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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消防技术专家—委员会会议纪要(】3) 东莞市!消防技?术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 2:013年《3月25《日,东莞市消防技术专】家,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协商讨论“》三制”试点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参》加研讨会的有省【公安厅消防局—防火部、东》莞市公?安消:防局、东莞市审【查机构的相》关,人员    ! 会:议,首先通报了“三制”!改革试点工作近【期取得的进展和【经验:做法并就如何消【除设计单位》、审查机构和消防】部,门在消防规范执行标!准上存在一些—差异经过协商、讨论!达成了一致》的认识?并,征求各设计单位意见!决定统?一规范执《。行标准 】。。     一【、关于消《防登高面的设置登高!面可:分段设置《总长度可叠加计算;!每段:登高:面对应的消防—车扑救场地应能满】足消防车正》常作业时的》转,弯半径、压》力、举高操作等【的各项技《术要求(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以下简称高规【。),第4:.1.?7条)? , , , ,。 ,   ?  二、单体【建筑因结构需要设置!变形缝?时变形缝两》侧的塔楼与裙—房之间无需考虑防火!间距:但变形缝两侧塔【楼与塔楼《。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13m(高规!第4.2.1条)】 —    》三、大空间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无论内部【是否划分《为小:型,商业:用房均应同时—满足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的有关设计】要求 》     【 四、?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楼梯【间前室或消防—。电梯合用前室当【确有困难时可局【部开设?但数量不得超过【每层:总户数?。的50%且开向前室!或合用前室的—户,门均应为《能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每单》元总户数《不超过?3户、?户门均为能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的确有困难时】。户门可全部开向前】室(高规第6.【1,.3条) 【。。    — , ,五、商业服务网【点的:安,全疏散距离》应满足高规第6.】1.5条或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以下简称建规)【第5.3《.1:3条:中有关其他民用建】筑位于袋形走道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的有关要【。求确有困难时商业】。服务:网点可仅设置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疏散出口 】   《  六《、,相,邻防火分区共用疏散!楼梯时各分区—应分别设置》。前室:前室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详见下图)计【算疏散宽度时整【层和任一防火分区】。的疏散宽度均—应同时满《足规范要求共用【疏,散楼梯的疏散宽度】不应叠?加,或,。重复计?算;任一防》。火分区借用共用疏】。。。散楼梯的疏散—宽度不得超过所【本区实际所》需宽度的3》0%: : ,  :  : 七:、疏散楼梯间—及楼梯间前室的【。建筑构件应》。由相:应耐火等级的实体墙!。和防火门组》成 》   《 , 八、平》战结合的《地下工?程可按?。日常实际使用功【能设计、《审查并应保》证战时能迅速提【供有关部门和单位使!用 : 》    九、依据!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管理?组关于儿童活动【场所有?关问题?的复函(公》消建字[2009]!18号)幼》儿园的防火设计【应执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对?“儿:童,活动场所”的有关】规定 《  》   十、—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商住楼其防烟楼梯!间和:前室均?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正压送风系统—;前室不得》采用入户花园—、凹廊等形》式 《     》。。会议还就今》后进:一步:统,一执行标准达成共识! :     一、由!专家技术委员会【专家库的各个专业】技术:组对审查工》作中遇到《的执:行标准不《统一、部分规范条文!不明确、存》在争议的设计—问题分专业进行系】统分类整《理拟定执行标准【 , ,     二、】将,。拟定的执行标准【向各:。。相关单位和专家征求!意见召开消》防技术专家委员会会!议议:定,以委员会名》义发布执行》 :  ?   三、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等?的设置?消防设施设备—、部件等的选—型应结合东莞市现有!消防车辆、》装备:的实际要求》和,性能进行综合考虑】具体各类消》。防车:辆、装备的技术参数!由市公安《消防局?。定,期统:计发布     !出席人员 】    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吴和俊!   —  东莞市公—安,。消防局沈奕辉、许志!豪、单?祎、:陈晶:晶, ,  《   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王与祥》、,苏,。弋萍 》     东莞市】聚,科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胡小浩、王】亚峰、陈钦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