑设计方案
【
《 , 第十条 建设工】程总:平面设计内容
! (一【)场地?范,围(用地和建—筑,物各角点的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
! (:二,)场地内及四邻环境!。的反映?(四邻原有及规【划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场,地内:需保:留的建?筑物:、古:。树,名木、?历史:文化遗?存、现有地》形及标高、水体、】不良地质情况等)】
— (三)场地内拟!建,道,路、停车场、广场】、绿地及《建筑物的《布置并?标注出主要建筑物】与用:地,界线(道路红线【、建筑红线)及相】邻建筑物之间—。等距离参数》
(!四)拟建主要建筑物!的,名称、?出入口位置、层【数与设计标高以及地!形复杂时主要—道路、广《场,的控制标高
! (五—)指北针或风玫瑰图!、比例(1》500或11000!),
《 , (六)《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经济指标!应包括规划要求和】设,计指标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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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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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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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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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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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上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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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下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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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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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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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地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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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行车停《放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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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当工程项目(如【城市居住《。区)有相应的规划设!计规:范时技术经》济指标?的内容应按》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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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算容积率时不—包括±0《.00?0以下地下建筑【面积
》 (七)化粪池!、,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电讯、燃《气,等工程管《线的位?置和:走向
—。 (八)在】平面图纸《。右下:角,设标题?栏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注册建【。筑师签章和建设单位!公章:
】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如有给城市提供的】公共设施或公共【空间应在《总图中注明情况
!
》 第:十二:条 每个《总平面图的》设计方案应附有建筑!日照:分析报告《
,
第】十三条 设》计单位应对项目总平!面设计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第十四条 !。日照:分析报告的编制【应按兰州市建—筑日照分析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设计单—位对日?照分析报告采—用数据的真》实性和分析》结果的?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
《 第十五条 设【计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编制规划!和,进行建筑设计的由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对,其设计成果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在整《改期间?暂停:受理该设计单位【编制的一切规划【设计成?果因编制规》划、设计造成损失】的设:计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兰州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8年10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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