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机动车停—。车位易地建设—。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西安市规!划局
【
关于印发西安【市机动车停车位易】地建设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市城》改办(棚《改办)各区县建【住局、规《划分局各开发—区、切?块管理区规划建【设局各建设单位【城投集团《
》 由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西》安市规划局联—。合制定的《西安市机动车停车位!。易地建设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已于4月1!8日市交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 附件西安】市机动车停车—位易地建设》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市,建委 》。 市规划局
!2,0,13年?5,月7日
《
第一条 市规】划局、市建》委各开发区、切【块地区?管委会是停车位易】。地代建的审批—部门:城六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必须由市规划局!、市建委《联,审签:批,各开发区、切块【地区必须由》管委会进《。行审批
《
【第二条 城六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含城改!、棚改项《目)配建《所缺停车《位统一由市城—投集团实施易地代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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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各开发区、!切块地区可》。选,择城投集《团作为代建单—位,也可自行委》托管委?会下属的投》资公司或建设公司等!实施:代建工作
【。
第四条 !开发:区、切块地区若委托!城投:集团代建的》由城投集团签—订代:建协议、收取代【建资金在全市—。范围内?统一选址建设—;若委托《管委会?下属的投资公—司或:建设公司代》建的由实施代建【的单位签订代建协议!、收:取代建资金》并在各自的辖—区,范围内选址建设代建!的停:车场位置要优先在接!近原项?目位置附近》。选址:
】。第五条? 为掌握全市停车】位代建情况》开,发区、切《块地区管《委会应?在代建协议》签订后?将,代建审批表以及代建!协议及时报送市建委!备案
】城改、棚改项目实】施易:地代建的市城改【办(棚改办)应会同!市,规划局、市建委进行!联,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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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代建审》批表:以,。及协议应作为原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专项?验收的审查要件【之一
【 对于未《按照:规划总?评图审?批要求进行》停车位配建的建设】项目;不予》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在!建设单位《完成停车位易地【建,。设手续后《方可验收备案—
》 市建委应对—各开发区、切块地区!、市:城改办(棚改—办)等行政委—托单位项目配建车】位专项?验收:执行情况及时进行检!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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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所有建设项【目原:则上均应独》立计算车《位同一建设》单位不同建设项【目之间的停》车位不可《相互平衡计算缺【建停车位的项目必须!实行代?建超建?停车位的项目可按】照优惠政策享受【补助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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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代建资金的》标准由全市统一核定!缴纳标准根据原建设!项目所处的》分区位置(Ⅰ类区域!为明城墙内;Ⅱ类】区,域为二环内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和丈八—北路以东的》雁塔:区;Ⅲ类区》域为二三环》之间的?其他区域及航—天基地;Ⅳ类区【域,为三环?外的区域)统一按照!工程:建设总成《本的1.5》倍收取代建资金数额!根据城市发展情况每!35年进行》一次:修正
》 ?四类区域每车位代建!资金标准是
【 : , Ⅰ类区域37【。.5万元《
Ⅱ类区!域34.5万元【
《 Ⅲ类《区域31.5—万元
?。
Ⅳ类区域!27万元
第!九条 代《建资金的《管理必须开设独立】。账户:。、专款专用代建单】位,不,得将:代建资金用》于停车场《建设以外的》。用途:
第十条 城!投集:团在签署代建协【议后收取代建资【金若某一项目费用】结余:。的可结转至下一【代建项目继》续使用城投集团应】负责对代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第十一【条 各开发区、切块!地区所?确定的代建单位对】资金的?使用要求与》第八、九条相同各管!委会应对《代,建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确保专项用于】停车场建设
!。。第十二条《 市城投集》。团实施?易地代建的项—目,其概算、《预算、?结算、决算》等必须?。报市预决算审查【办审查备《案审查结果作—为项目?计划:、资金计划》。。、资:金结算、项目决【算的主?要,依据
开!发区、切块地—区可指定相》应,预决算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备【案
》第十三条 易地代】建的停车位作为社】会,公共停车资源由易地!代建单?。位统一经营管理其】经营:收益纳?入代建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实?施后续代建停车场项!目以及停《车场:。运营维护《。工作:
第》十四条 代建资金】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后一年内使用并】及时告?。知资金?缴,纳单位特殊情况【下,。不应超过两年两年内!仍无法实施》的经交委会审议通过!后代建资金》接,受全市统一》归集、调《配
?
第?十五条? 城投?集团、开发区代【建单位与资》金缴纳单位签订【代建协议后应当【。年,在全市主《城区范围《内选址开工》建设
—第十六条《 易地停车》。。。位的建?设标准按照西—安市:机动车停车位—易地建设管理办【法中确定的》三,类标准建《设即地下停》车场、地《上停车?楼或立体《机械:停车塔库平面—类的停车位》不,能作为易地代建【范围
第十】七条:。 若:。代建的停车位—。属独:立选址建设的—按实际?数量计算任》务量;若《代建的停《。车位与市上下达的公!共停车位年》度,建设:任务合并为一个项】目,建设的代建的部【分单独核算任—务量
第【十八条 易》。地停:车位:的验收标准要符【合相关的设计规【范,与施工图纸保持【。一致并达到》使用条件地上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库应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对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等进行?。验收:机械车?。库应:有质监部门的—。。验收意见《易地代?建的验收主要对停车!位,数量进?行考核验收由—。。市建:委组织规《划、城投等》单位:参加验收完毕后【各部门?应签:署验收意《见
》第十九条 》各开发区、》切块地区的代建停】车位建设任务—若由市?城投:集团实施的》则按上述《程序进行验收验收单!位相应增加项目【所在地的规划、建】设管理?部门
》 各开》发区、切块地区的建!设若属于管委会自行!组织:实施的验收工作【应自行?组织但需邀请市规】。划局、市《建委参?与监督并《签署意见验收后【建设车位《情况:报市建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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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易地代建的—车位通过验收后不再!享受市级公共停车场!建设补助
》
第二十—。一,条 20《。0,8年4?月10日以前通【过规划?审批但未验收的项目!若,配建停车位不—足的每车位按—本规定分区域测算建!设成本的6》0%:(Ⅰ类15》万元、Ⅱ类1—3.8万元、Ⅲ类1!2.6万元、—Ⅳ类10.》。8万:元)计算《并委托建设200】8年4月10日(含!10日)之后201!。3年4月18日之】前通过规《划,审批但未验收的项目!若配建停《。车位不足的按本规定!分区域测算的建设】成本(Ⅰ类25【万元、Ⅱ类23万】元、Ⅲ类21—万,元、Ⅳ类《18:。万元)作《为计算?。标准委托建设若单】个项目?缺建车位数量较多】时开:。。发单位应在同类区域!自行:。征地补建停》车位并达到规划要】求标准本条所指【通过规划审》批,的,时间节?点以规划总平图加】盖规划部门审核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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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3年4月《18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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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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