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录 重庆!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规定?(2010》年版)
—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重庆市—高层:建筑:工程结构抗震超限界!定的技术管》理工:。作
? :
?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高层建筑工程!为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或建筑《高度超过《24m? 的其它民用建【筑工程?
《
? 第三条 符合】以下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中任《一,条的:高层:建筑工程界定—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 :第四条 房屋【高度超限的界定【
—1、房屋《高度超过表4.1所!。列,高度(单位》m)的?高,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
: 表4.1 — ,高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房屋高度】限值表
!
: 结构体系 !
—抗震:设防类别
】
?
?
标准设】防类、
】 重点设防类!。
特殊!设防类
—
—
框【架
— 普通柱框架 】
60
!
《 50
!
》 : 框架 》
】。-剪:力,墙,
? 异型柱框】架-剪力墙
! 45》
《 40
【
《
底部!抽柱带转换层—的异型柱框》架-剪力墙.
! ? ,。40:(,10层)
》
《 36(《。10层)
—
—
普【通柱:框架:-剪力墙
】 1《30
1!20
?
】
: 含较》多短:肢,剪力墙的框》架-剪力墙
!。 1《10
》 100
! ,
【 剪力墙
! ?。 ,全部落地剪力墙 】
《。 14《0
:
1—20
】。
》 部分框支【。-剪力墙
【 ? 120
》
? 100》
》
】 含较?多短肢?剪,力墙的部分框支剪力!墙和采用厚》板转:。。换的框支剪力墙 】
《 100
! 80
】
— 《含,较,。多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
1!20
1!00
》
》
筒【体,
— 框架-核心筒【
15!0
? ,。 130—
— :
,。
筒中【。筒
1!80
1!50
】
?
, 底部带【转换层?的,筒中筒
— , 165—
》 ,140
》
?
— 板柱-—剪力墙?
【80
— 70
!
:
注1【、底:部抽柱带转换层【的异型柱框架-剪力!墙为楼层数和高度】双控
】 : 2、含—较多短肢剪》力墙指短《肢剪力墙《承,担,的倾覆力矩不小于结!。构底部总倾》覆力矩?的30%
】 ?。。 3》、当结?构高层部分具有第】五条第2款中第(1!)~(5《)项:。不规则情况之—一且具有第五条第】2款:。。中第(6)~—(,9)项不规》则情况之一者—(,部分框支结构指框】支层以上的》楼层不规则)高度】。界定值应为表—中数:值,。的85%《
《 》。 4、若为错层结!构高度界定值应为】表中:数值的90%
】
: : 5、若为!Ⅳ类场地的结构高度!界定值应为表中数值!的80%《
》 ,。 6、【房,屋高度?。从结构嵌《固层算起
【 2》、房屋高度超过表4!.2:所列高度(单位m)!的高层钢结构建【筑 :。
表4.2 高!层,钢结构建筑房—屋高度限值表
!。
】 结构类型》
》 高度
】
?
】框架:
《 110
!
》
—框,架-中心《。支撑
— 220
!
!。 框架-偏心【支撑(延性墙板) !
240!
—
筒!体,(框筒、筒中筒【、桁架筒、束筒)和!巨型框架、》屈曲约束支撑—框,架 :
30】0
:。
?
【 注1、当结—构高层部《分具有第五条第2】款中第(1)~【(5)项不》规则情况之一且【。具有第五条第2款】中第(6)~(9)!项不:。规则情况《之一者(部分框【支结构指框》。。。支层以上的楼层不规!。。则,)高度界定》值应为表《中,数值的8《5%:
— : 2、若—为Ⅳ类场地的—结构高度《界,。定值:。应为表中《。数值的?80:%,
! 3、房屋高度】。从结构嵌固层算起】
【3、房屋《高度超过表4.【3,。所列:高度(单位m)的】高层混?。合结构?建筑
》表,。4.3 高层—混合:结构:建,筑房屋高度限值【表,
:
】 结构体系 】
? 抗《震设防类《别
—
! 标准设防类—、
— 重点设防】。类
?
》特殊设防类》
《
! 钢框架》-钢筋混凝》土筒:体
《 双重体系】 ,
,
18【5
【160
!
?
《。。。 单:重体系
【 140
【。
120】
,
:
—
《 型:钢,(钢管)混凝—土,框架-?钢筋:混凝土核心筒—
》 , 22?0
— 190
—
《
【 钢外筒《-钢筋混凝土核【心筒
— 260—
2【10
》
:
》 型钢—(钢管)混凝—土外筒-钢筋混凝】土核心筒
】 28》0
【230
《
—
钢】管混:凝土叠合柱框架 】
6【0,
5【0
《
! 钢管《混凝土叠《合柱框?架-剪力墙
】 : 160
【 ? 14?0
【。 :
? , 钢管《混凝土叠合》。柱部:分框支剪力墙—
《。 ?140
《
1—20
】。
》 钢管》混凝土叠《合柱框架-核心【筒
【 210
》
18【0
:
—
:
: : 钢管混《凝土叠?合柱筒中筒
! ?280
《。
》230
》 ,
《
注1?、当结构高层部【分具有第五条第【2款中第(》1)~(《5):项不规?则情况之一且—具有第五条第2款中!第(6)~(9)】项不规则《情况之一者(部【分框支结构指—框,支层以上的楼层不】规则)高度》。界定值应《为表中数值》。的85%《
:
2:、若为Ⅳ类场地的】结构高度界定值应】为表中?数值的80》%
3、房【屋高度从结构嵌固】层算起 《。
:4、双重体系指钢框!架,所,承担的基底或楼【。层,剪,力大于基底》或楼层总剪力的1】。0%以?上不满足《此要求时为单重【体系
第—五条 房屋规则【性超限的界定 【
《 1、具有】。下,。列,不规则情况之一的高!层,建筑
《
! (1)当楼【层,扭转偏大时当—不满足下列情—况之一时属于楼【层扭转偏《大
【 , A、】当楼层的《。最,大层间位移》角大于表5.1时】在规定?水平地震力作用下楼!层,竖向构件《的最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5倍
】 :。 《 B、当楼层的最大!层间:位移角小于表5.】1,。时在:。规定水平《地震力作用下楼层竖!向构件的最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6倍
》 】C、:B级高度建筑、【复杂:高层:建,筑、混合结构、【。裙房以上超过1/3!楼层大于1》.4:倍
表—5.1
】
》 结构体》系
】
《
【。 框架
【
1/1】375
! :
框架-!剪力墙、框架-核】心筒、板柱》-剪力墙《
?。 1/200!0,。。
《
?
? ,。 筒中筒、【剪力:墙,
:
1/2】500
—
】 除框架—结,构外的转换层
】
《。 1/2500【
》
】 (2)结构!扭转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t与】平动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1之比大【于0.?9;B级高度建【筑结构、复杂高【层建筑结《构、混合结构高层建!筑扭转周期比大于0!.85? ,
》 ? : , (3)结构平【面凹进或《凸出的一侧尺寸大于!相应投影方向总【尺寸的40》%;或结构平—面,中部两侧收进—的,总尺:寸超过?平面宽度的》50%
】 (!4,)角部重叠的—结构:。平面其角部重叠面】积小于较《小部分?楼面面积《的20%
—。
》 (【5):楼板有效宽度小于】该层楼?板典型宽度的—4,0%或开洞面积【大于该层楼面—面积:的35?%
?
》。 《。 (6)楼板【开洞后?每一边的净》宽,小于2?m,
》 (!7)楼层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层的50%或其上三!层平均值《的70%;》转换层设置在大于】2层时其楼层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部楼层【的60%或其上三层!平,均值的70%
】
? : : (》。8)单塔或》多塔与大底盘的质】心偏心距大于—底盘相应边长—20%
】 , , —(9)抗侧力结【构的层间受剪—承载力小于相邻上一!层的65%
】 《 —(10?)底:部大空?间,为1、2层时转【换层上、下层—结构等效剪切—刚,度比大于2;底部】大空间层《。数大于2时转—换层上、下》层结构等效剪切刚】度比大于1》.3
— 》 , (11)异形!柱,错层结构
】 ? (1】2)短?肢剪力墙承受的倾覆!力矩大于《结构底部(或楼层】)总地震倾覆力【矩的60%
】 , 】 (13《)屋:顶塔楼?结构面积小于屋顶】层结构面积的—。1,/3且屋顶》塔楼高度超过房屋】高度限?值的2?。0,%
— : 注结构面—积为:。抗,侧,力结构范围内房屋】面积
】 ? (14)】。结构同?时具有转换层、加强!层,、错:层、连体和多塔等】复杂类型的3种及3!种以上?
— — (15)》标准设?防类:。建筑框支转换层位置!超过7层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建,筑框支转换层位【置超过5《层 :
【 (—16)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建】筑的厚板转》换结构
【 【 (17)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复杂连!接
》 !A、各部《分层数、刚度、【布置不?。同的错层
! : B、连体两!端塔楼高《度、体型不同或者沿!大底盘某《个主轴方向》。的振动周期相差超】过25?%,的,结构
》 2、具【有下:列三项或三项以【上不规则情况—的高层?建筑
】 — (:1)考?虑偶然?偏心的?楼层:竖向构件的最—大水平位移大—于该楼层位移—。平均值的《1.2倍;相邻【层偏心?率大于0.1—5或相邻层》质心相差《大于边?长,15%?
《 】 ,(2)结构平—面凸出或凹进一侧】尺寸大于相》应投影?方向总尺寸》的3:5%:
【 (【3)角?。部重叠的结构平面】其角部重叠面—积小于较小部分【楼板面积的》25%
】 — :(4)?结构平面突出部【分长度超过其连接宽!度的2倍
! 《 (》5)楼板不连续属】于下列情《况之一时(A~D不!叠加:)
】 —A、楼?板有效宽度小于该方!。向典型宽《度的50% —
》 B】、楼板开洞面积大于!30%
— 《 《 C、楼板开洞】后任:一,方向的净宽小—于5m 《
! D、错层【大于梁高
】 《 《。 ,。(,6)刚度或尺—寸突变?属于下列情况之一时!(A~E不》叠,加):。
! , A、框架结构!楼,层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层,。。侧向刚度的70【%或其上相邻—三层侧向刚度的8】0% ?。
【 ? B、框架-剪】力墙、?剪力墙、《框架:-核心?筒、筒?中,筒结:构楼层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层侧向刚度!的90?%;楼层层高大于相!邻,上部楼层层高1.】5倍时?该楼层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部楼层侧向刚!。度,的1.1倍》;底层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部【楼层侧向刚》度的1.5倍
】
《 【C、上部《楼层:收进部位的高度【。(从嵌固层起算)与!。。房屋:总高度之比大—于0.2时上部楼层!收进后的水平—尺寸(任一》。方向)小于下部【楼层水?平尺寸的0.75】倍
】 : D、竖向】构,件位置缩《进,25%或水平—外挑大于10%和4!。m
— : ? E、多塔【
【 (【7)层间受》剪承载力小于相邻】上一楼?层的80%
】 — : :(8)上下墙、柱支!撑,不连续包含加强层】。、连体类等
】 ? — (9)《局部的穿层柱、斜柱!、个别?构件:错层或转换已计【入(1)~(8)】项的除?外
! : : (:10)结构》为复杂高层建筑【。且具:有转换层、加强【层、错层、连体【中的两种类》型者
! , , (1—1)仅前后错—层或左右错层的建筑!
第六条— 其他高层建—筑
— : 1、单跨高【层建:筑: ?高度超?过24?m的单?跨框架结构 —
【 2、特殊类型高】。层建筑: 抗震规范!、混凝土和钢结构】高层规程《暂未列入的》其他高层建筑—结,构特殊形式的—。大型公共《建筑:及超长悬挑结构【特大跨?度,的连体结构》等
! ,3、超限《大跨空间结构:【 屋:盖的跨度《大于120》m,或悬:。挑,长度大于40m或单!向长度大于300m!屋盖结构形式超出】常用:空间结构《形式的?大型列车客》运候车室、一级汽车!客运候车楼、—一级港口客运—。站、大型航站楼【、大型体育场—。馆、大型影》剧院、?大型商场、大—型博:物馆、?大型展览馆》、大型会《展,中心以及特大型【机库等 《
: 4、】巨型结构的高层建】筑
《 ? 5、采用》新结构体系新材【料或新抗震》技术的?高层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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