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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水资源条例】 ,2,017年9月30】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资源规划【、保护、《。配置、取水管理、】节约用水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条  !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应当坚持!全面规划、节水优先!。、严格保护、统筹兼!顾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河》长制科?。学,确立用水总量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保障【资金投入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河,长制: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环境?保护、农业》。。、,海洋:与渔:业、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质量技!术监督、物价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水【资,源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举!报人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基本水情和—水资源节约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节约、保护【水资源意识开—展全民节水行动推】进节水型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 【对在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章》  水资源规划【 第八条  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应当:按照:流,域、区域统一—。。制定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流域范?围内的区域》规划应当服从流【域规划专业规划应】当服从综合》规划 第九条—。  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和跨设区—的市的流域综合规】划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其》他水:资源综合规划、【专,业规划的编制、【批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制定水资》源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水资?。源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 :第十:。条 :。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其他有》关综合性规划应【当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保障用—水安全 第十一条】  编制重大建【设项目?布局规划、产业聚集!区规划、相关—行业专项规划应【当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产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应当对水资源条件!、需水规《模,。、水源配置方—案等内容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分析评估!提出节约《、保护?水资:源的对策措施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第十二条  经】批准的水《资源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规划编制程【。。序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三章—  :水资源保护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源涵养【防治水土流失—、地面沉《降与塌陷防止海(咸!)水入侵、水体【污染和?水源枯竭《。建,立生态修《复维护长效》机制改善生态—环境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在制】定水:资源规划《。和开发、利用水【资,源时应当加强水生】态保:护充:分考虑生《态用:水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采取措施逐】步恢复生态》水量维持河流的【。。合理水量和湖泊、】水库、地下水的合理!水位保障基本生态用!水需求 《第十五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水,文水资源、水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和水位监测实现】监测信息共享— 第十六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卫生》。等部门对当地水资】源条件、用》水需求和污染风险等!。进行科学论证—提出: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核准后!向社会公布》 ,饮用水水源地应当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十七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使用农药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禁止、限制!使用含磷洗涤剂、化!肥的区域《和禁止、限》制种植养殖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估制度《对饮用水水源地【水量、水质》、水生态以及补【给区等进行》监测分析和风险【评估科学核定水源】地的可供水量防【。止水源枯竭、水体污!染和水生态恶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应急水源或者备】用水源工程健—全应急水源或者备】用水:源保护措施保障城】乡生活供水安全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辖区?内水:资源保护等》工作的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第?二节  地表—水保护 第二十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等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保护—地,表水的需要拟定水】功能:。区,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经批准?公布的水功能区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进行调!整的应当按》照原:批准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提》出禁止排污》水域范围和其他【水域的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并向环境保护—部门通报《 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应当作为环【境保护部门制定重点!水污染物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落】实,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制!度发现水功》。能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停止审批【该水功能区内的设】置,取水口、《入河排污口等相关涉!水活动申请有关【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查明:污染源并采取预防】、,减缓、补《偿,等治理措施 (一】。)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或者超过】限制纳污总量控【制指标的; (【二)水质未达到【水域使用《功,能要求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禁止:在水:库、重?要输:水渠道管理范围内】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入河】排污口对已有的【入,河排污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关停、封闭【方案依法责令限【期拆:除, 第二十四条 【 需要?在河道、湖泊等管理!范围内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的; (【二)在需《要削:减排污总量的水域增!设的; (》三)现有排污总量】。和水域水质已—不符:合水功能区保护【要,求的; (》四)拟?新增排?污总量超《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或者水质标】准要求?的; (五)直接影!。响合法取《水户:用水安?全的:; (六)不符【合防洪要求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营运管理【按,照规定对工业废水】、,城镇居民《及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做到达标排放 】鼓励建设人工湿地、!生,。物滤池等设施—进行污水处理—和水质优化 —第三节 《 地下水保护 【第二十六《条 : 实行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区!域用:水需求、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等制定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限制】开采、禁止开采的水!位控制指标作为【确定地下水开发利】用强度?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开展地下水调查评!价和比较复核工【作划定、调整地下】水,限制开采区、禁止开!采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下列区域应当划为!限制开采《区或者?禁止开采区 (一)!属于地下水严重【超采的区域;— (二)泉水涵养】。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和已发生严》重地:面沉降、海(—咸)水入侵》等地:质环境问题的区【域,; (三)因—地下水?开采:使用导?致,水功能区水质不【达标的区域; (】四)国家和省确定】的其他区域 第二】十八条?  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内不得】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地下水取水工程!对已有的地》下水取?水工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方—案限期封闭并统【一规划?建设替代水源调【整取水布《局 第二十九—条  ?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应当采?取控采限量、节【水压减的措施限【定地下水《。水位和年度取水总】量对已?有的地?下水取水工程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逐步—核减取水单位的【地下水开《采量:和年度用水计划 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限额以上新增【取水的须《经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他!。取,。水的须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新增!取水:超出地下水年度【总量或者限定水位】的不予批准 第三】十条  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不?得新建地下水取【水工程?;未经批准》的地下水取水工【程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限期封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提—高公:共供水?能力逐?步实现公共供—水管网全覆》盖减少?开采地?下水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采取人工回灌补源】、建设地《表水供水《工程、地下水库工程!和节:水工:程等措施《防止:。水源枯?竭、海?(咸)?。水入侵和《地质环境恶》化 :第三:十二条 《 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水禁!采区内禁止利用地下!水,。源热:泵系统取用地下水在!其他区?域使用地下水源【。热泵系统《的不得?取用深层承压—地,下水 地下水—。源热泵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取水井?与回:灌井应?。当布设?在同一含水》层位;取水应当全部!回,灌到同一含水层不】得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第三?。十,三条  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向!地下排放、倾倒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使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存贮有毒有【害,物质 危险废—物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加油站和化【工、矿山等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采》取防渗?漏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第四节 — 其他规定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工程的保护保!障水工程安全水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相关工程管理单位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水工程的管理权【限,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后?应当设置《界桩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五条》  在?河道、?湖泊:、水库、大坝、灌区!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水?、跨水、《排水:。、临水?。工程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水《工,程管道、电缆等【其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并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因建设前款规【定的工程设施占压】、,损坏:。原有水工《程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在限期内—。恢复原状;无法恢复!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第三:十六条  》在河道、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蓄滞洪区等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的应当?依法报经《。批准并按照》批准的范围和方【式作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功能《区水质?。。要求、堤防安全和】河势稳定的需要划】定采砂?、取土、淘金的【禁,采区和禁采期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 ,水资:源配置与取》用水管理 第三十七!条  水资源配置应!当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科学配置地【表水积极利用外【调水控制开采地【下水将再生水、雨】洪水、微咸水—、淡化海《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生【。活、生产、生—态等:用水类?。型加强水《资,源用途?管制严格分类型分用!途用水控制》统筹:协调各行业》用水需求科学配置】区域:内,各种水源 第三【十九:条  实行》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制【度 区域用水总【量达到或者》超,过用水?控制指?标,的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暂停?或者停止审批该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取水许可申!请 第四十条 【 实行区域》用水强度控制制度】 设区的市、县【。(市、区《)的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与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用水强度控制指标!未达到规定控制目标!的,应当相应核减其下一!年度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第!四十一条  —实行: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制度 》省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行!业用水定《额,报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设区的市可以制!定严于?国家和省的行业用水!定额 行《业用水定额》应当作?为编制区域发展【和行业发展规划【、实施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等的主要依据【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流域】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编制:河流、水库》调蓄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跨行!政区:域,的,河流:、水库调《蓄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量分配方】。案制定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三条 ?。 直:接从河?流、湖?泊,、水库、《地下取用水资源或者!直接取用《其他取水《单位再生水、—矿井排水等》退排水?的,应当向具有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申请】。办理取水《许可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的除外 开采矿泉】水和建?。设地下水源》热泵系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取水许可!;属于矿产资源的】还应当依法办理采】矿许可 公》共供水单位取水【量,超过原许可水—量,的应:当重新提出》取,水许可申请 第四十!四条  取》水许可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取用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国:家和:省,规定的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许可申请 》(一)?在设区的市》边界河流、》湖,泊、:。水库:取水的; (二)年!取地表水一千—五百万立方米—、地下水五百万立】方,米以上的; (三】)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年取地!下水五万立方米以】上的; 《(,四)申请取用地【热水的 前款规定】以外的取水许可审】批权:限,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和监督管—理,制度 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在办理取水—许可时应当附具地下!水取水工程》施,工方案?并按照批准》的方案施工 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取水工程的管】理保证取水和使用安!全对违法建设、存】在安全隐患、污染地!下水的地下水取水】工程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封闭》;无法确定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封?闭 第四十六条 】 取: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实:际取水量缴》纳水资源费》取用再生水》、,淡化海水以》及农业灌溉》、农村非经营—性取水的《不缴纳?水资源?费;:取,用地下水的应当【适当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水资【源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国家】实施:水资:。源税费改革》。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 取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取水》口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未【安装:。计量设施《或者已安装计量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取水量按《照取水设施满—负荷取水量计算【 年许可取》用,地表水五十万—立方米以上或者【取用:地下:水十万立方米—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设?远,。程在线水量》计量监测设施并与】。国家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联网 第四十】八条  建立健全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和:水权交易《转让制度《推进区?域、行业和用水户水!资源确权登》记和水权《交易鼓励新增—用水通过水》权交易方《式取得?实现水资《源权属和功能—管理 第五章  节!约用:水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资源供需变化!。、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水平编制区—域节约用水规划确】定,不同时期的》节,水目:标支持?。节水技术《。研发推广普及节约】用水知识健全—节水制?度和奖?惩,机制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节约用水投》入,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民间《。资本:投入节水产》业 第五十条—  :实,行计划用水和超用水!计划、超行业用【水定额?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年度区域》用水计划、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节水要求、实际用水!。需求等核定用—。水单位和个》人,的年度用水》计划因生产经营【变动、干《旱、突发事件等需】要调:。整,。用水计划的应当【重新核定《 第:五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编制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保?证节水设施正常【运行: 第五十二条 【 推:行节水产品》认证和用《水效率?标识制度 》。用水:产品的生产者—可以根据国家规【定申:请节水产品》认证:取得节水产品认【。证证:书使:用,节水产品《。认证标志 对使【用面广或《者耗水量大的—。产品鼓励《实行用?水效率标《识,管理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列入国家淘汰—名,。录的:。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 第五》十三条  鼓—励再生水输配管【网建:设再生水《。输配:管,网覆盖区域内的【用水户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 新建、】改建、扩《。建污水处理厂—应当采?用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工艺提高【水质标准《满足再?生水使用者的—用水需求《。 第五十四条  工!。业集聚区、化工园】区等应当统》筹规划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和再生水利用—。系统推广串联用【水、中水回用—等节水技《术, 工业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用【水,管理建立节》约用水?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并采取循环—用水、综合》利用以及废水处理回!用等:措施提?高用水?效率建设节水型企】业火电、钢铁、【石油、?化,工、造纸等高—耗水企业使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的比例《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五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优化农业—种,植结构推广种—植,。。。。耗水少、《效,。益高的农作物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 农!业灌溉应当采用【管,灌,、喷灌、微灌、水】肥一体化等先—进节水方式》提高用水效率已建成!的农业用水设施【不符合节水灌溉标准!。和灌溉?效率要求的应当进】行更新改造 —第五十六条 — 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和—餐饮、?水上:娱,乐、宾馆等单位以及!洗浴:、洗车、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等场》所应当?。采用节水技》术、设备和设施【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 第五!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乡基础设!施,、居住?小区等建设项目【应当结合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同,步规:划建:设雨水?收集利?用,和污水?。处理回用设施并采】取雨污分流、渗透】。路面、地表水—。径流控制和雨水综】合利用等措施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 《沿海地区《。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扶持》政策鼓励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 供水企业应当加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维》护改造?减少供水漏失供水】管,网漏失率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制定、《调整城?镇供水价格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促?进和引?导全社会节约—用,水居民生《活用水应当》推行:一户一表鼓励使【用节水型器具— 第五十九条—  :景观用水、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用水》应当:采用节水技》。术优先利用雨水【。。和再生?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 园林—绿化应当《优,先选用耐《旱型花?草树木?使用节水灌溉方【式 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培育《和扶持节约》用水社会组织—发展建立合》同节:。水管:理技术标《准体系支持节约【用,水社会组织依法开展!。节约用水咨询、【设计、评估、检测】、认:证,等服务 第六十一条!。  实行节》水奖励补贴》制度对在《。节约用水《、循环用水、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研究推广节】约用水?技术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财!政补助、资金—扶持或者减征—水资:源费等方《式予以扶《持,和奖励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三条 《 在水库《、,重要输水渠道管理】范,围内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入河排【污口或者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入】河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提请本级人民政府责!令停:产整顿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利用?地下水源热》泵系:统取用地下水取【水井与回灌井不在】同,一,含水层位或者—取水未全《。部回灌?到同:一含:水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拆除或者封!闭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第六十五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在】河道:、湖泊、《水库大坝、灌区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水《、跨水、临水工【程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水,工程管道《、电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蓄滞洪区!等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范围和】。方式作?业的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年许可取用地表!。水,。五十万立方米以【上或者取用》地下水十《万立方米以》上的:单位和个人未—建设合格远程在线】水量计量监测设施或!者监:测设施运行不正常】的或者未与国—家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联网运行的责令限!期改正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核定取《。。水量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取水许可证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水资源规—划以及其他》规划的?; :(二)未《依法采取水资源【保,护措施?、节水措《施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未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未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未予?。查处的; (五)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七章 【 附 ? 则 第六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1996年【8月11《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9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改的山东—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2005年1】1月25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12年1月—13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改的?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