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
《200?1,。。年11月30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
,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工程建设】、货:。物采购、服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 第四条 省【、自治?州,、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招标投】标配套规《定对: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 县级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指导协!调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受理投诉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 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
第五条》 下:列工程建设》项目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
》
《 (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
【 (二)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
!。 (【。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
】
【(四)?国家融资的项目【。;
?。 : (》五)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贷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 ,
第六条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包括
】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 : (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交》通运输辅助业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 , :(,。。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通讯项目;
! (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
《。 (五)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
》 , , (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 《(七:)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 第七《条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包括》
】(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园林》绿化等市政工程项目!;
【 (二)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
?。 : , (三)体育、旅】游等项目;
】 》(四)?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项目;
! (五【)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 《 (六)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等!项目;?
《。 (七)【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 :。
,
第《。八条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包括
! 《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 (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 (四)由!国有企业《担保或者《以国有资产》抵押或者质押—的商业银《行贷:款的项目
】
《第九条 国家—融资的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包括【
》 (一)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
, 》 (二?)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 , , (》三,)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 (四)【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 : (五)【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
《
第十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包,括
—。 ?(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 》 (二)使用外国政!府及其?他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
第十】。一条 ?本,办法第?六条至第《十条规定招标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规模】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 ,。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三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 ,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
第十】二条: 办公用品、交通】工具、药品、电力等!货物和?物业管理、保—险等服务项目—需要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其招》标投标程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招标、【投标
《第十三条《 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
》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与招标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
—
《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转让】招标:代理业务不得从【事,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及投标—咨询服务
【 : ?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收取!代理费用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
【。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接受!。发展:计划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
》 第十五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初步设【计已获批准》建设用地征用手续】。已经办?妥;
— (二)有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 (三)有满足需】要的技?。术资料
!
? 第十六条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
》(,一)因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数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 (二)受】自然资源或者环境】限制不?宜公开招标的—。;
:
, , (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符!合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招标人要求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省重点项目》应当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
》 第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可以采用自—行招标?或者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采《。用自行?招标:。的应当向项目—审批:部门报?送以下材料由—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 ?。(一)?。项目法人营业执照】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 ? (二)《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力量情【况;
》 , (》三)内设的》招标机构《或者专职招标业务人!。员的基?本情况;
— ? (四》)拟使用的专家库情!况;
》 (—五)其他材料
! ,
第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管理?权限于?发售:前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行政《监督部门不得参与】。编,制招标文件》
?
》第十九条 》采用公开《方式招标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按照项目审】批权限在国家—或者省发展计—划部门指定的—媒介发布
—
第【。二十条? 招标人需要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招【标文件中予以声明
!
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一)法人》资格:;
!(二)资质》等级;
!。 (三《)注册资《。本、财务、》人员、技术》、设:备、:管理状况;
! (四—)过去履行》类,似,合同情况;
!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事项
】 招—标人不得《以获得?本地区、本行业【奖项作为投》标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因地?域、行业、》所有制不同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
《 第二?十一条 施工—和监:。理,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安》排同一项目负责【人或者重《。要,技术人员同》时,参加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施工、监理项目的投!标,
【 第二十二条— 招标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 :。(一)?招,标项目选址有特殊】要求:的;
】 (二)招—标项目建设条件【较为:复杂的;《
? (三【)招标人认为应【当踏勘项目现场的
!
》 :第二十三《条 招标项》目一般不设标底需要!设标:底的只能设》一个:。。标底;?标底应当由招标【人根:据国:家,。或者省有《关,规定编制《和确定行政监—督部门不《得参与编《制或者?审查:、确定标底
】 标底【必须严格《。。保密在开《标前不得向任何【人泄露
!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金额在!。合同:估算价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以内确定—
】投标:人,未中标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其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退:还,;投标人已》中,标的保证金于签订合!同之:日起五日内退—还;:投标人开标后撤出】投标或者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向中标人》双倍:。返还:保证:金,。
—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的印鉴
《
投标!人委托他人编制投】标文件的被》委托人不得为—同一项目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
】。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二十七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所!有投标人以及被【邀请的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参加
】 :
: , 第二十八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废标
—
, : : (一)未—密封的;
— —(二)无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印鉴》的;
?
— (三)应当提供】投标保?证,金而未提供的;
! (【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条《件的
— , 废标》应,当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
】 第二《十九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一,般在开标前二十四小!时,内组成?其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行政监?督部门?不得参与组建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成员!。应当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家名单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省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建立评标专家【库,
【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 , (一?)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 (二)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 ?(,三):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 《 (四)在招标【。、评标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处罚的《
:
第【三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
?
第三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
【
【第三十三《条 :评,标和定标应当在【开标后三十日—内完成不能按—期完:成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期!限投标人拒绝延【。。长,。的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期限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的【。除外:
【 第三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开标后十》日内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和推荐候选人—名,单之日起在》指定的媒《介上: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十日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确定中标人
【 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一般应当推—荐一至?三个中标候选人并予!排序
《 :。
第三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 : ,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得以《审批等方式》干,预中标人的确定【
— 第?三十六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报告
— ,
第》三十七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并与中标人在】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
第三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
?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在审查备案【过程:中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招?标活动
》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公》开招标而《未公:开招标的招》标,结果无效由项目审】批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属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发布招—标公告不合要求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未发布《招标公告而招标【的招标无效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监督部】门参:与编制?或者:审查、?确定标?底的标底《无,效并由行政监察【部门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参与组建评标!委,员会、干预》中标:人的确?。定的由行政》监察部门《责令:改正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必须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泄露标底!、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贿赂、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等违法》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
第四—。。十,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