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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关于执行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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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和工程《。实践经验市城乡建】委组:织,修订发?布了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13)(以》下简称“标准—”)将于近期实施】现就:。我市执行《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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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执行时间】及范围
【 201【3年:12月1《日起本市行政区【域内报初步》设计审批的》公共建筑及若—因设计变更等原因】在2013年1【2月1日之后重新报!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执《行,标,准20?13年12月1日】。前已正式受理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仍执行原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5》0-052-200!。。6): ,
【主城中心《区2737平—方公里(含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和两江新区!管辖范围内(以下】简,。称“Ⅰ类地区”具体!范围详见附件1)的!公,共建筑执行标准【全部规定使其—满足重庆市银级绿色!建筑及?国,家一星级绿色建筑】的,要求Ⅰ类地区范围】内单体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1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底部总【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1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部分》。执行标?准1:-6章的规定—可暂不?。执行第7章“建【筑环境设《。计与资源综合利用”!的规定
【 我》市其它行政区域【范,围内(以下简称“】Ⅱ类地区)的公共建!筑执行标准1-6章!的规定可暂不执【行第7章“建筑环境!设计与?。资源综合利用”的规!定鼓励属Ⅱ》类地区?的,。区县参照Ⅰ类—地区的?要,求执: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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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工《。作要求 《
? ?。 ,(,一)市城乡建—委根据执行标准【的需要组织编制并发!布重庆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篇(公共建筑部分)!(以下简称》技术规定)修订发布!重庆市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标识管理】办法将标《准的:技术要求《纳入初?步设:计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和建《筑,能效测评的重要内容!并建:。立对按照《Ⅰ类地区要》求执行标准》项目的绿色建—筑标识发放管理制】度 :
? : (二)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严格落实初步】设计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审?查制度、建筑—能效与绿《。色建筑测评标—。识制度并加强对按照!Ⅰ类地区要求—执行标准项》目的绿色建筑标识】发放管理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确保标准的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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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按照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委托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做好!建,筑能效与绿色建筑测!评,、绿色?建筑:标,识申领等管理环节】。的申报工作项目【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要建立建《筑能耗监测》系统与重庆》市,建筑能耗监》。测数据中心相—连,接实现?逐时进行能耗数据的!远程传输、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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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并根!据推动执行标准的】需,要进一步健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自审机构—充实:。结构专业设计—人员参与自审工作】切实落实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质量自审责!任制保证设》计质量首批纳入【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自审?机构的结构专业设计!人员应?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以》上职称并参加了【由市城乡建》委组织开展的2【013年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培训对【满,足结构专业增—补要求的设计单【。位应于201—3年11月20【日前将?结构专业增补人【员名单及其相—应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文件》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完善公】示备:。案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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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按照标准和技—术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在审查报告—中须有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审查《意见不符《合标:准,的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 ,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相关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有关—规定进行节能与绿色!建筑:施工、监理确保工】程,。施工符合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和设?计质量要《求 ?
(七】)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标准》、其:它相关?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和相关—应用技术标准的要】求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检测》并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 : ,(,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制,定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的—专项监督计划将标】准及施工质》量验收?规程有关强制性条】文,纳入:工程质量《监督内容《。加强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 :
? (九)鼓励!。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技术依《托单位?为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行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 《
? (《十)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标》。准宣贯培训的主体】责任根据自身实【际切实开展》好本辖区、》本单:位从业人员的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日常《。培训工作加强对标准!的学习提《高贯彻执行标准的】能力
— 《。。 (十一)—为了便于相关单位做!好标准贯彻落实工作!我委组织研发了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分析软件作为配套】工具供全《市免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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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管理要求】
》 (一)—对按照Ⅰ类地—区要求执行标准全部!规定的项目》的管理要求 —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建!科〔2007〕2】06号)、》关于推进《。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通知(建科〔2【009〕1》09号)和》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我市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分为“!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绿】色建筑竣工标—。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绿,色建筑?标识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银级、金级【和铂金级三个等级分!别对应?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一,星、二星和三—星级对获得我市银级!、金:级绿色建筑设计或】评价标识《的项目须由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的编号和统一格【式制:作并颁发国家一星级!。。。。、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因—。此对按照Ⅰ类地区】要求执行标准全部规!定的项目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落实?绿色建?筑标识发放的—管理程序《。和要求具体如—下
【 1、在》初步设?计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审查阶》段建设?单位应按《照技术规定准备相】关初步?设计资料送审;【市,和有关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标准?。和技术规定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审?查出具初步》设计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审—查意见表(》附件:2) 《
—2、在施工》图审查阶段建设单位!应按照?技术规?定准备相关》施工图设《计资料?送审;施《工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所》包含:的技术资料》应符合技术规定【的要求
《。
? 3、在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填?写绿色建《筑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3:)持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和,。相关:计算、模拟资料申】领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市和有关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项目设计管理权】。限依据?标准和技《术规:定对达到标准要求的!项目按有关程—序,和规定颁发》银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 !
《 , 4、?。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之前!市和有关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建筑管理】权限依据重庆—市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管理办法【实施建筑《能效与绿《色建筑?测评对经测评达到标!准,及其它相关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要求的项!目,。在颁发建筑能效【标识的同时按有关】程序和规定颁发银】级绿色建筑竣工【标,识, :
5、】在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后市和有关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建筑管理权限—对达到银级绿色【建筑评价要》求的项?目按有?关程序和规定—颁发银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6、在发放银级【绿色建筑设计、【竣工和评价》标识:环节:。各有关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填写重《庆,市银级绿色建筑【标识发放《备,案表(附件4)【将当月合格的—区县管项目名单【及相关证明资料报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各区县(自—治县)资料》10个工作日内将】情况反馈《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经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授予项?目相应环节的—银,级绿色建筑标—。识,
》 : 7、对《获得银级绿色建筑】设计:或评价标识的项目由!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按月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的编号!和统一格式》制,作并颁发《相,应的国家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证》书
【 8、对达到标】准要求的《。项目鼓励按照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渝建?〔2011〕117!号)的有关》规定申请《金级:或铂:金级的绿色建—筑设计?、竣工和评价标【。识对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获得金级—或铂金级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颁发其相应环【节的重庆市银级【及国家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证书 》。
—(二)对按照Ⅱ【类地区?要求执行标准项目的!管理要求
】 ? 对按照《Ⅱ类地?区要求执行标—。准的项目《按原建?筑节能行政管理【。程序:办理其建筑节能【设计有关技术用表应!符合技术规定的要】求
—。 : 附件?1,。、执:行标准全部规—定的行政《区域范围(即Ⅰ类】地区)
— ! 2、初步设计】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审《查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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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绿色建筑】项目基本情况—表
《 《 》 4?、重庆市银》级绿色建筑》标识发?放备案表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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