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系统选择
3.0.1 系统选用的灭火剂应和保护对象相适应,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泡沫炮系统适用于甲、乙、丙类液体、固体可燃物火灾场所;
2 干粉炮系统适用于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可燃气体火灾场所;
3 水炮系统适用于一般固体可燃物火灾场所;
4 水炮系统和泡沫炮系统不得用于扑救遇水发生化学反应而引起燃烧、爆炸等物质的火灾。
3.0.2 设置在下列场所的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宜选用远控炮系统:
1 有爆炸危险性的场所;
2 有大量有毒气体产生的场所;
3 燃烧猛烈,产生强烈辐射热的场所;
4 火灾蔓延面积较大,且损失严重的场所;
5 高度超过8m,且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室内场所;
6 发生火灾时,灭火人员难以及时接近或撤离固定消防炮位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