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 建筑物的】景观控制
—12.?1 : 》一般:规定
【 1《2.1.《1 : 新建多、【低层住宅宜采用【坡顶屋面
— : : ,。 12.1.2【 新》建住宅小区实行各种!管线入地《敷设、围《墙透空透绿、空调器!室外机?位等附属设施应统一!设置并注意景观【要求:
】12.1.3— 新建—住宅的太阳》能设置范围和位置按!照,芜湖市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标准>—的通知?(芜市建《200?929?号)的相《关,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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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住》宅底层不得》设置封?闭式院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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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的景观控!制
】 12.2.1【 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群体要【形成错落有致的天】际线,空间层—。次协调丰富;沿【街建:筑在符合有关—建,筑退让和建》筑高度?规定:。。的前提下,》应结合建筑功能、交!通、绿化《等需要灵活》。设置以丰《富城市景观
! 12—。.2.2 — 严格控》。制,沿城市?主要道路设》置小型商铺带—(门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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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 沿》城市道路不》得设置锅炉》房、烟囱、污水池】、,化粪池、《独立:厨,房间等有碍景观、】市容的附属设施沿城!市道路一侧建筑沿街!面不:得设置明装》的雨水?落,。水管屋面雨水不【得,排放至人行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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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4, 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立面上需设置!空调器室外机—位、太阳能热水器的!。应当在建筑》立,面设计一并设计并不!得影响城《市景观
》 《。 12《.2.5 — 沿城《市道路不得设—置,实体围墙围墙形【式要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 : 12.》2.6 【沿城:市主要道路》居住建筑的阳台必】须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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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 《 城市主要道路】两侧沿?街建筑的夜景灯光】设施:
】12.?。3.:1 城市【主要道路两侧的沿街!新建公共建筑物、】构筑物及高度在50!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物、构筑物—应,当设置夜景灯光【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和验《收
【 1?2.4 !户外广告和招—牌标志设施》
【 12.4.1 ! 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标志】设施应做到位置适当!、比:例,协调外形、风格尺】度与:周围环境、建筑和】谐统一具体规定见】芜湖市户外广—告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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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 住宅建筑【物,的面宽控制
】 12.【5.1 《 :。高层住宅建》。筑,面宽不宜超过三个】单,元多、低层住宅建】筑面宽不宜超过四个!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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