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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关?于执行?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和工程实践》。。经验市城乡建—委组织修订》。发布了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13)》(以:下简称“标》准”)将《于,近期:实施现就我市执行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执,行时间及范》围 《     2—013年1》。2月1日起本市【行政区域内报初步设!计审批的公共—。建筑及?若因设计变更—等原因在2013年!12月1日》之后重新报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执行】标准201》3年1?。2,月,1日前已《正式受理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仍】执行原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50-052-【2006) 】     主—城中心区27—37平方公里(含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和两江新区】管辖范围内》(以:下简称“Ⅰ类地区”!具体范围详》见附件1)的公共】建筑执行标准全部】规定使?其满足重庆市银级绿!色建筑及国家一星】级,绿色建筑的要—求Ⅰ类地区》范围内单体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1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底部【总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1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部分!执行:标准1-6章的规】定可暂不执行—。第7章“建筑环境设!。。计与资?源综合?利用”?的规定?   —  我?市其它行政》区域范围内(—以下简称“Ⅱ类地】区):的公共?建筑执行标准1-】6章的规定》可暂不执行第—7章“建筑环境设计!与资:源综:。合利用”《的规定鼓《励属:Ⅱ类地区的区县参】照Ⅰ:。类地区的要求执行】标准:  》。。     】 二、工作要求【     (!一):市城乡建委根据执行!标准的需《要组织编制并发布】重庆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篇(—。公共建筑《部分)(以下简称技!术规定)修订发布】重,庆市: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标识管理》办法将标准》的技术要求纳入初】步设计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和建》筑能效测《评的重要内容并【建立对按照》Ⅰ类地区要》求执行标准项目的绿!色建筑标识》发放管?理制度 》     —(二:),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严格落实初步设】计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审查制度》、建筑能效与绿【色建筑测评标识【制,度并加强对按照Ⅰ类!地,区要:求执行标准项目的】绿色建筑标》识发放管《理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确保】标准的有效执—。行  —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按》照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委托—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做好《建,筑能效与绿》色建筑?测评、绿色》建筑标识申领等【。管理环节《的申报工作项目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要建立建筑》能耗监测系统与重】庆市建筑能》。耗监测?数据中心《相连接实《现逐时进行能—耗数据的远程传输】、收集 》     (【四)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并根据推动【。执行:标准的需要进一步健!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自审机》。构充实结构专—业设计人员参与自审!工作切实落》实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质!量自审责任制—保证设计质》量首批纳入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自审机构的—结构专业《设计人员应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以上职称并—参加了由市城乡建】委组织开展的—201?。3年: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培训—对满足结构专业增补!要求的设计单位【应于2?01:3年11月20日前!将结构?专业增补人》员名单及其相应【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文件】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完善公示备案—信息 》 ,。    《(五)?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按照》标准和技术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在审?查报告?中须有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审查意见不符合】标准的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相关!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有》。关规定进行节能【与绿色建筑施工、】监,理确保工程施工符】。合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和设计质】量要求?  》   (七》。)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标准、》其它相关《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和相关应用技术!标准的要求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检测并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     (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制!定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的专项—监督计划将标准【及施工质量验收【规程有关《强制性条文纳—入工程质量监督【内容加强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  —   ?(九)?鼓励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技术依托单位为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行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 》    《 (十)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标准宣贯培训的】主体:。。责任根据自身实【际切实开展好本辖】。区、本单位从—业人员的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日常:培训:工作加强对标准的】学习提高贯彻—。执行标准《的能力 !    (》十一)为了》便于相关单》位做好标准贯彻落实!工作我委组织研发了!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分析软件作为配套】工具供?。全市免费使用 【。    — ,    《。三、管理要求— ?   ?。  (?一)对按照Ⅰ类【地区要求执行标准】全部:规定的项目》的,管理要求 —。。 ,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建科〔?2007〕206号!。)、关于推进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通】知(建科〔200】9〕109号)和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我《市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分为“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绿色建筑竣】工,标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绿色建筑标】识,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银级、金级【和,铂金级?三个:等级分?别对应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一星、二星和三【星级对获得我市【银级、?金级绿?色建筑设计或评价标!识,的项目?须由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的编《号和统一格式制【作并颁发国家—一星级、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因此对按照Ⅰ【类地区要求执—行标准?全,部规定的项目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落》实绿色建筑》标识发放的管—理程序和要求具【。体如下  】   1、在初步设!计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审查:阶段建设单位—应,按照技术《规定:准备:。相关:初步设计资》料送:审;:市和有?关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标准和技术规】定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审查出《具初步设计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审?查意见表(附件2)!     2!、在施工图审查阶】段建设单《位应按照技术规【定准备相关》施,工图设计资料送审;!施工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所包含的】技术资料《应符合技《术规定?的要求    】 3、?。在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填写绿【。色建筑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3)持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和相关计算、模拟!资料申领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市和有】关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项目设计管理权限】依据标准和技术规定!对达到标准》。要求的项目按有关程!序和规定《颁发银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 》   ?  4?、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之前市和有—关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建—筑管理权限依—据重庆市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管理:办法:实施建筑《能效:与绿色建筑》测评对经《测评达到标准—及其它相关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要:求的:项目在颁发建—筑能效?。标,识的同时按有—关程序?和规:定颁发银级绿色建】筑竣工?标识 《     —5、在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后市】和有关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建筑管理权!限,对达到?银级绿色建筑评价】要求的?项目按有关程序和规!定颁发银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    6、在发】放银级绿色建筑【设计、竣工和—评价标识环节各【有关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填写重庆市银【级绿:色建筑标识发放备】案表(附件》4)将当月》合格的区《县管项目名单及【相关:证明资料《报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各区县(【。自,治县:)资料10个工【作日内?将情况?反,馈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经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授予项目》相应环节的银—级绿色建筑标—识 》    《7、对?获得银级《绿色:建筑设计或》评价标?。识的项目由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按月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的编号和》统,一格:式制作并颁发相应的!国家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证书 !  ? ,  8、《对达到标准》要求的项《目鼓励按照》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渝建】〔20?。11〕117号【)的有关规定申请】金级或铂金级—的绿色建筑设计【、竣工和评价标识对!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获—得金级或铂》金级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颁发?其,相应环节《的重庆市银级及【国家: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证书?     】(二)对按照—Ⅱ类地区要求执行标!准,项目的管理要求【。 ,     对】按照Ⅱ类地区要求执!行标准的项》目按原建筑节能【行政管理程序办理】其建筑节《能设:计有关技术》用表应符合技术规定!的要求 《    — 附件1、执—行标准?全部规定的》行政区域范围(即】Ⅰ类:地,。区,) 》    《     》 2、初步设计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审查—。意见表?。    【       【3、绿?色建筑项目基本情况!表 ?        ! ,  4、重庆—市银级绿色建—筑标识?发放:备案表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2013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