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资源条—例,
,2017年》9月30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 总 则
第一条 !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资源规《划、保护、配—置、取?水,管理、?节约用水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条 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应当】坚持:全面规划《、节水?优先、严格保护【、统筹?兼顾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河长制科!学确立用水总量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保【障资金投入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河长制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环境保护!、农业、海洋与渔】业,、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质量?技术监督、物价【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水资源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举报人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基本水情和水资【源节约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节约、保护水资!源意识开展全—民节水行《动推进节水型—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
对在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章 水资源规划】
第八条 》 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应当!按照流?域,、区域统一制定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流!域范围内的区域规划!应当服?从流域规划专业规划!应当服从综》合规划
第九条 !。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和跨设区的市的!流域综?合规划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其他水?资源综合规划—、专业规《划的:编制、批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制定水】资源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水,资源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
第十《条,。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其他有关综合性!规划应当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保障《用,水安:全
第十一条— , 编制重大》建设项?。目布局规划、—产业聚集区规划、相!关行业专项规划应】当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产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应:当对水资源条件【、需水规模、—。水源:配置方?案等内?容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分析评估提出】节约、保护水资源】的对策措施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第十二!条 经批准的水资!源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规划【编制程序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三章》 , 水:资源保护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源》涵养防治水土流失】、地面沉降与塌陷】防止海(咸)—水入侵、水》体,污染和水源枯竭【建立生?态修复维护长效机】制改:善生态环境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在制定—水资源规划和开发】、,利用水资源时应当】加强水生态保—护充分考虑生态【用水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采取措施逐】步恢复生态水量维】持河:。流的合理水量和【湖泊、水库、—地下:水的:合理水位保障基本生!态用水?需求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水!文水资源《、,水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和水》位监测?实现监?测信息共《享
第?十六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卫生等《部,门对当地《。水资:源条件、《用,水需求和《污染风险等进—行科学论证提出【。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核准》后,向社会公布
饮【用水水?源,地应当?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十七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使用—农药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禁止、限制使用含磷!洗,涤剂、化肥的区域和!禁止、限制种—植养殖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估制度对饮用水水】源地水量《、水质?、水:生态以及补给—。区等进行监测—分析和?风险评估科》。学核定水源地的可】。供水量防《止水源枯竭、—水体污?染和水?生态恶?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应急水源或者—备用水?源工程健全应急【水源或者备》用水源保护》措施保?障城乡生活供水【安,全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辖区?内水资源保护—等工作的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第二节? 地表水保护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等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保护地表水的需】。要拟定水功能—区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经批准公布—。的水功能区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进行调整的【。应当按照原批准【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提出?禁止:排污水域范围和【其他水域的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并向环境保护部!门通报
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应当作为环境保护!部门:制定重点水污染物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落实?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制度发现水功能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停止审批《该水功?能区内的设置取【水口、入河排—污,口等相关涉水—活动申请有关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查!明污:染源并采取》预防:、减缓、补偿—等,治,理措施
《(一)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或,者,超过限制纳污总量】控制指标的》;
(二)水质未达!到水域使用功能要】求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禁止在水!库,、重要输水渠—道管理范围》内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入—河排污口对已—有的入河排污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关停、封闭方案依!。法责令限期拆除【
第二十四条 【 需要?在河道、湖泊等管理!范围:内,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的;
?(二)在需要削减排!污总量的水》域增设的;》
(三)现有—。排污总量《和水域水质已不符合!水功能区保》护要求的;
(四)!拟新增排污总量【超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或者水质标准!。要求的;
(五)直!接影响合《。法取水户用水安全】的;
?(六:)不符合《防洪要求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营运管《理按照?规定对?工业废水、城镇【居民及?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做到达标排!放
:鼓励建设人工湿地】、生物滤池等设【施进行污水处理和水!质优化
《第三节 地下【水保护
第二十六】条 实《行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区》域用水需《求、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等《制定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限制开》采、:。禁止:开采的水位控制【指标作为确定地下】水开:发利用强度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开》展地下?水调查评价和比【较复核工作划—。定,、调整地下水限制】开采区、禁》止开采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下列区》域应:当划:为限制开《采区或者禁止—开采区
(》一)属于地下水【严重超采的区—域;
(二)—泉水涵养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和已发生严—重地面沉降》、海(咸)水入侵等!地质环?境问:题的区域《;
(三)因地下水!开采使?用导致水功》能区水质不达标的区!域;
?(四:)国家和《省确定的《其他区域《
第二十《八条 《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内不?得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地》下水取水工程对已有!的地:下水取?水工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方案限【期封闭并统一规划】建设替代水源—调整取水布局
第二!十九条 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应当采》取控采限量、节水】压减:的,措施限定地下水水位!。和,年度取水总量—对已有?的,。地下水取水工程【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逐步核减取水单位】的,地下水开采》量和年度用水计【。划
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限:额以上新增取水的】。须经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他取水的须】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新增取水超【出地下水年》度总量或者限定水】位的不予批》。准
:第,三十条 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不得新建!地下水?。取水工?程;未经批准的地下!。水取:。水,工程: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限期封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提高》公,共,供水能力逐步实现】公共:供水管?网全:。覆盖减少开采地【下水
第三十一【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采取人工!回灌补源、建设地】表水:供水工程、地下【水库工程和节水【。工程:等措施防止》水源枯竭、海—(咸)水入侵和地质!环境恶化
第三十】二条 ? 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水禁采》区内禁止利用—地下水源热泵系【。。统取用?地下水在其》他区域使用》地,下水源热泵系统【的不得取用》深层承?压地:下,水
:地下水源热泵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取水井与回—灌井:应当布设在同一【含,水,层位;?取,水应当全部回灌到同!一含水层不得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第三十三【条 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向地下排】放、倾倒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使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存《贮有:毒有害物质
危险】废物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加油站和化工、矿山!等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采取防渗漏!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第】四节: :其他规?定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工—程,。的保护?保障水工《程安全水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相关工程管理单位!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水工程的》管理权限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后应当设置界—桩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五》条 在河》。道、湖泊、》水库、大坝、灌区】。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水、跨水、!。排水、临水工程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水,工程管道《。、电缆等其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并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因》建,设前款规定的工程】设施占?压、损坏原》有水工程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在,限,。期内恢复原状;无】法恢复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第三十六条!。 在河道、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蓄滞洪【区等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的应当依法报经批!。准并:。按,照批准的范围—和方式作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功能区水!质要求、堤防—安全和河势稳定【的需:要划定采砂、—取土、淘金的—禁采区和禁》采期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水资源】配置与取用》。水管理
《第,三十七条 水资】源配置?应当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科学:配置地表水积极【利用外调水控制开】采地下水将再生水、!雨洪水?、微咸水、淡化海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生活、生】产、生态等》用水类?型加强水资源—用途管?制,严,格分类型分用途用】。。水控制统筹协调各】行业用水需》。求科:学配置区域内各种】水源
第三十九条 ! ,实行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制度》
区域用《水总量达到或—者超过用水控—。制,。指标:的,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暂停或者停止!审批该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取水许!可申请
第四十条】 实行《。区域用水强度控制】制度
设区的—市、县(市、区【),的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与》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用水?强度控?制指标未达到规【定控制目标的应当】相,应,核减:其下一年度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第》四十一?条 实行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制度
【省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行业用水定额报】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设区的市可—以制定严于国家【和省的?行业:用水定额
行—业用水?定额应当作》为编制区域》发,展和行业发》展规划?、实施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等的主要依据—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流域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编制河流、】水库调蓄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跨行政区域】的河流?。、水:库调蓄?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量分配方《案制定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三条 直—接,从河流?、湖泊、水库—、地:下取用水资源或者直!。接取:用其他取水单位【再生水、矿井—排水等退《排水的应当向具【有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申请办》理取水许可》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的除外—
开采矿泉水—和建设地下》水源:热泵系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取水许可;—属于矿产资源的还应!当依法办理》采,矿许:可
公共《供水单位《取水量超过原许【可水量的应当重【新提出?取水:许可申请
》第四:十四条 取—水许可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取用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国家和省》规,定,的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许可!申请
(一)在设区!的市边界河流、湖泊!、水库取水》的,;
(?。二)年取《地,表水一千五百万立】方米、地下水—五百万立《。方,米以上的《;
(三)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年取【。地下水?五万立方《米以上的;
—(四:)申请取《用地热水的》
前款规定以外的】取水许可审批—权限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四十五】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和监督管理制】度,
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在《。办理取水许可时应当!附具地?下水取?水工程施工方—案并按照批准的方案!施,工
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取水工程》的,管理保证取水和【使用安全《对违法?建设、存在安—全隐患、污》染地下水的》地下水取水工程【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封闭》。;无法确定》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封闭
第四!十六条 《 取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实》际取:。水量:缴纳:水资源费取用再【生水、淡化海—水以及农业灌溉【、农村?非经营性取水的不】缴纳水资《源费;取用地下水的!应当适当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水资源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国家实】施水资源税》费改革?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取》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取水口》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未安装计量】设施或者已安装计量!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取水:量按照取水设施满负!荷取水量计算
年许!可取用地表水—五十:万立方?米以上或者取—用地:。下水十万立方—米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设远程在【线水量计《量监测设施并与国家!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联网:
第四十八条— 建?立健全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和水权交易【转让制度《推进区域、行业【和用:水,户,水资:源确:权登记和水权交易鼓!励新增用水通过水权!交易:方,式取得实现水资源权!属和功能管理
【第五章 节约【用水: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资源供—需变化、《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水平编制区域—节,约用水规划确—定不同时期的—节水目标《支持节水技术研发推!广普及节约用—水知识?健全节水制度和【奖惩机制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节约—用水投入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民间资本投】入节水产业
第五十!条, 实行《计划用水《和超用水计划、超行!。业用水定额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年度区《。。域用水计划》、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节【水要:求、实?际用水需求》等核定用《水单:。位和:个,人的年度用水计【划因生产经》营变动、干》旱、突发《事件等需要调—整,用水计划的应当重新!。核定
第五十—一条 ?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编制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保证节】水设施?正常运行《
第五?十,二,条 ?推行节水产》品认证和用水—效率标识《制度:
用水?产品:的生产者可以—根据国?家规定申请节—水产品认证取—得节水产品认证证】书使用节《水产品认《证标志
《对使用面广或—者耗水?量大:的产品鼓励实行【用水效?率标识管理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列】入国家淘汰》名录:的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
第五十三条! , 鼓励再生水输【配管:。网建:。设再生水输配管【网覆盖区域内—。的用水户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
新建、改建、扩建!污水处理厂应当【采用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工艺】提高:水质标准满足再生水!使用者的用水需求
!第五十四条 工业!集聚区、化工园区】等应当统筹规划【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和,再生水利用系—统推广串联用水、】中水回?用等节?水技术
工业—。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用水管理建立节!约,用水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并采取循【环用水?。、综合利用》以及废?。水处理回用等—措施提高用水效率建!设节水型企业火电】、钢铁、石油、化工!、造纸等高耗—水企:业,使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的比例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优化农业》种植结构推广种植耗!。水少:、效益高《。的农:作物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
农业灌【溉,应当采?用管灌、喷灌、微】灌、水肥一体—化,等先进?节水方式《提高用水效率已【建成的农《业用水设施不符合节!水,灌,。溉标准?和灌溉效率要求的】应当进行更新改【造
第五十六条 !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和餐饮、水上娱乐、!宾馆等?单位以及洗浴、洗车!、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等场所—应,。当采用节水技术【、设备和设施—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
第五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乡基础设施、!居,住小区等建设项目应!当结合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同步规《划,建设雨水收》集利用和污》水处:理回用设《施并采取雨》污分流?。、渗透路面》、地表水径流控【制和雨水综合利【用等措?。施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
沿海地—。区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扶持政策鼓励—。。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
供水企业【应当加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维护》改造减?少供:水漏失?供水:管网漏失率》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制定、调整】城镇供水价格—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促进和引!导全社会节约用水居!民生活用水应当推】行一:户一表鼓励使—用节水型器具
第】五十九条 景观用!水、: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用】水应当采用》节,水技术优先利用【雨水和再生》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
园林》。绿化应当优先选用】耐旱型花《草树木使《用节水灌溉方式
】。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培育和?扶持:节,约用水社《会组织发展》建立合同节水管【理,技术标准体系支持】节,约用:水社会组织依—法开展?节约用?水咨询、设计、评估!、检测?、认证等服务—
第六十一条 实!行节水奖《励补贴制《度对在节约用水、循!环用水?、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研究—。。推广节?约,用水技术《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财政补助、资!金扶持或者减征【水,资源费等方》。式予以扶《持和奖励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三条 】 在水库《、重要输水渠—道管理范围内—。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入河:排,污,口或者?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入河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提请本《级人民政府责令停】产整顿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利用地下水源!热泵系统取》用地下水取水井【与回灌井不在同【一含水层位或者取】。水未全部回灌到同】一含水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拆【除或者封闭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在河道、湖】。泊、水?。库大坝、灌》区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水、跨水、临!水,工程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水工程管道》、电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蓄【滞洪区等《。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范围和方!式作业的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年许可取【。用地表水《。五,十万立方米以上或】者取用地下水十万立!方米以上的单位和】个人未建设合格【远程在线水量计量监!测设施?。或者监?测设施运《行不:正,常的或者《未与国家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联网运行的—责令限?期改正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核定取水量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取水许?可证:。
,第六十八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水资源【规划以?。及其他规划的—。;
:(二)?未依法?采取水资源保护措施!、节水措施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未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未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未予查处》的;
(五)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19?96年8月》11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9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改的山东—。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200?5,年11月《25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1《2年1月13—。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改的!。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