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JGJ/T229-2010 建标库

6.4  自然通风

6.4.1  建筑物的平面空间组织布局、剖面设计和门窗的设置,应有利于组织室内自然通风。宜对建筑室内风环境进行计算机模拟,优化自然通风系统。

6.4.2  房间平面宜采取有利于形成穿堂风的布局,避免单侧通风的布局。

6.4.3  严寒、寒冷地区与夏热冬冷地区的自然通风设计应兼顾冬季防寒要求。

6.4.4  外窗的位置、方向和开启方式应合理设计;外窗的开启面积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6.4.5  可采取下列措施加强建筑内部的自然通风:

    1  采用导风墙、捕风窗、拔风井、太阳能拔风道等诱导气流的措施;

    2  设有中庭的建筑宜在适宜季节利用烟囱效应引导热压通风;

    3  住宅建筑可设置通风器,有组织地引导自然通风。

6.4.6  可采取下列措施加强地下空间的自然通风:

    1  设计可直接通风的半地下室;

    2  地下室局部设置下沉式庭院;

    3  地下室设置通风井、窗井。

6.4.7  宜考虑在室外环境不利时的自然通风措施。当采用通风器时,应有方便灵活的开关调节装置,应易于操作和维修,宜有过滤和隔声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