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东莞《市消防技术专家【委员会会议纪—要(3?) 东—莞市消?防技术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   ? 2013年3月】2,5日东莞市消防【技,术专家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协商:。讨论“三制”试点】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参!加研讨会的有省公安!厅消:防,局防火部《、东莞市公》安消防局、东莞【市审查机构的相【关人:员   【  会议首先通【。报了:“三制”改革—试,点工:作,近期取得的进展和】经,。验,做法并?就如何消除设计单】位、审?查,机构和消防》部,门在消防《规范执行标准上存】在一:些差异经《过,协商、?讨论达成了一致的】认识并征求各设【计单位意《见决定统《一规:范执行标《准 —     —一、关于《消防登?高面的设置登—高面可分段设—置总长度可叠加【计算;每段登高面】。。对应的消防车—扑救场地应能满足消!防车正常《。。作业时的转弯半【径、压力、》举,高操作等的各项技】术要求(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以下简称!。高规:)第4.1》.7条) 【 ?    二、单体!建筑因结构需—要设置变形缝时变】形缝两侧的塔楼与裙!房之间?无需考虑防》火间距但《变形缝两侧塔—。楼,与塔楼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13m(【高,规第4.《2,.1条?。), : , ,  ?   三》、大:空间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无论内》部是:否划分?。为小型商业用房均应!同时满足《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的有关】。。设计要求《 —。    》四、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楼梯:间前室或消防电梯】合用前室当确有困】难时可局部开设【但数:量不得?超过每层《总户:数的50%且开【向前室?或合用?前室的户门均—应为能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每单元【总户数不超过3【户、户门均为—能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的确有困难时户门可!全部开向前室(【高规第6.1—。.3条) — ?   ?  五、商业【服务网?。点的安全《疏散距离应满—足高规第6》.,1.5条或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以下简称》建规)?第5.?3,.13条中》有关其他民用建筑位!于袋形走道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的!有,关要求确有困难【时商业服务》网点可?仅设:置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疏散出【口,。。    ! 六、相邻防火分!区共用疏《散楼:梯时各分区》应分别设《置,前室前室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详!见下图)计算疏散】宽度时整层和任一防!火分区的疏散—宽,度均应同时满足【规范要求共用疏散楼!梯的疏散宽度—不应叠加或》。。重复计算;任一防火!分,区借用共用疏散楼】梯的疏散宽》度不得超《过所本区实际所需】宽度的30% 【 , :    七、疏散】。楼梯间及楼梯间【前,室的:建筑构件应由相应】耐火等级的》实体墙和《防火门组成 】     八!、平战结合的地下工!程可按日常》实际使用功》能设计、审》查并应保证战—时能:迅速提供有关部门和!单位使用 》  —   九、依据】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管理组关于【。儿,童活动场所有关问题!。的复函?(公消建字[200!9]1?8号)幼儿园的防】火设计?应执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对“儿童活【动场所”的有关规】定,   】  ?十、: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商住【楼其防烟楼梯—。间和前室均》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正压:送风:系统;前《室不得?。采用入?户花园、凹廊等【形式:。。 , ,     会议还!就今后进一》步,统一执行标准达成】共识 — ,  : 一、由专家—技术委员会专家库】的各个专业技术【组,对,审查:工作中遇《到的执行标准—。不统一、部分规范】条文不明《确、存在争议—的设计问题》分专业进行系统【分类整?理拟定执行标准【。  》。   二、将拟定】。的执:行标准向各》相关单位和专家【征,求意见召开消防【技,术专:家委员会会议—议定:以委员会名义发布】。执行    ! 三:、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等的—设置消防《设,施设备?。、部件等的选—型应结合东莞—市现有消防车—辆、装?备的实际要》求和性能《进行综合考虑—具体各?类消防车辆》、装备的技术参【。数由市?公安消防局》定期:统计:发布 ?   ?  出席人员 !。   ?。 , 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吴和俊 【。    《 东莞市公安—消防:。局沈奕辉、许—志豪:、单祎、陈晶晶 ! :    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王与:祥、苏弋萍 【 ,     东莞市】聚科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胡】小浩:、王亚峰、》陈钦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