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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资质申!请 — ,。第七:条 凡在本省内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照本细则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 ?。 第八条 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一般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 第九条 省】交通、水利、通信、!煤炭等专《业主:管部门所属》工,程监理企业或省直】管理的大型企业所属!工程监理企业—可由其主《。。。管,部门或其母公司直】接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     上—述专业主管部门【或省直?管理的大型企业(名!。单见:附录1)所属工程监!。理企业是指》  【   (一)与主】管部门有行政隶【属关系;《  【   ?。(二)省直管理【大型企?业的全资子公司和持!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 : 》第十条? 中央管《理的:企业(名单见附录】1)所属驻晋工程监!理,企业申?请,甲级资质的由—其母公?司直接向《建设部申请但—应当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中央管理】的,企业:所属工程《监理企业是指—。 ,    】。 (一?)中央管理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  (二)中央【管理:企业持?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 《     】(三)以《上(一)、(二)所!列企业的全资子公司!和,其持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 ! ,     除上述】规定外?上述工程监理企业】申请乙级《资质及其他驻晋【工程监理企》业申请各类各级资】质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市:(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 第十一条 工程监!理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者多?项工程类别的资【质 《。     【申请:多项资质《的应当选《择一项为主》。项资质其《。余,为增项资质但增项】资质不得高于—主项资质《。    ! ,申请资?质时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划分的14个工【程类别提出本企业】主项、增项》资质的工程类别除铁!路、公路、航—天航空及市政公用】工程:外其他类别在申报时!工,程范围不再细化【 第十】二条 工程监理企】业申请多项》工程类别资》质时考核《条件以主《。项标:准为主但《增,项专业工程监理工程!师,应,当,符合相?应人数标《准(附录《2)要求《其人员、业》绩在申报材料中应分!类报送 《 第十【三条 工程》监理企业增》。项资质可以》与主项资《质同时申请也可以】单独申报 — 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企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应当是注—册在:本企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     申!请乙级以下资质时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是!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与山西省】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之和但【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比—例不:得少于?60% 【  ?  : 专业?。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是指具有本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过该专【业工程监理工作但】应出具?有关建?设单位、《本人所在单位及省有!。关,专业部?门或者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 第十》五条 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应符合!规定第五条丙级【资质工程监》理企业标准的前三】。项,要求企?业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应当具—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已注—。册人员应当有原【注册单位出具的【同意:调离: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并:在资质审《批后30日内—办,。理注册?变更手续《 :    【 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主项专业职!称,或从事本专业的经历!。 : 《第十六?条, 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应】递交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并提交【下列附件材料— ? , :  :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二)》企业:章程:;,  【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工作简历—职称证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及任命】文件;? : 《 ,   (四)—企业营业场所—证明(?租房协?议及房屋产权证明)!; ?     (!五)验资报》告; 】 ,   (六)投资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     (!七,)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件; ! ?  ?   (八》)其:他经济技术管—理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件; !   《  (九)所有经济!技术管理人员的劳务!合同(须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原,任职单?位和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同意离岗的—。证,明; 《 《  :。  (十)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 ,   —  (十一)—国家、省《规定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 第十《七条: 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定级、增—项,除提供?本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的,附件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     —(一)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     】(二)?企业:近三年度财务决算】年报表; 【 ?    (三)监】理业务手册; 【 :  《  : (四)已》完成代表工》程业绩?的工程概况、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工作总结及业【主出具?的,该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 第十八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上签:字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九条 资》质申请材料应—当齐:。全手续完备凡出现填!报不符?合要求包括》主要数据、》印签不全及关键性】文字难?以,。辩认等情况时资质】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     附件【材料可以使用复印件!但对要求加》盖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印章、《签字的复印件—无效 【 第二十条 —申报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接受资质管理—部门组织的资—质申报考查》或者抽查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原始资料】等,;不能提供的资质管!理部门对该企业的】资质申?报不予受理 】 第二》十一条 资》质申请附件材料应当!按顺序分册装订其中!企业基本情》。况装订一册  监】理业务?手册和代表工程业】绩,材料装订一册— :   —  企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经!济技术管《理人员?较多时也可以—。单独装订成册 【     !申,请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工程方面—资质的相应附件【材料除人员和—。业绩仅报该专—。业工程相《关方面的以外其他】材料应当符合本细】则第十六条和十【七条的规定 【。 :    》 所有?申请材料必须使【用中文;《如材料原文是其他文!字的须附《。中文译本 】     附件材!料的纸张统一采用】A4型 — 第二》十二:条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数量》为, 》 ,    申请—甲级:资,质或涉及铁道、民航!方面:各级:资质的须报》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四?份,完整附件材料两【份  】   申请乙级以下!资质的须《报送申请表一—式两份完整附件【材料一份 】。    》 申请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甲级资质《的每申请一项—增,报申请表两份并增加!相应附件材料两【份 《     【申请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乙级!以,下资质或铁道、【民航:方面各级资质的【每申请一项增—报申请表一份并增】加相:应附件材料一份 】   【  以上申报—材料数量是》报送至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数量各资质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数量 】 ,第二十三条》 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应当逐步推】行网上?申报近期可以暂【实行网上及文—字材料两种》方式进?行但申报甲级—。资质的其申请—表、监理工》程师的?有关情况及监理业绩!必须通过“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报 第二!十,四,条 规?定第十三条所—。称受理工程监理【企业的申请之—日是指资质审批部】门认定?下一级部门》或者:企业报送的申请材】。料已经完备符合规定!申请程序《明确表示申请材【料收受之《日 【    资质审批部!门要求工程监理企业!。。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补正】或,者说明的受理—之日为收到补正或者!说明之日 ! 第二?十五:条 各资质管理部】。门对工程《监理企业《所有资质申请—、审查等书面材料应!至少:保存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