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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州市火灾《易发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 《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 ,郑政办?[2013]47号! 《 关于—。印发郑州市火灾易发!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郑州市火灾易发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7月23日】 第一条 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加强火灾易发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及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火灾易发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    【 本规定所称火灾】易,发区域是指》设置:外保:温系统?的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高危单位和》场所:、“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火灾】易发区域《。 】 第:三条 建筑》。高度超过《六十米的住宅建筑和!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其他建【筑其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 第四【条 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造的:办公用房、宿舍、】厨房操?。作间、食堂、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各种建筑物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 , 第五条 !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在营业、使用期!间不得进行带有【明火:或,者具有其《他火灾危险性的【。节能改造《。、装饰?装修等施工建筑外】立面的装饰装—修,、节能改造、广告】设置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和消防技术标】准不得妨《。碍防火、逃》生和灭火救援 【 第】六条: 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应当配备缓降器、】救生绳?、救生袋、软梯、防!毒面具?、手:电,筒,。等救:生设备和《。。自,救,工具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 , 第七条 !餐饮场所确需使用燃!气的应当采用管道】供,气方式靠《建筑外墙设置并采】用防火分隔设施与其!他场所隔开餐饮场】所对厨房排油—烟设:施、集烟《罩、灶具等设备【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每月至少清洗【一次 ? 第!八,条, ,居住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管理单?位,、业主、使用人【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在居住!建筑走道、楼梯间及!首层门厅内存—放电动车、易燃可燃!物品和为《。电动车充电等妨碍】消防安全的行为【并设置电动车集中】存,放、充电《专用房?间或场所《对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管理单》位管理的《居住建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公《安,派出所应当》履行前款职责—鼓,励居民家庭配备家】用灭火器材》和逃生自救设施 ! 第【九条 出租的房【屋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出】租,人应:当加强消《防,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维护》出租房屋公用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承租【人,应当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不得占用、堵【。塞,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维护公共安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重?点加强对整幢—。出租或?者承租户相对集中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指》导和:。监,。督检查 【 第十条 》多产权建筑的产权】人、使用人和—管理人应当按其【产权:、使用和管理—范围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严【禁在疏散楼梯和走】道等部位设置—。房间、栅栏》等妨碍?疏散的障碍》物 : ? 第:十一条 下列—建筑或者场所应【当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    (》一)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每秒三十升的厂【房和:仓库;  【   (《二)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木结构历【史建筑; 【。    (》三)居住与非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场】所; 《。     (四)人!员密集场所; 】。 ,    (五)【法律、法规或—者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其他建筑或—者场所 》 第十》二条 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 【     (一)】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区域—的商场、集贸市【场;    】 (二)高度超过一!百米或者地》上建筑面《积超过十万平方【米,或,者地下经营场—所建筑面积》超过一万平》方米的建筑的管理单!位; 》    《(三)?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服装、电子、—玩具、?食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四)地铁经营管】理,单位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专职消—防,队的建?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 》第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处罚的依》法进行处罚 !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