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筑!工程:违法建设处罚规定】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 ?为进:一步:加大违?法建设处罚》力度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和》处罚标准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
《第二条(适用范【围)
!。 《 本:。市中心城区及—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直管区《内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
— 中《心城:区及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直管区外的各区(市!)县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 ,
第三【条(术语含义) 】 ,
】 本规定所称违法!建设是?。指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或》。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但具备补办规!划审批手续的—
?
第四!条(基本《。原则)
】 —。 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应当符合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遵循从严、【公正、公开》的原则 》
第!。五,条(管理部门)【 ,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管【辖区域内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
—第,二章 违《法建设的处罚标【准
第六》条(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建设的《处,。理):
:
》 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竣工规划》。核实:时对于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项目处理规》则如下
】 (》一)建?筑,。平面尺寸、》层数、高度等实体】建设符合规划要求实!际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实际计!。容面:积”)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确定【的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以下》。简称“规划许可计容!面,积”)的处》理规则
》。
《 ? 1》.2008年9月1!日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项目?实际计容面积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的】比例大于3%小【于等于5%的按照】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的建设—工程造价的10%】处以:罚款;实际》计,容,面积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的比例大于】5%的按《照违法建设工程造价!的10%处以罚款;!
》 】2.20《08年9月1日【至2010》。。年9月1日》期间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项目—实际:计容面积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的】比例大于3》%的按?照违法建设工—程造价的10%【处以罚款; —
: 】 :3.2010年【9月1日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项—目实际计容面积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的比例小【于等于?3%的按照下列【规,则处理 《
! :。 》(,1)实际《计容:面积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小于等于3】00㎡?的不予罚《。款;
— 》 , (】2)实际计容面【。积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大于3?。00㎡?小于:等于:。600㎡的按照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的建》设工程?。造价的5《%处以罚款;
! — 《 (》3)实际计容—面积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大于【600㎡小》于等于900㎡【的按照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的建】设工程造价的—7%处以罚款; 】
】 , (4!)实:际计容面《积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大于90—0㎡的按照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的建设?工程造价的10%】处以罚?款
?
? ?。 ? 4. 2—010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项目》实际计容面积—。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已经?销售的按照》销售:。收入处以《罚款;未销售—。的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按:照评估价处以罚款】
:
(】二)建?筑平:面尺寸、《层,。数、高度等实体建】设符:合规划要求地下实际!建筑面积超出规划许!可,建筑面积超出部分为!住宅、商业、办公】、酒店按照下列规则!处理
! ? 1.2—010年9月1日】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项目按照超出规!划许可建筑面积【的建设工程造价的1!0%处以罚款;【 ,
《 】2. 20》10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项目实际—建筑面积超出规划许!可建:筑,面积已经销》售的按?照销售收入处以罚款!;未销售《的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按—。照评估价处以—罚款:。
:
: 》(三:)建筑平面尺寸、层!数、高度《等实体建《设,符,。合规划要求》。地下实际建》筑面积小于》规划许可建筑面积且!无整改条件》减少的建筑面积【为地下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的!在,保证:停车位?数量满足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减【少部分的建筑面积】的建设?工程造价《的10%处以罚款 !
【。 ,(四)地下室外轮】廓尺寸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则处理
!
《 , : 1.地下】室,。。实际:建筑面?积超出规划许可建筑!面积超出部分为住】宅、非住宅》(商业、办公、酒】。店、其他用房—。)已经销售的按【照销售收入处以罚款!;未销?售的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按照评—。估价处以《罚款超?。出部分属配套设施用!房的按照超出部【分的建?设工程造价的10%!处以罚?款;
《
【 2.地下】室实际建筑》面积小于规划许可】建筑面积且无整改条!件按照减《少部:分的建设工程造价】的10%处以—罚款;减少的—建筑面积为地下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的须保证—停车位数量满足规】划要:求,
!(五)实际建—筑层数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要?求但实际建筑高度】不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要求的】。建筑项目按》照下列规则处理【。
? 【 1.》实,际建筑高度超出【(或低于)规划【许可建筑高度—的数值?小,于等于15厘米的】不予罚款;
! 》 2.实【际,。建筑:高度低于规划许【可,建筑高度的数值【大于15厘米当【实际:建筑高度低于规划许!可,建筑高度不足标准】层高1?/2的按标准层【的1/2建》筑面积的建设工程】造价的10%处【以罚款?;,当实际建《筑高度低《于规划许可》建筑高度《介于标准层》高1/2至1—的按标准层建筑面】积的建设工程造价】。的10%《处以罚款《;其余?依次:。类推;
】 , : 》3,.,实际建筑高度超出】规划许可建筑高度】的数值大于15厘米!不满足航空限高要】求的须予《以整改;满》足航空限高要—求但不满足规划限】。高要:求且无整改条件的】实际建筑高》度超出规划许可【建筑高度不足标【准层高1/》。2,的按标准层的1【/2建筑面》积的建设工程—造价的10%处以】罚款;?实际建筑高度—超出规?划许可建筑高度【介于标准层》高1/2至1的按标!准层建筑面积的建】设工程造《价的10%处—以罚:款;:其余依次类》推,; :
— (六《)改变建筑平面【。尺寸误差值大于5厘!。米超出或减少部分竖!向总建筑面积已经】销售的按照销售收】入处以罚款;—未销售的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按《照评估价处》以罚款
【 (七)建!筑间距、建》筑退界不满足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最小值且》误,差值大于5厘—。米超出或减少部分】竖向总建筑面—积已经销售的按照】销售收?入处以?罚款;未销售的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按照评估!价处以罚款 —
《 (八)增】加建筑层数增—加部分的《建筑面积已经—销售的按照》销售收入处》以罚款;未销售的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按】照评估价处以—罚款
! (九)物管用房!、社区服《务中:心、社区用房、【文化活动中心—、体育活动用房【、公:。厕、垃圾房、门卫】等配套设施实际【建筑面积《符合规划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要求涉及位》置调整的按照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的建设】工程造价的10%处!。以罚款
—。 《 (十)其他违】反规划?许可要求的如擅自增!设门卫?室,、门厅?等按下列规则处理 !
,
! :1.201》0年9月1日—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项目按!照增设建筑面积【的建设工程造价【的10%《处以罚款;
! 】 2.20》10: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项目增》设,部分为门卫室等配套!设施的按《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的建设工—程造:价的10%处以罚款!;增设部分为门厅】等,非配套设施》已经销售的》按,照销售收入处以【罚款;未销》售,。的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按照!评估价处以罚款 】
【 (十一)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经依法处理—处罚后?。直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合格证 《
第!七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违法建设的】处理)
! 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但具?备,补办:规划审?批手:续的建筑工程按【照违法?建,设,工程造价的5—%至:10%处以罚款【
:
《
第《八条(其他违—法建设工程的—处理)
【 》对其他违《法建设按《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
: :第九条(工程造【价的核定)
! ? 建设工》程造价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造?价核定;若备案合同!造价低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房屋建筑—。工程:建安造价最低控【制指标的其建设【工程:造价按房屋建—筑工程建《安造价最低》控制指标执行
】
— 第十条(》评估:等相关规定) 【
【 销售收入即—销售均价乘以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或建筑?面积销售均价按【市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销售均价予【以,执行;评估》价格包?括相:应的土地价格—、建安成本、利润等!
【 房地产评估【机构采?取资质入《围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
第十!一条(诚信管—理):
《 凡被》行政处罚的建筑项目!纳入城乡规划信用信!息管理按照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城乡:规划信用管理—规定要求对建设单】位和建筑设计单位】作出相应处理并【抄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
—
第三《章 违法《建设处理处罚程序
!
,第十二条(》启动处理程序)
!
》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发现建!设单位涉《嫌,违法:建设时应当启动立案!调,查处理?程序自立案至处【理完毕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划核实期【限,内
?
》 第十三条(执】法人:员,准则)
—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对违法建《设进行调查时应当指!派两名以上执法人员!。 ,
》 , 规?划管理?。执法人员受指派对违!法建设?进行: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
第十四条【(回避)《。
《 : 承办案件【的执法人《员是: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及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当事人提出》要承办该案》的执法人员》回避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经审查确】需回避的应当—调换:执法人?员
》 ,
第十五条】(立案)
【 , :。。 , 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违法建设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作出立案决定!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 (【二)属于《。城乡规划管理实【施行政处罚的范围】;,
:
— (三)属于本行政!。机关管辖的范围
!
— ,第十六条(调—查、取证)》
— 对于已立【。案查:处的违法建设承办】人员应当进》行现场调查》收集违法建设—相关资料做到认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调—查时有权要求当【事,。人,及有关人员提供证】明材料?和涉嫌与违》法建设有关的—。其他资料《。
】 第十?七条:。(询问笔录)—
: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知—。违法建设《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调,查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可以书面委—托有关人员接受询问!调查
【。 询问笔【录应当由被询问【人复核并签字或【。盖章进行确认并由参!加询问调查》人员签?字或盖章
! 《被询问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调查询问或接【受调查询问后—拒,不签字的以及被询问!人无法通知到—的执法人员应—当在询问笔》。录上注明情况视【为调查询问结束 】
,
:
第十八】。条(陈?。述权)
— —违法:当事人?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调《查,。的事实有陈述权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听取当事人对!事实的陈《述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或听取了陈【述但对陈述的—重要:事实情节《及理由、依据不进】行研:。究处:理,。。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
【。当事人被告》知陈述权后七日内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陈述的视为放【弃陈述权
】。 ,
? 第十?九条(证《据,种类)
!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证据有下列七【种
《 ? (一》),书证指用记载的【文字或图画等来反】应违:法建设情《况的材料包括—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房】屋竣工?规,划测:绘图、房屋》竣工面积测绘成【果报告等有关—文件和?图纸等;
! (二)物证!指能够证明违法【建设:实施的物《。品或痕迹;
!。 ? (三《)证:人证:言指证人就违法建】设有关的事实情【。况所作的陈述—和制:作,。的询问笔录;
! (【四)现场勘查资料指!以现:场踏勘、拍照、【视频等方法录制的】图像或者用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用来证!明违法建设事实【的证明材《料;
】 (五》)当事人的陈述指】违法当事人就违法】建设事实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所作的陈!述;
》 : : (六)鉴定结论!指相:关技术鉴定》。部门运用专门知识】、,利用专门的设备和材!。。料对:违法建设涉》及的专门问题所作出!的结论?性意见;
【 —(七)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调查!取证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条《(处罚告知、听证】告知)
—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具体!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申辩权;】依法需?要告知听证》权利的应当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或?进行公告
【 ,
《 第二十《一条(申辩权) 】
: ?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当事人的申辩理由】进行认真《复核不?得因:为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拒绝听《。取,当,事人申辩《的或听取了当事人申!辩但不做《研究处理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 : ?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应当】在,三日内向本机—。关进行申辩或者提】出申请听证》逾期:不申请视为》放弃申辩或听证【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
《第二十二《条,(行政处罚决—定)
【 当》。事人:没提出?异议的违法建设事实!清楚根据影响城【乡规划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文书应盖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印【章
! 第二十三条(送】达回证?)
《 《 ,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7,日内将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违】。法当事人
—
第】二十四条(行政【处罚的?执行)
! 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送达《当事人后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
第二!十五条(《结案与归档)—
【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后承【办人员应《当,制作结案报告经批】准后结案结》案后整理资料归【。档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解释)
】。
: 《 本规定由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负责解释 !
:
第二十!七条:(,其他:)
【 本市中—心,城区及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直管区区域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设施、【市政交?通公用?设,施、保障性》。住房项目和生—产性工?业,项目的行政处罚不适!用于本规《定
—
第二十八】条(实?施) ?
】。本规:定,。自2014年1【月26日《公布公布《30日后施行—有效期3年原成都市!违法建设工》程,罚款暂?行规:定(成规管》[20?0,。6]7?4号:)、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项目!规划核实行政处罚的!通知(?成规管(2012】)54号)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