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消《防技术专家》委员会会议纪要(3!。)
东—。莞市消防技术—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 《2013《年,3,月,25日?东莞市?消防技术专家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协商讨论“三制”】试,点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参》加研讨会的》有省公安厅消—防,。局防火?部、:东莞:市公安消防局—、东莞市审查机构】的,相关:人员
! 会议首先》通报了“三制—”改革?试点工作近》期取得的进展和经】。验做法?并,。就如何消除设计【单位、?审查机构《和消:防部:门在消防《规范执行标准上存在!一些差异经过协商】、讨论达成了—一致的认《识并征?。。求各设计单》位意见决定统一规范!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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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消:防,登高面的设》置登:。。高面可?分,段设置总《长度可?叠加计算;每—。。段登:高面对应的消防车】扑救场地应》能满足消防车正【常作业?时的转弯半径—、压力、举高操作】。等的各项技术要【求(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以下简!称高规)第4.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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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单体建筑因结构需要!设置变形缝时变【。。形缝两侧的》塔楼与裙房》之间无?需考虑防《火间距但变形缝两侧!。塔楼与塔楼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13m(高规—第4.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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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空间》。。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无论内部】是否划分为小型【。商业:用,房均应?同时满足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的有关设计】要求
】。 : , 四、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楼梯:间前室或消防电梯】合用前室当确有困难!时可局部开设但【数量不得超过每【层总户数的5—0%且开向》前室或?合用前室的户门【均应为能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每单!元总户?数不超过3户、户】门均为能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的】确有困难时》户门可全部》开,向前室(高规第6】.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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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商业服—务网点的安全疏【散距:离应满足高》规,第6.1.5条或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以下简称建规】),第5:.3.13条中【有,。关其他民《用建筑位于袋形走道!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的有关要求确有!。困,难,时商业服务网点【可仅设置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疏散出口—
! 六、相邻防火】分区共?用疏散楼梯时—各,分区应分别设置前室!前室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详见下?图)计?算疏散宽度时整【层和任?一防火分区的疏散】宽度均应同时满【足规:范要求共用疏散楼】。梯的疏散宽度不应】叠,。。加或重复计算;任一!防火分区借》用共用疏散楼—梯的疏散宽度不【得,超过所本《区实际所《需宽度?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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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疏散楼梯间】及楼梯间前》室的建筑构件应由相!应耐火等级的实体】墙和防火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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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平战结《合的地下工程可按】日常实际使》用功:能设计、《审,查并应保证战时【能迅:速提供有《关部门和《单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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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依据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管理组关于儿】童活动场《。所有关问《题的:复函:(公消建字[—2009]18【号)幼儿《园的防火设计—应执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对“儿童活!动场所”的有关【规定
】 十、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商住楼其防烟】楼,梯间和前室均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正压送风—。系统;前《。室不得采用入户花】园、凹廊等形式
! 会议还!就今后进一步—。统一:执行标?准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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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由—专,家技术委员会专家库!的各个?专业技术组对审查】工,。作中遇到的执—行标准不统一、【部分:规范条文不明确、存!在争议?的设计问题》分专业进行系统分类!整理拟定《执行标准
【 , 二、将拟】定的执行标准向【各相关?单位和专家征求意】见召开消防技术专家!委员会会议议定以委!员,会名义发《布执行
— 三、【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等的设—置消防设施》设备、部件》等,的选型应结合东【莞市现有《消防车辆、装备的实!际,要求和性能进行综】合考虑具体各类消】防车辆、装备的技】。术参数?。由市公?安,。消防局定《期统计?。发布:
: , 出《席人员
】 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吴和—俊
— , 东莞市公安【消防局沈奕辉、许志!豪,、单祎?、陈晶?晶
!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王与祥、苏弋—萍,
东!莞市聚?科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胡小浩、王亚峰、!陈钦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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