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住!宅,及,相关建设项目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
?渝规发〔20—06〕171号 】
重庆市规【划局关?于印发住宅及相关】。建设项目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的通】知 :
各处室、—分局局?信,息服务中心
! ? 为?进一步规范对我市】住宅及相关》。建设项目容积率指标!计算的规划管—理工作根据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住》宅及相关建设项目建!筑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以下简【称计算规则》)并经2006年1!。2月2?5,。日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此!前已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的—建设工程其》容积:率指标仍按》原规则进行计—算;:。对此前未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以及:申,。请变更其设计方【案涉及计算》。规则内容《的,建设工程其》容,积率:指标按照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 特此】通知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第》一条 为《保证:城,市空间环境功能和】景观:效果结合有关规定】和当前实际制—。定本计算规则 【
:
— 第二条 本计算!规则:适,用于重庆《市都市区多层及高】层住:宅(包括公寓)项】目,以及住宅项目附【属的相关商业建【筑(包括各》类配套服《务业:建筑)项目容积【率指:标,计算的规划管理
!
:
第】三条 建筑》。。容积率指《建设项目地上建筑】面积计算值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一般】情况下建筑面积计算!值等同?于建:筑面积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以下》。简称计?算规范)的规定计算!如有下列特殊情况建!筑面积计算》值等于建《筑,面积乘以本》计算规则规定的【相应系数
】
【第四条 多层及高层!住,宅(包括公寓)的层!高宜为2.8米【;当其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3.6】米小于等于5.0】米时不论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建筑面积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不含阳台部》分)的2倍计算;当!其建筑?标准层层高》超过5.0米时其】建筑面积计算值在】2倍的基础上—按层高每增加2【.2米即增》加1层(不含—阳,台部:分)计算
【。 :
?
, 第五条 当住宅!底部的小《型商业建筑(—。包,括各类配套服务建筑!)层高大于5.1】米小于?等于6.6》米,时不:论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建筑?。面积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层高:超过6.6米时【其,。建,筑面:积计算值在2倍的基!础上按层高每增【加2.2米即增加1!层计算
—
》
第六》条 跃层式》住宅起居室(—厅)层高在》。户内:通高部?。分不计入《超,高范围?
—
? 第七条 住宅】区内:建筑底层架空—部分的净高》。大于等于3.6【米能供小区业—主全:。天,候享用的绿化—、休闲活动空间【其面积不计》。。入建筑面积计—算值即不计入容积】率指标
—
》
第《八条 设计单位【应在总?平面图中增加标【注用于?。容,积率指标计算的【建筑面积计算值
!
!第九条 本计算【规则由重庆市规划】局解释
!。
第十条 本】计算: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