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市消防技】术,专家委员会会—议纪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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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消—防技术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2【013年3月—2,5日东莞市消防技】。术专家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协【商讨论“三制”试】点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参加》研讨会的有省公安厅!消防:。局防火部、东莞市公!安消防局《、东:莞市审查机》。。构的相关人员
】 , ?。 会议《首先通报了“—三制”改革试—点工作近《期取得的《进展和经《验做法?并就如?何消除设计单位、审!。查机构和消防部门】在消:防规范执行标准上】存在一些差异经过协!商、讨论达成—了一致的认》识并征?求各设计单位意见】决,定统一规范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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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消:防,。登高面的设置—登高面可分段—设置总长度可叠加计!算;每段登高面【对应的消《防车扑救场》地应能满足消防【车正:常作业?时的:转弯半?径、压力《、举:高,操作等的各项技术要!求(: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以下!简称高规)》第4.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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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单体建筑因结构需要!设置:变形:缝时变?形缝两?侧的塔楼与裙房【之间:。。无需考虑防火间距】但变:形,缝两侧塔《楼与:塔,楼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13m《(高规?第4.?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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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大空间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无,论内部是否划分为小!型商业用房均应同】时满足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的有关】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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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楼梯间!前,。室或消防电梯合用前!室当确有《困难时可局部开【设,但数:量不得超过每层总户!数的5?。0%且开向》前室:或合用前室》的户门均应为—能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每单元总户》数不超过《3户、户门均为能】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的》确有:困难时户门可—全部开?向前:室(高?规第6.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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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商业服务网点的【安全:疏散:距离应满足高—规第6.1》.5条或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以《下简:称建规)第5.【3.13条中—有关其他民用建筑】位于袋?形,走道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的有关要求确】有困:。。难时商业服》务网点可仅》设置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疏散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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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相邻防火分区共】。用,疏散楼梯时》各分区应分别设置】前室前室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详见》下图)计算》疏散宽度《时,整层和任一防火【分,区的疏散《宽度均应《同时满足规范要【求共用疏散》楼梯的疏散宽度不】应叠加或重复计算;!。任一防火分区借用共!用,疏散楼梯的》疏散宽度不得—超过所本《区实际所需宽度【的,30%
【 , 七、疏散【。楼梯:间及楼梯间前室的】建筑构?件应由相《。应,耐火等级的实体【墙和:。防火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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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平战?结合的地下工程【可按日常《实际使用功能设计】、审查并应保—证,战时能迅速提供【有,。关部门和《单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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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依据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管理组关于儿童活动!场所有?关问题的复函(【公消:建字[200—9]18《号)幼儿园的防火】设计应?执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对“儿童活动场】所”的有关规定【
! 十?、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商住【楼其防烟楼》梯间和前室均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正压送风系统!;,前室不得采用入户花!园、凹廊等形式
! 会议还!就今后进一》步统一执行标—准达成共《识
》。 一、由【专家技术委员会专家!库的各个《专业技术组对—审查工作《中,遇到的执《行标准不统》一、部分规范条文】不,明确、存《在争议的《设计问题分专业进行!系统分类整理拟【定执行标准》。
— 二、将拟定【。的执行标《准向各相《关单位和专》家征求意见召—开消防技术专家委员!会会议议定以委员】会名义发《。布执行?
】三、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等,的设置消防设施设】备、部?件等的?选型应结合东莞市】现有消防《车辆、?。。装,备的实际要求—和性能进行》综合:考,虑具体?各类消防车辆、装】备的技术参数由市】公安消防局定期统】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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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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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吴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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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莞市—公安消防局沈—奕辉、许志豪、【单祎、陈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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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王与《祥、苏弋萍》
: ? : 东莞市聚科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胡!小浩、王亚峰、陈钦!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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