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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济南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规定 济!规政:[2:009?]14?号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确保!规划:批后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健康:进行和各类城市【规划依法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规划【批后管理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进:行的以施工图—备案、?规划放?线,、规划验线、规划巡!查和:竣工规划核实等为主!要内容的规划管理】活动:     】 第三条 】 本规定适用于【济南市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批后管—理工作 》。 》 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要求组织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备案,严格按照备】案施:工图进行规划—放线和施工建设并】依据本规《。定履行批后管理程】序 第二章—  施工图备—案 第五—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参【与济:南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审图办)组【织的施工图联审并依!据部门职责对施【工,图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    《。 《第六条  对施工图!初审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单位按照!初审:规划意见修改后再行!报送审查 】    施工图【经二次审查仍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向?审,图办提出终止审查意!见 】 第七条 》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施?工图通过联》审后30日》内,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办备案手《续 】 第八条  通过审!图办:联合审查的施—工图是规划放线、】验线和?规划核实《的重要依据 — 第:三章  《规划:放线与验线 — 第九条  建设】工程放线前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适宜位《置设:置规划批后》公示牌 《 ?     【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建设工程放线并】形成放线《成果(含电子版数】据)  【  : ,临,。时建:设工程、《简易建设工程、城】镇居民私《房,、农村?。村民:住宅的?规划放线可》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技术力量进行【   —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放线完成后建设【单位应持放线测【量成果等《技术资料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线 【     !第十二?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自受理验线申请次!日起三日内》组织现场规》划验线 — ? 第十三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规划验线时应!当对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设置—规划批后公示—牌建筑位置》和建筑外轮》廓等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的要求》、是否与备案施【工图一致《进行核验 【     — 第十四—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规划验线合格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合!格通知书;对规划】验线不?合格的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建设:单位按照整改要求】整,改后重新申请规划验!线 】。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规划放—。线、:规划验?。线应:遵守济?南市建设工程规划放!线和验?。线测量技术规程(试!行)的有关规定 】 ,第四章  规—划巡查? 第十《六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采取定】。期,巡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 ? 第十七条 !。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巡查过《。程中发?现未经验线擅—。自施工的建》设工程?。应对建?设工程施工基槽进行!核检对与规划—要求不一致》的要求建设单—位,整改建设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告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予以查处 】 , 第十八条 】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建设单位—未,按规划?许可要求进行建设】的应当告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予以查处 】第五章  》竣工规划核实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测量】并形成测量成果【 ? , :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   临时建设工】程,、城镇居《民私房、农村村【民,住宅无需规》划核实 ! ,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 (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报表一—份; 《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一份); !。    (》三)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测】量成果(原件、电】。。。子档各一《份); 《     (—四)施工图备案证】明(施工图》如变:更需提交变更—图纸); 》。     (—五,)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资料《。     【 第二十二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次日起二十日【内,完成规划核实— 第二—十,。三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规划核—实时应当对建—。设工程以下内—。容是否符合规划要求!进,行核实 【    (一)总平!面布局、首层平【面布局; —。     (二】)建筑功能、建筑】规模、?层数、高度等;【 ?     》(三)建筑》形式、色《彩、立面造型—;    】 (四)公共服【务,及市政配《。套设施; —  ?   (五)规划要!求,拆除的建《筑,物是否已经拆—除;: 《。。  :  (六《)其他应当》核实的内容 ! 第二十四条!。  对?经规:划核实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工】程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意见书—;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出具书面—整改意见建设单位】根据整改意见整改后!重新申请规划核实对!无,。法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告《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予以: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