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罚【则
—
第四?。十九条 对》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企业:按照审批权限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处:理
:
:
:
(一【)对于在申报资质升!级(含换《证、就位)中—弄虚作?假的企业不批—准其申报该类别资质!升级(含换证、就位!)并在两年内不受理!其该类别资质申报;!。
?
,
》 (二)在资质年】检中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认,定为:年,检不合?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 (三》)新设立企业—申报资?。。。。质弄虚作《假的不批准》其资质并《在,两年内?不受理其资质—申报:
《
对【于弄虚作假已—骗取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第四款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
,第五十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规定对违法!。企业进行资》质处罚给予其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
《 其中对由建】。设部:审批:的资:质的:处罚报?建设部审批
—
》。第五十一条 涉【。及资质审查(初审】)、审批的》各资质?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资质审查《(初审)、》审批过?程中:有收受贿赂》、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资质!管理部门有》弄虚作假的》由上级?资质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