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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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建发〔2013【〕116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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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动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工作不断》提高住宅《工程交?房质量水平现决定对!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有—关要:求调整?如下
《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除】。实施精装饰装修【外的其他住宅工【程(以下简》。称初装饰住宅—工,程,)均应执行本通知规!定
— , ?二、:初装饰住宅工程除应!符合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 -》2,005)、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2011)【、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 】298-2》0,13)、重庆—市住宅电气设计标准!(DB50/—T-1?47-201—2)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 】(一)住《宅,。套内的厨房、卫生间!、浴室、阳台等【有防水、防》。潮要求的楼地面应】按照设计要求完成防!水、防潮措施套【。内,的楼地面可只完【成地面基层墙面【完,成,面层抹灰《顶棚刮腻《子跃层?楼梯及护《栏在设计无要求时可!在二:次装修时完成但竣】工,验收时?应有临时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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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住宅套】内的阳台应设置【排水支管并安装【与使用功能相适应的!地漏采用同层排【水,系统的厨房、—厕浴:间可在主管三通处】预留:接口住宅套内给水管!道应:设置不?少于一个用水出口】并按设计要求沿管路!方向预留用水房间】。顶棚下冷《、热:水管道的穿梁或穿】墙,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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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住宅《套内强、弱电—线路按设计要求敷】设,线路采?用导管布线并暗敷住!宅应设照明》供电系统住宅套内】。起,居室、饭厅、卧室应!在,屋顶板内预埋照明电!线,导管住?宅套内分体式—空,调、生活阳台洗衣机!预留位?置,应设置专用》插,。座,住宅套?。内,有线电视、电话通信!、信息网络的—进户线不少》于1根
【 《 三、初《装饰住宅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初装】饰的更改应按设计】变更及管理程序完】善,手续并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 四、【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初装饰住—宅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对发【现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要责《令及时整《改对未按《照初装饰竣工验收规!定整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对未按照设计文】件明确的初》装饰:内,容进行?施工:的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不得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五、对—于业主相对确定的】住宅工程《。其交房标准》可由:建设单位与所有业主!自,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报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 ? 六、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渝建发2》007226号、】渝,建发2010—126号文件同时】废止: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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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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