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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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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切》实,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劳动者人身—。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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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含》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万,宝新区管委会下同)!乡、镇(含》街道办事处、—林,场、经?开区下同)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适用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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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承,担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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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属—地监管为主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
第!五条 ?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并》落实:“一岗双责”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监管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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