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关于发!布二〇一三》年,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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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号黑建造价〔2!013〕20号
】。颁布: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日期201》。3-1?1-18《
各市(地)住建】局(:委,),绥芬河市住》建局、抚远县住【建局省农垦总局【住建局?、省森工总局住建】局各建设《、施工、设》计单位有关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中直驻省单位哈【尔滨铁路局省军【区、驻军
】。 为了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更好地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现对2】013年《我,省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作出》如下:。指导意见
— ? 一、人工费价差】合同中?。对人工费价差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发包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参《照人工?单价80《元/工日(哈尔滨】市区85元/工日)!。进行调整
! 二、材料费价差】合同中对材料费价差!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对材?料费价?差,没有约定的可—参照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格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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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室内空气污染测】试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应按实际发!生计入?工程结算
— : 四、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内!(包括200万元)!的各类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单位按相应》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标准的50】%计算其《中脚手架费按—100?%计算
【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标准?按照:关于发布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有关项目、标准!规定的通知》(黑建造价[2【012]13号【)的规定《。执行:
单独承包!装饰: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标准!按1.73%—执行
》 五、规费按】照2012》年度核定的标准计取!。2013年》工程项目《名称不用打》。印在证?书上按施工合—同执行?20:12:年,度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证书?。有效:期至2?01:4年:6月:30:日未:取得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证—书的施工企业在工程!结算时不得计—取规费
按!照关于发布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有关项目、标】准规定?的通知(黑建—造价[2《012]1》3号:)的规定取消—“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项目不再计》取,此项费用
!工程排?污费按实际发生【计入工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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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税】金按照?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税金:的通知(黑建—造价函[201【1]7?7号)规定的—标准:执行缴?纳的时间《按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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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冰雪(灯)—工程的取费按市【政工:程标:准执行
【 八、各市—、地、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在本指?导意见的原则基础】上按职责划分制【。定相应的工程结算补!。充指导意见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审核后下发【
九、】本指导意见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已?经结算完的工程不】再找补?
十、】本,。文件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