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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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本—条,提出了?制订国家标准—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目的即正《确、合理地进行【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工程设计使!其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快速:。、有效?地扑灭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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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推广》。应用改?变了我国重点工【程消:防炮设备长期依赖进!口的局面但在推广应!用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工:程设计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由—。于至今尚未发—布该:系统工程设计的国家!规范造成了》该系统的工》程设计和消防建审】均无章可循》致使一些工》程,设计不尽《合理和完善直接【。影响了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使用效《果建设部和公安部决!定,制订本规范的—目的也就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旨在】为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工!程设计提《供国家技术法规【。同时:也为:消防监督部门—。的监督和《审查: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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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本条规定!了规:范的适用范围—
】。 对于移动式的】消防炮灭火装置因其!。通,常不:属于一个完整的、】成套的固《定式灭?火,系统因?此可:不按规范设》计但并不《排除其参照规范进】行工程设《计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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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本条主要规定了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在工程设计时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大面:积,、大:空间及?群组:设备等保护对—象的区域性火灾的特!点合理地配置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使该系统【的,工程设计达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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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本条是针对我!国的某些已配置使】。用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场所有可能改—变使用性《质的情况而制订的】例如某些港口、码头!等,场所:有可能在装》卸油品、液化气【、散装货物》、,集,。装,箱等几种情况之间改!变亦:可能混杂装卸当【改变其用途时这些场!所中的可《燃物的?种类、数量、危险性!等随之改变原配置的!。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类型、规格、数【量以及?。水、泡沫液、—干粉等灭火剂—的,存贮量和消防泵组的!规模等可能满足【不了要求应校核【。原设计、安装的【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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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工程《设计涉及《的专业较《多范围较广规范只】。能规:定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特有的技—。。术要求对于其他专业!性,较强而且《已在:某些相关的》国家标准、规—范中作出强》制,性规定的技术要求】规,范不再作重复规定】。相关的?国家:标准、?规范:。有,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供电电!源设计应执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分区应执《行爆炸和火灾危【险,性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系统》的防雷?设计应执行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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