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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确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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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新型墙体材料—质量和应用》的监管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新】型墙体?材料产业优化升级】根据国办发〔20】0,5〕33号、豫政办!〔,2005〕8—6号、豫政办〔2】009〕35号文及!河南省政府令〔2】00:。8,〕第1?1,6号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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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型》墙体材料生产、销售!、应用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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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具有: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环境、!节约土地和》能,源等特性符合国家】和本省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的建》筑,墙,体材料
! 新型《。墙体材料《的范围按照》国家和本省公—。布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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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应符合省建!设行:政主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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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确:。认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通过确认—的新型墙体材—。料发给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确认书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发?放和管理《
? 确认工】。作实:行省、市两级管理】省辖市负责确—认产品的种》类按省墙改管理机】构的:。规定执行不得越【权确认
》。
《 第五条》 取得确认书的【新型墙?体材料方可在全省】建筑工程中推广【使,用按有关规》定返还?预缴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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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条件和!。程序:
第六条 申【请确认书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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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 2.新型墙体【材料:必须是?列,入国家及省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产品
! 3《.企业?的生产规模》、技术工艺、装【备水平应符合国【家和本省产》业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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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和地方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和地方标准】的,企业须制定企—业标准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产:品需经省级》有关部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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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企业向所在】省辖市?墙改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省辖!市墙改管理》机构初审合格后【报省墙改管理机【构审核
! 省外企业直接向!省,墙改管理机构—申请:。由省墙改管理—机,构组织确认
】。
》第八条 省内企业!须提供下列资料 】
《。 , 1.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申请表一式【三份:;,
: 2. !营业执照及法—人证明?;
《 》3. 具有》省级以上资质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6个月内)】;
:
》。 4.《企,业概况和质量管理】保,证体系文件;—
《 ,。 5.产品【标准;?
? ? :6. 主要原—料配:比单、工艺流程图;!
》 7.其他有】关材料主要包—括发:展改革部门的备案或!核准文件;土地使】用证或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建厂用地的文件!、采矿许可证或采砂!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 上述—文件中的2、3【、7款需提供—原件审验后留存A】4纸复印件
】。
第九条 !省,外企业须《提供下列资料
】 1【.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
— 2》.产品原《产,地,。省级墙材革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生产规》模、工艺装备水【平证明;《
— 3.具》有省级?以上:资质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原件(6《个月内)
第【三章:。 评?审和确?认
第十条 【 省、省《辖市墙?改管:理机构成立》新型墙体材料确认委!员会确认委》员会由?5人以?上的:专家和管理人—。员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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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省辖市墙《改,管理机构应责—成确认委员会针【对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现场?考核并对申》报产品?的,主要原料掺配比【例进:行,现场核查及产品【抽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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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质量保证体系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计量、检验设备管!理规章制度技术文】件资料等
! ?产,。品抽样检测》数量必须达》。到相应标准》规定的最低》限量并当场封样【于15日《内送达具有省级【以上资质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
《第十三条 确认委!员会根据考核、核查!和检:测,结果提?出审:查,意见合格者组—。织上报不合》格者:限期2个月整改复查!后,仍不合?格者取消申请资格】。
》
: 第十四条 【省墙改管《理机:构受理?后组织确认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对?。合格者在有关媒体】上公示1《5日如?无异议颁《发确:认,。书
《
第十五条! 对本县区无资源】或资源严重不足的烧!结制品企业其产品】确认实行预》审、承诺、公示【、稽:查、标识《。制度
! 省:墙,改管理?机,构正式受理申报确】认材料?之日:起设立四个月—的预审期在预审期内!一,经发:现并查实有非—法,使用粘土等违规【行为即取消确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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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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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确认》书有效?期,为两年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企业应【向当地墙《。。改管理机构提—出复检换证申请【经复检合格的给予换!证凡:不按期申报复检【的企:业均按自动放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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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企业复检换》证时应提供新型墙体!材料:确认复检换》证,申请表、质量保证】体系:自查:报告、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查报告、《产,品主要原料》掺配比例核查—。报告:、由省墙改管—理机构组织的—行业培训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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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复!检换证
! 1.《新型墙?体材:料抽检不合》格、整改未完—成的;
》 2【.,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同一企业》被两:次停用?确认书的;
】 4—. 产《品已不在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内【的;
— 5. 【 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已落!。。后在规定期限未【整改到位的;
【
— 6. 不—参加:省墙改管理机构组】织的行业培训活【动的
】 第十《九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墙改管理机—构应: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并:对检查结果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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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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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在确认书有效期!内产品?监督:检查:不合格或者主要【原料掺配比例—。违规的由《省墙改管理机—构下达停用》确认书通知企—业经过整《改由省辖市墙—改管理机构》。验收合格后报省【墙改:管理机构批准恢【复使用?确认书若在有效期内!发生:违法、?违规和重大质量事】。故(包括《二次检查不合格)的!由省墙改《管理机?构吊销确认书并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第!二十一条 —本地生?产、省?内异地销售的新【型墙体?材料须持确认书到销!售地省辖市墙—。改,管理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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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建立确认—企业统计管理制【度各省?辖市墙改管理机构要!将新增确《认企业情况随墙材革!新统计季《。、年报上报省—墙改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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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对】于,不在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内《、但能够替代实心】粘土砖的墙》体材料将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确认书只【对申报的产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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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不得擅自—印刷、涂改、—。倒卖、租借、—转让确认书违者将吊!消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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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墙》改管理机构、确【认委员会、产品质】检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公正廉洁不得【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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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河南省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确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墙办〔!2005〕24号】)同:时,废止其它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二○○九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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