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1  总》则 ? 》 ,1.0.1  本条!提出了制订国家【标,。准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目的即正确、合【理地:进行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工程设】。计使其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快速、有—效,地扑灭火《灾 《。。     国】产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推广应》用改变了我国重【点工程消《防炮设备《长期依赖进口—的局面?但在推广应用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工程设计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由于至!今尚未发布该系统工!程设计?的国家规范造—成了该系统的工【程设计和消防建【审均无?章可循致使一些【工程设计不尽合理】和完善?直接:影响了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使用效!果建设部《和,。公安部决《定制订本规》范的目的《也就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旨在为】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工程【设计提供国家技【术法规同时也为消】防监督部门》的监督和审查—。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1.0!.2  本条—规定了规《范的适用范》围 【    《对,于移动式的》消防炮?灭火装置因其通【常不属于一个完整】的,、成:套,的,固定式灭火系统因】此可不按《规范设计但并不【。排除其参照规范进行!工程设计的可—能,性 1.!0.3?。  本条主要规定了!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在工程!设计时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大面积、大》空间及群组设—备等保?护对象的区域性【火灾的特点合理【地配置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使该系统的工!程设:计达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方,便, 》 1.0.4  本!条是针对《我国的某些已配【置使用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场】所有可能改变—使,用性质的《情况而制订的例【。。如某些港口、—码头等场所有可能】在装卸油品》、液化气、散—装货物、集装箱【等几种情况之间改】变亦可能混》杂装卸当改变—其,。用途时这些场所中的!可燃物?的种类、数量、危险!性等随之改变原【配置的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类型、》规格、?数量以及水、泡沫】液,、干粉等灭》火剂的存贮量和消防!。泵组的规《模等可能满足—不了:要求:应校核原设计、【安装的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适用性 !1.0.5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工程设计涉及的专!业较:多范围?较,。广规范只能规定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特有—的技术要求对于其】他专业性较强而【且已在?某些相关的国家标】准、:规,范中作?出强制性规定的技术!要求规?范不再作重》复,规定相关的国家标准!、规范有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供电电源设计—应执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分】区应执行爆炸—和,火灾危险性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系统的防《雷设计应《执,行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等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