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B 窗的不舒适眩光计算
B.0.1 窗的不舒适眩光指数(DGI)可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p=exp[(35.2-0.31889α-1.22e-2α/9)10-3β+(21+0.26667α-0.002963α2)10-5β2] (B.0.1-4)
式中:Gn——眩光常数;
Ls——窗亮度,通过窗所看到的天空、遮挡物和地面的加权平均亮度(cd/m2);
Lb——背景亮度,观察者视野内各表面的平均亮度(cd/m2);
ω——窗对计算点形成的立体角(sr),(图B.0.1);
Ω——考虑窗位置修正的立体角(sr);
p——古斯位置指数;
α——窗对角线与窗垂直方向的夹角(图B.0.1);
β——观察者眼睛与窗中心点的连线与视线方向的夹角,(图B.0.1)。
图B.0.1 窗的不舒适眩光计算的各角度示意图