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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关于执行【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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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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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和工程【实践经验市城乡建】委组织修订发布【了,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13)(》以下简称“标准”】)将:于,近期实?施现就?我市:执行: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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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执行时【间,及范围
! , 2013》年1:2月1日起本—市行政区《域内报初步设计【审批的?公共建筑及若因【。设计变更等原因【在2013》年1:。2月1日之后重新】报,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执行标》准2:013年《12月?1,日前已正式受理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仍:执行原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50-?052?-2006) 【
《 主城》。中心区2737【平,方公里(含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和两江》新区管辖范围内【。(以:下简称“Ⅰ类地区】”,具体范围详见附件1!)的公共建筑—。执行标?准全部规定使其【满足重庆市银级【绿色建?筑及国家一》星级:绿色建筑的》要求Ⅰ类地区—范围内单体》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1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底部!总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1—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部分【。执行标准1-—6章的规定可暂不执!行第7章“建—筑环境设计与资【源综合利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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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其它—行,政区域范围内(以下!简称“Ⅱ《。类地区)的》。公,共建筑执行标准1-!6章的规定可暂不】执,行第7章《“建:筑环境设计与资源综!合利用”的规定鼓】励属Ⅱ类地区—的区:县参照Ⅰ类》。。地区的要《求执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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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要求
】。 (》。一)市城乡建委根据!执行标准的》需,要,组织编制并发布重庆!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篇(公共建筑部【分)(以下简称技】术规定)修》订发布重庆》市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标识管理办法将】。标准:的技术要求纳—入初步设计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和建筑能效测评的】重要:内容并建立对按照】。Ⅰ类地区《要求执?行标准项目的绿【色建筑标识发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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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严格落—实初步?。设计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审查?制度、建《筑能效与绿色建【筑测评标识制度并】加强:对按照Ⅰ类地区【要求执行《标准项?目的绿色《建筑标?识发放管理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确保标准的—有效执行 —
?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按照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委—托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做好建筑!能效与绿色建筑测评!、绿:色建:。筑标识申领》等管理环节的申报】工作项目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要—建立建筑《能耗监测《系统与重庆市建【。筑能耗监测数据中心!相连接实现逐时进】行能耗数据的—。。远程传输、》收集
! (四)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并根》据推动执行》标准的需要进一步】健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自审机构】充实结构专业设【计人员参与自—审工作切实落实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质—量自:审责:任制保证设计—质量首?批纳入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自审【机构的结构专—业设计人员应—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以上《职称并参加了由市城!乡建委组织开—展的20《13年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培训对满!足,结构专业增补要求】的设计单位应—。于,2,013年11—。月20?日前将结构专业增】补人员名单及其【。相应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文件》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完善公示—备案信息 —
? (五)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按,照标准和技术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在审查报告中—须,有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审查意?见不符合《标准的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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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相关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有:。关规定进行节—能与:绿色建?筑施工、《。。监理:确,保工程施工符合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和设计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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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标准、其—。它相关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和相!关应用技《术标准?的要求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检测【并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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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制定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的专项监】督计划?将标准及《施工质量验收—规,程有关强制》性条:文纳:入工程质量》监督内容加强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
】 (九)鼓励【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技术依】托单位为《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行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
! (十《)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标准?宣贯培训的主—体,责任根据自》身实际切实开展【好本辖区、本单【位从业?人员的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日常:培训工作《加强对标准的学习】提高贯彻执行标【。。准的能力
! ? , (十一)为了便】于相关单位做—好标准贯彻落实工】作我委组《。织,研发了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分析软件作为配套工!具供全市《免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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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管理要】。求
》 (一)【。对,按照Ⅰ类地区要求执!行标:准全部?规定:的项目?的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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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建—科〔200》7〕2?0,6号)、关》于,推进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通《知(建科〔2—009〕《1,09号)和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我市》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分为“—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绿色建】筑竣工标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绿色建筑标】识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银级【、金级和铂金级三】。个等级分别对—应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一星【、二星?和三星级对获得我市!银级、?金级绿色建筑设计或!评价标识的项—目须由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的编号和统一格!式制:作,并,颁发国?家一星级、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因此对按照Ⅰ类地区!要求执行标准全部】规定的项目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落实绿色建!筑标识发《放的管理程序和要】求具体如下 —
》 1、在初步设计!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审查阶段》建设单位《应按:照技:。术规定准备相关初步!。设计资料送》审;市和有关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标准和技术—规定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审查出具!初步:设计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审查意见!表(:附件2)
】 2》、在:施工图审查阶—段建设单位应—按照技术规定—准备相?关施工图设计—资料送审;施工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所!包含的技《术资料应符合—技术规定的》要求
— 3、在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填写绿色建【筑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3)?。持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和相》关计算?、模拟资料申领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市和—有关: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项目设!计管:理权限依据》标准和技术规—定对达?到标准要求》的项目按《有关程序和》规,。定颁发银《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
!。4,、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之前市和》有关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建筑:管理权?限依据重庆市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管理》办法实?施建筑能《效与绿?色建筑测评对经测】评达:到标准及其它相【关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要求《的项目?在颁:发,建筑:能效标识的同—。时按:有关程序和规定颁】发银级绿色》建筑竣工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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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后市和《。有,关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建】筑管理?权限对?达到银级绿色—建筑评价要求的项目!。按有关程《序和规定颁发—银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
— 6、?在发放银级绿色【建筑设计、》竣工和评价标识环节!各有:关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填写重庆市!。银,级绿色建筑标识发】放备案表(附—件4)将当月合格的!区县管?项目名单及相关【证明:资料报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各?区县(自治县—),资,料1:。0个工作日内—将情况反《馈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经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授予项—目相应环节的银级绿!色建筑标识
! 7》。、对获得银级—绿色:建筑设计或评价标识!。的项:目由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按月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的编号和统一】格式制作并颁发【。相应的国家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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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对达到标准要求的!项目鼓励按》照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渝建!〔,201?1,〕1:17号)的有关规定!申请金级或铂金【级的绿色《建筑:。。设计、竣工》和评价标识对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获得金】级,或铂金级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颁发其相应】环,节的重庆市银级【及国家?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证书 《
(】二)对按照Ⅱ类地区!要求执行标》准项目?的管理要求
! 对按—照Ⅱ:类地区要求执行标】准的项目《。按,原建筑节能行—政,管理程?序办理其建筑节【能设计有关技—术用表应符合技【术规定的要》求 ?
附件】1、执行《标准全?部规定?。的行政区域范围(】即Ⅰ类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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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初步】设计: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审查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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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绿色建筑项目基【本情况表
— :。 ! 4、重庆市—银级绿色建》筑标:识发放备《案表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201?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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