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 工—程验收
【
7.—4.1 分项工【程的验收应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检验批的【确定可根据施—工段划分
—
《 :。7.4.2 砌【体工程检验》。批验:收时其主控项目应】全部符合本规程的规!定,。;一般项目》应有80%及以【上的抽检处符—合本规程的规定或】偏差值在允许偏【差范围?以内检验《批记录见附录A【
》。
7.4.3】 工程验《收前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 1、施工执!行的技术标准;【
? : 2、?原,材料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及现场抽检复试报!告;:
3、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 4、混凝土及砂!浆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单;
【 : 5、施工—记,录;
】。6、施工质量控制资!料;
】7、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或修改设】计的技术文件;
!。 8》、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检测】评,定,记录;
— : 9、冬、雨期施】工记录;
— 10—。、其他必《须提供的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