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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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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规政[200!9]14号
第!一章 ?。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确保—规划批后《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健康】进行和各类》城市规划依》法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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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规划批后管理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进行的】。以施工图备》案、规划放线—。、规划验线、规划】巡查和竣工规划【核实等为《。主要内容的规—。划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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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济南市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批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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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要求组织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备案,严格【按照备案施工图进行!规划放线和》。施工:建设:并依据本规》定履行批后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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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施工】图备案
第【五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参》与济南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审,图办)组织的施工图!联审并依据部门【。职责对施工图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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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对施《工图初审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单位按照《。初审规划意见修改】后,再行:报送:审,查
【 施工图经二次】。审查仍?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向审图》办提:出终止?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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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施工—图通过联审后30日!内,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办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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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通过审图办联】合审查的《。施工图是规划放【线、验线《和规:划核实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 规划放线与【。验,线
第九条— 建设工程放线前!。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适—。宜位置设置规—划批后公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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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建设】工程放线《并形成放线成—果,(含电子《版数据)
【 临时【建,设工程、简易—建设工程、》城镇居民《私房、?。。农村村民住宅—的规划放线可—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技术力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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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放线完成后》建设单位应持放【线测量成果等技【术资料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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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自受理验—线申请次《日起三日内组织现】场规划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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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规—划验线时应当对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设置:规划批后公示—牌建筑位《置和:建筑:。外轮廓?等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的要求、《是否与备案施工【图一:致进行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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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规】划验线合格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合格通》。知书;对规划—验线不合《格的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建设》单位按照整改要求】整改后重《新申请规划验—线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规划放线、—规划验线应》遵守:济南市?建设工程规划放线】和验线测量技术规】程,(试:行)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规《划巡查
第—十六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采取】定期巡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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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巡查过程中发现未】经验:线擅自施工的建设工!。程应对建《。。设工:程施工基槽进行【核检对?与规划要求不一【致的要求建设单位整!改建设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告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予以查处!
第!十,八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建】设单位未按》规,划许可要求进行建】设的应当告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予以查处
第五章!。 竣工规划—核实: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测!量并形成测量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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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 临时建设!工程:。、城:镇居民私房、农【村村民住宅无—需规划核《实
】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 , (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报:。表一份;《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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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测量成果(》原件:、电子档各一—份,);
》 : (四)施》工,图备案证明》(施工图如》变更需?提交变更图纸);】
(五)!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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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次日起二十日【内完成规《划核实
【第二十三条 —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规划核】实,时应当对建设工程以!下内容是否符合规】划要求进行核实
! (一】。)总平面布局—、首层平面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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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建筑功】能、建筑《。规,模、层数、高度【等;
】 (三)》建筑:形式、色彩、立【面造型?;
】 (四)公共服务】及市政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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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规划要求》拆除的建筑物是否】已经拆除;
】 , ? (六)《其他应当核实的【内容
! 第二十四》条 对经》。规划核实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工程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意见】书;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出:。具书面整改意见建】设单位根据整—改,意见整改后》重新申请规》划核:实,对无:法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告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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