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常用产品【质量:管,理实施意见 【 第一条 为加强!对进:入我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常用产品!的,质量:管理促进《建设各方进一步【。。提高:。质量:意识并结合我—省工:程建设实际及—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制定本实施意!见 《 第二条【。 对:公路、?水,运工程常用产品质量!管理采取产品进场登!记备案与质》量监督抽检相结【合的:动态管理制度各【。监理及施工单—位对进入本工—程的主要常》用产:。品进行登记报建设】单位汇总后上报【主管质监部》门备案主管质监【部门对在建》工程进场的主要常】用产品实《行抽检制度》 , 第三条 】本,实施:意,。见所指公《路、水运工程常【用产品主要》指影响工程》质量:的支:座、锚具、伸—缩缝、防水卷材、】塑料:排水板?等半成品及成品具】。体名称及范围可在】监督交?底时: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条! 登记备案》内容 ?。   《  一 各工—程,从,业单位应从源头【把好常用产品质量】关招标单位应在工程!。材料采购的招投【标文件?中根据本工程—需,要明确?生产:。企,业资质?要求并提出严格的产!品质量?要求;对投标企业营!业执照、质》保,体系、产品检测报】告等资料《。进,行审查?严防“三无”—产品进?。入交:通工程建设》现场   【  二? 对中?标生产企业生产的】常用产?。品验证试《验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对进场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简》况进行登记》填写“?常用产品生产—。企业简况登记表”附!表一略?并报监?理单位    】 三 监理单位对进!场常:用产品?进行抽样《试验:填写“在建工程常】用产品使用情—况,一览表”附表—二略报建设》单位:汇总后上报主—管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     四 !各监理及施工单位应!将,常用产品登记材料】作为:质检资料《编入竣工《。资料 ? 第五—条 :监,督抽检?内,容 ?   ? 一 省、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根据各?项目上报情况制定】。。年度抽检计划—确定抽检范围并对常!用产品质量实行抽】检一般?一年两次抽检—工作亦可结》合对具体工程的【质量检查《实施:抽,。检工作亦可结合对具!体,工程的质量》检查实施 》    》二 按照年度抽【检计:划,省、市2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有》关人员及受委托【的相应资质》专,业试验单位人员成立!抽检组 —   三 》抽检工作以工地现】场取样为主现场封】存,。、统一编号送相应资!质,专,业试验?单位进行检测— ,   《 四 受委托试验】单位按照省、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委托的检验任务】书,。实行试?验,检测并对《检验结果负责—受检样品经检测【后保留三个》。月 第【六条 抽《检结果处《。理, ?  : 一 对抽检—结果予以公告;并】通报:有关业主、监—理及施工《。。。。单位对?不合:格产品及时处理 】    二— 被检验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报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复检 】第七:条 工程建设各方】应,做好:本,工程:的抽检配合》工作 —。 第:八条 ?各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应及时将本【。辖区抽检情》。况上报?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对省】、市站历次质量抽】检,情况及有关》从业单位反馈—的产品质量问—题一并?归档建立进》入浙江交通建设市】场的常用《产品质量信息档案】附表三略 — ?第九条 省》、,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可根据辖区内在】建工程进场》常用产?品质量?。提高的情况》逐步缩小抽检范【。围 : : 第十条 本【实施意见《自200《3年8月1》日起实行《 第十【一,条 本实《施意:见由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解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