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