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资源条例
20【17年9月》30: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资源规划、保【护、配?置、取?水管理、节》约,用水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条: :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应当坚持!全面规划、》节水优先、严—。格保护、统筹兼顾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河长制科学确!立用水总量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保?障资金投入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河长【制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环境》。保护、农业、—海,洋与:渔业、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质量技术监督、!物价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水资源】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举报】人,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基本水情和水资源】节约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节约】、保:。护,。水资:源意:识开展全民节水行】动推进节《水型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
,对在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章 ?水资:源规划
第八条【 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应当按照】流域、区《域统一制定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流《域范围内的区域【规划应?当,服从流域规划专业】。规划应当服》从,综合规划
第九【。条 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和跨设》。区的市的流域综合】规划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其他水》资源综合《规划、?专业规划的编制【、批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制定水—资源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水资源【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
第》十条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其他有关综合性规划!应当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保障:用水安全
第—十一条 编制重大!建设项目布》局规划?、产业聚集》区规:划、相关行业专项】规划应当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产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应当】对水资?源条件、需》水规模?、,水源配置方案—等内容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分析评!估,提,出节约、保护—水资源的对策—措施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第十二条 】经批准的水资源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规划编制【程,序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三!。章 ?水资源保护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三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源涵养防》治水土?流失、地面沉降【与塌陷?防止海(《。咸,),水入侵、水体—污染和水源枯—竭建立生态修—复维护长效机制改】善,生态环境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在制定?水,资源规划和开发、利!用水资源时应—当加强水生态保【护充分考虑生态用】水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采》取措施逐步恢复生】态水量维持河流【的合理水量和湖【泊,、水库、地》下水:的合理水位保障基本!生态用?水需求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水文水—资源、水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和水位监《测实现监测信—息共享
第》十六: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卫生等部门对!当地水?。资源条件、》用水:需求和污《染风险等进行—科学论证提出—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核准后向—社会:公,布
:饮用水水源》地,应当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十七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使用农药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禁止!、限制使《用含磷?洗涤:剂,、化肥的区域和禁】止、限制《种植养殖《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估制度对饮用水水源!地水量?、水质、水生—态以:。及补给区《等进行监测分析和】风险评估科学核定】水源:地的可供水量防止水!源枯竭、水体污染和!水生态恶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应急水源或者【。备用水源工》程健全应急水源【或者备?用水源保护措—施保障城乡生活供】水安全
《第十九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辖区内【水资:源保:护等:工作的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第二节】 :地表水保护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等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保!护,地表水的需》要拟定水功能区【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经批准公布—。的水功能区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进行》调整的应当按照【原批:准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提《出禁:止排污?水域范围和其他水】域的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并向环境—。保护部门通报
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应当作为环境保】护部门制定重点水】。污,染物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落实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制度发现水功【能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停》止审批该水功—能区内的《设置取水口》、入河排污口等【相关涉水活动申【请有关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查明污染!源并采取预》。防、减缓《、,补偿等治理措施【
(一)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或者超过限制纳!污总:量控制指标的;
(!二)水质《未达到水域使—用,功能要?求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 禁止在水库、重】要输:。水渠道管理范围内】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入河排污】口对已有的入—。河排污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关停:、封闭方案依法责】令,。限期拆除
第二十四!条 需要》在河道、《湖泊:等管理范围》内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的;
(】。二)在需《要,削减排?污总量的水域增设的!;
(三)现—有排:。污总量和水域水质】已不符合水功—能区保护《要求的;
(四)拟!新增排污总》量超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或者水质标【。准要求?的;
(五)直接影!响合法取水户用水安!全的;?
(六?)不符合防》洪要求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营!运管理按照规定对】工业废水、城镇【居民及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做到达标】排放
鼓励建—设人工湿地、生【。物滤:池等设?施进行?污水处?理和水质优化
第三!节 ?地下水保护》
第二十六条 】实,行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区域用水需—求、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等制定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限!。制开采?、禁止?开采的水位控制指】标作为确定》。地下水开发利用强】。度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开展》地,下水调查评价和【比较复核《工作划定、调整【地下水限制开—采,。。区、禁止开采—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下列区》域,应当划为限制—开采区?或者禁?。。止,开采区
(一)属】于地下水严》。重,。。。超采的区域》;
:(二)泉水》涵养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和?已发生严重地—面沉降、《海(咸)水入—侵等地质《环境:问题的区域;
【(,三)因地下水开采】使用导致《水功能?区水质不达》标的区域;
(四】)国家和《省确定的其》。他区域
第》二十:八条:。 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内不《得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地下水?取水工程对已—有的地下水》。取水工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方》案限期封闭并统一】规划建设替代水【。源调整取水布局
】第,二十:九条 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应,当采取控《采限量?、节水压减的—措施限定《地下水水位和年度取!水总量对已有的地下!。水取:水工程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逐步!核减取水单位的地】。下,水开采量和》年,。度用水?计划
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限额以【上新增?取水的须经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他》取水的?须,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新增取水》超出地下水年度【总量或者限定水位】的不予?批准
第三十条【 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不得新建地下水取】水工程;未经批准的!地下水取水工程【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限期封!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提高公共供水能】力逐步实现公共【供水管网全》覆盖减?少开采地下水—。
第三十一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采!取人工回灌补源【、建设地表水供水工!程、地?下水库工《程和节水工程—等,措施防止水源枯【竭、海(咸》)水入侵和》地质环境恶化—
第三十二条— 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水禁采区》内禁止利用》。地下:水源:热泵系统取》用,地,下水在其他区域使】用地下水源》热泵系统的不得取用!深层承压地下水
】地下水源《热泵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取水井与回灌】井应:当布设在同一含【水层位;取》水,应当全?部回灌到同一—。。含水层不得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第三十!三条 《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向地下】排放、倾倒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使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存贮有毒有害【物质
危险》废物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加油站—和化:工、矿?。山等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采取防渗漏—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第四节! 其他规定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工程的保护保—障水:工程安全《水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相关工程管】理单位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水《工程的管理权—。。限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后!应当设置界桩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五条 在河!道、湖泊、水—库、大坝、灌区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水、—跨水、排水》、临水工程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水工—程,管道、电缆》。等其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并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因建设!前款规定的工程设施!。。占压:、损坏原有》水工程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在!限,期内恢复《原状;无法恢复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第三十—六条 在河—道、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蓄】滞洪:区,等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的应当?依法报经批准并按】照批准的范围和【方式作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功能区水】质要求、《堤,。防安全和河势稳定的!需要:划定采砂、取土、淘!。金的禁采区和禁采期!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水资源配《置与取用水管理【
第三十七》条 水资》源配置?应,当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科学配【置地:表水积极利用—外调水控制开采地】下水将再生》水、雨洪水、微咸水!、淡化海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生活、】生产、生态》等用水?类型加强水资—源用途管制》严格分类型分用途】。用水控制统筹协【调各行业用水—需求科学配置区域内!各,种水源
第三十九条!。 ,。。 实行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制度》。
区:域用水总量》达到:或者超过《用水控?制指标的《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暂停或者停止审【批该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取水—许可申请《
第四十条 【实行区域用水强度控!制制度
设区的市、!县(市、《区)的?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与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用水强》。度控:制指标?未达到规定控制目】标的应当相应核【减其下?一,年度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第四十一条 — ,。实行: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制?度
:省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行,业,用水定额《报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设》区的市可以制定严】于国家和省的行业用!水定额?
行业?用水定额应当作【为编制区域发展【和,行业发展规划、实施!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等的主要依据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流域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编制《河流、水库调蓄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跨行政!区域的河流》、,水库调蓄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量分《配方:案制:定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三条 ! 直接从河流、湖泊!。、水库、《地下取用水资源或者!直接取用其》他取水单《位再生水、》矿,。井排水等《。。退排水的应当—向具有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申请办理取水【许可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的除外》
,开采矿泉《水和:建设地下水》源热泵系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取》水许可;属于矿产资!源的还应《当依法办理采矿许】可
:公共供?水单位取水量超【过原许可《。水,量,的应当重《新提:出取水许可申请【
,第四十四条 取】水许可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取【用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国家和《省规定?的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许可申【。请
(一)》在设区的市边界河流!、湖泊?、水库取水的;
(!二)年取地表水一】千五百万立方—米、:地下水?五百万立方米—以上的;
》(三)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年取地下水五万【立方米?以上的;
(四【)申请取用地—热水的
前》款规定以《外的取水许可审【批权限?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和监督管理—制度
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在办理取水许可【时应当附具地下【水取水工程施工【方案并按照批准的】方案施工
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取水工程的】管理保?证,取水和使用》安全对违法建—设、:存在安全隐患、【。污染地下水的地下水!取水工程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封】闭;无法确定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封闭
第四!十六条 取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实际取水量缴纳水资!源费取?用再生水、淡化海】水以及?农业灌溉、》农村非经营性取水的!不缴纳水资源费;取!用地下水的应—当适当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水【资源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国家—实施水资源税费【改革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取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取水口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未安装计【量设施或者已安装】计量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取水量按照!取水设施满负荷取水!量计算?
年:。许可:取用地表水五十【万立方?米,。以上或者取用地下】。。水十万立方》米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设远程—在线水量计量监测】设施并?。与国:家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联网
】第四:。。十八条 建立健全!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和《水权交易转让制度推!进区域、行业和【用水户水资源确【权登记和水权交易】鼓励新增《用水:通过水权《交易方式取得—实现水资源权—属和功能管理
【第五章 节约用】水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资源供需《变化、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水平编制区域节约用!水,规划:确定不同时期—的节水目《标支持节《。水技术研发推广普及!节约:用水知识健全节【水制度和奖惩—机制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节约用—水投入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民间资本投【入节水产业》
第五十条 — 实行计划用水【和超:用水计划、超—行业用水定额—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年【度区域用水》计划、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节【水要求、实际用水】。需求等核定用—水单位和个人的【年度用水计》划,因生产经营变动【、干旱、突发事件等!需要调整用水计划】。的应当重新核—定,
第五?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编制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保证—节,水设施正常运—行
:第,五十二?条 推行节水【产品认证和用—水效率标《识制度
《用水产品的生—产者可以根据国家规!定申:请节水产品》认证取?得节水产品认证证书!使用节水产品—认证标志
对使用】面广或者耗水—量大的产品》鼓励实行《用水效?率标识管《理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列入国家【淘汰名录的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
,第五十三条》。 鼓?励再生水输配管网】建设再?生水输配管网覆盖区!域内的用水户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
—新建、改建、—扩建污水处理—厂应当采用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工艺提高水质标准!满足再生水使用【者的用水需》求
第?五十四条 工业】集聚区、《化工园?区等应当统》筹规划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和:再生水利用系统推】广串联?用水、中水回用【等节水技术
工【业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用水》管理建立节约用水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并采取循】环用水、综合—利用以及《废水处理回用等措】施提高用水效率建设!节,水型企业火电、钢铁!、石油、化工—、造纸等高耗水企】业使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的比?例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优化农业》种植:结构推广《种植耗水《少,、,效益高的农作物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
农业灌溉应当】采用管灌、喷灌、微!灌、水肥一体化【等先进节《水方式提高用水效】率,已建成的农》。业用水设施不符合节!。水灌溉?标准和灌溉》效率要求的应—当,进行更新《改造
第五十六条 ! 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和餐饮?。、水:上娱乐、《宾馆等单位》以及洗浴、洗车、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等场所应当采—用节水技术、设备】和设施?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
第五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乡—基,。。础设施、《居住小区等建—设,。项目应当结合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同步规划建!设雨水收集》。利用和污《水处理回用设施并采!取,雨污分流、渗透【路面、地表水—径流控制和雨水【综合利用等措施【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
沿海地区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扶持政—策鼓励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
供【水企业应当加—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维,护改造减少供水漏失!供水管?网漏失率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制【定、调整城镇供水】价格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促》进和引导全社会【节约用?水居民生活用水【应,当推:。行一户一表》鼓励使用节水型器】具
第五十九条 】 景观用水、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用水—应当采用节水技术优!先利用?雨水和再生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
园林【绿化应?当优先选用耐旱【型花草树木使用节水!灌溉:方式
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培育和【扶持:节,约用水社《会组织发展》建立合同节水管理】技,术标准体系》支持节?约用水社会组织依】法开:展,节约用水咨询—、设计?、评估、《检测、认《证等服务
第六十】一条 实》行节水奖《励补贴制《度对在节约用水【、循环用水》、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研究推】广节:约用水技《术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财?政补助、资金扶【持或者?减征水?资源费等方式予【以扶持?和奖:励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三条 ? ,在水库、重要输水渠!道管理范围内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入河排污口或—者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入河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提请本级人民政府责!令,停产整顿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利》用,地下水源热》泵系统取《用地下水取水井【与回灌井不在同一】含水:层位:或者取水未全部【回灌到同一含水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拆除或者封【闭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在河道、湖—泊、水库《大坝:、灌区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水、跨水!、临水?。工程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水工程管道—、电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蓄滞洪区等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范围和方式作业!的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年许可取用地—表水五十万立—方米以?上或者取《用地:下水十?万立:方米:以上的?单位和个《人未建设合》格远程在线水量【计量监?测设施或《者监测设施运行不】正常的或者未与国】家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联网运行的责令】限期改正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核定取水量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取水许可证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水资源规划—以及其他规划的;】
(二)《未依:法采取水资》源保护措施、节【水措施?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未?。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未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未予查处的;
(】五):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七章! , 附 则
第六】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1996年8】月,11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9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改的山东—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2005】年11月25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12年1《月13?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改的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