铀矿石和铀化合物贮存设施安全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807-2013 建标库

4.4  铀化合物贮存库

4.4.1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铀化合物贮存库内存放纯度较高的铀化合物产品或原料,一旦发生坍塌、洪灾等事故,容易造成放射性物质的流失和失控,所以选址安全对铀化合物贮存库而言尤为重要。

4.4.2~4.2.7  这六条是考虑铀化合物贮存库的使用功能和特点,从结构形式、抗震、防火、防雷以及用电安全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4.4.8~4.4.10  这三条是对铀化合物贮存库实物保护提出的要求,主要是防止有不良企图的人员进入盗窃或损坏铀化合物,造成铀化合物失控或流失于外环境而发生辐射事故和环境事故。

4.4.12  产品库放射性强度主要是纯铀的放射性,况且产品装在密封的产品桶中,相对而言,放射性强度大大减弱。但铀尘等有害物质仍然存在,应采取措施保证空气中有害物质不超过现行国家标准《核工业铀矿冶工程设计规范》GB50521有关要求。

4.4.13  铀化合物贮存库内辐射水平较高,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宜设置剂量报警装置,保障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同时对报警装置的探头设置提出了要求。

4.4.14  一般情况下,铀化合物贮存库内在进行地面去污时采用的是干式去污,若干式去污效果不好,可采用湿式去污,为防止地面冲洗水污染环境,需要设置地面污水回收系统,将污水收集至处理设施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